Ⅰ 人民医院院长代表是院长吗我不大清楚 但是我要明白 如果不是院长那是什么 我想明白一下
法人 是 院长。
Ⅱ 县级市人民医院院长行政上是什么级别
以普通地级市所辖的县级市为例。
行政级别主要是针对公务员编制的行政单位来说的,事实上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和国企是没有行政级别的,但是实际当中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国企主要领导还是会给予相对应的行政级别的,主要是这些领导是官方任命的。或者说领导本身是公务员编制或者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市人民医院是市卫生局(市卫生和计生局),市卫生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行政级别是正科级的。市人民医院是市卫生局的直属机构,下属机构的行政级别要比上级主管单位的行政级别低一级或者半级。因此,市人民医院院长的行政级别是副科级,或者根本就没有级别的,但是会享受副科级待遇。
ps:行政单位的人也就是公务员走的是行政级别路线,级别越高待遇越高,事业单位走的是专业职称路线,职称越高待遇越高
Ⅲ 马鞍山市中心医院院长是谁
是我
Ⅳ 县级市人民医院院长是什么行政级别
县人民医院院长是副科级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2006年1月内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容十五号主席令颁布《国家公务员法》 有如下条款: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Ⅳ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的介绍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雨山湖畔,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急救、康复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其规模、设备和技术居全市地方医院之首。是东南大学医学院、皖南医学院的非直属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是省内外近十所大、中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实习基地,是国家卫生部指定的“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之一。
Ⅵ 一医院院长受贿他是如何被判刑的
近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对广德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徐明亮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明亮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明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徐明亮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发生,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刑法适用原则,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应的司法解释进行定罪量刑。被告人徐明亮在侦查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明亮案发后退出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徐明亮服判不上诉。
来源:人民法院报
Ⅶ 现任马鞍山市人民法院院长是哪位
马鞍山市检察院院长:魏邦贵 马鞍山市人防办主任:张晓华主任 马鞍山市房管局和建设委员会合并了,简称:马鞍山住房建设委员会,主任是:方文 马鞍山市公安局局长:章银发 马鞍山市人民法院院长:宋志刚
Ⅷ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怎么样
简介: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在雨山湖畔,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Ⅸ 一个人民医院院长是什么学历
公立的都是当地或上级卫生部门安排的.私立的要不是请来的,要就是投资的董事.谢谢!望采纳!
Ⅹ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的历史沿革
1955-1964
1955年8月,马鞍山矿区人民政府成立,同期建立矿区卫生所。1956年12月25日,马鞍山市筹备处接收原当涂县管辖的马鞍山矿区卫生所。1957年建市,矿区卫生所更名为“马鞍山市卫生所”,共有12名医务人员,1名行政人员。
1958年3月9日,安徽省卫生厅计字(58)226号文批准建立马鞍山市人民医院。1958年9月20日,市卫生所更名为: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在铁厂医院(现马钢医院托儿所)设简易病床40张。
1959年2月中旬病房搬至湖北路新建的门诊楼内,设床位100张, 3月底收治病人。
1960年12月,人民医院和马钢医院合并,名为“马鞍山医院”,一年后解体。
1961年2月,住院病房迁入新建住院大楼(已拆除的老内科楼)内,床位增至200张,分设内科、外科、小儿科、妇产科4个病区。 1962年1月23日,增设眼科。
1963年9月开设婴儿室、住院部门诊、骨科病房。
1964年4月27日撤消医院金字塘门诊部。同年7月门诊部开设肺科、骨科、耳鼻喉科、肛门外科、特别门诊(急诊)。
1966-1976
1966年席卷全国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4月1日,市卫生局“文革”小组成立,12月医院成立“捍卫兵团”。
1967年元月造反派夺权,大部分人员因武斗离院,病房停收病人,部分医务人员和靠边站的干部,维持门诊。
1969年6月16日,工宣队进驻医院。8月15日落实“6·26”指示,我市掀起上山下乡高潮,医院开始陆续有医护人员到巢湖地区、市郊农村安家落户。
1970年4月24日,开展中草药新医门诊。
1971年3月3日成立新医疗法小组,开展中西医结合新医疗法,开放推拿门诊,设立新医病区,床位28张。
1973年11月外科楼开工。12月30日开放四病区(骨、脑、泌综合外科),床位20张。
1976年,在外科病区设立脑外科专业组。9月21日,市编委决定医院为县级单位建制,病床定编为500张。
1978-2000
文革后百废待兴,医院紧抓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进行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1978年2月10日,外科大楼竣工,开放5个病区。7月开放脑外科门诊和病房。12月21日,医院增设护理部。
1979年8月,新门诊开放。8月20日病理科正式开始工作。
1982年9月17日干部病房开放(十二病区),设在外科楼四层,床位12张。12月22日开放胸泌科(五病区),床位33张。
1983年底,医院近湖干部病房动工兴建,建筑面积为3870平方米,五层结构。
1984年10月23日,市编委(84)136号文将湖南路门诊部划归医院。
1986年成立预防保健科。9月29日,干部病房楼竣工使用。重新开设中医病房,床位20张。
1989年成立大内科、大外科。12月,干部病房五楼开放。
1992年元月2日,院新门诊大楼开诊。
1994年元月15日,住院处对部分病区开始实行微机收费管理。5月1日,举行皖南医学院教学医院挂牌仪式。5月5日,成立医院康复部,内设康疗科、家庭病房科。5月17日,妇产科取消了大婴儿室,我院成为全市首家实行母婴同室的综合性医院。
1995年元月16日,举行“二级甲等医院”挂牌仪式。6月20日医院急诊科成立并正式投入运行。9月20日,骨、脑外科正式分开运转,脑外科改称神经外科,设床位20张。
1996年2月14日,在卫生局首批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志着我院的管理已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7月19日,被国家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 “爱婴医院”称号。8月28日,成立内分泌科,病床30张。
1997年4月8日,医院口腔病防治院在湖南路门诊部正式挂牌并对外开诊。
1998年元月13日,医院被省卫生厅正式批准为三级乙等医院。2月10日,成立骨病研究所、高血压研究所、糖尿病研究所。3月22日门诊收费处全部开始运行电脑化收费管理。8月10日,成立社区服务部、输血科。10月6日,新建的血液净化室正式投入使用。
1999年5月1日,该院“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成立。8月8日,院 120医疗急救中心正式开通。
2000年2月,医院被市司法局确定为司法鉴定医院。8月18日,医院19层住院大楼举行隆重的开业庆典,新住院大楼总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楼内配备了中央空调、中心吸引、中心供氧、电话、电脑以及多种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等。9月27日,我院设在湖南路门诊部的大北庄社区医疗服务站正式挂牌运作。10月16日,成立重症监护病房。
2001-2013
2001年3月27日,据市卫生局卫办[2001]13号文成立马鞍山口腔医院。翌年6月9日,四家股东共同投资组建、由市人民医院控股的股份制医院--仁济口腔医院正式开诊。
2001年4月4日,马鞍山市人民医院与东南大学医学院建立附属医院关系。7月9日,建立社区医疗服务部。10月25日,医院成立医疗保险办公室。
2002年2月26日,成立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教研室。4月1日,湖南路门诊部正式停业搬迁回院。4月27日,设立医学影像科。12月12日,成立战时医疗救护应急分队。
2003年9月30日,增设体检站、康复中心。
2004年1月,增设急诊科病房,开放床位18张;增设介入科病房,隶属肿瘤血液科,开放床位18张。11月19日,医院成立马鞍山市临床检验中心。
2005年5月11日,将传染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7月1日,我市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始实施,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至2005年医院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1万平方米,设有14个职能科室,12个业务科室,24个临床专业科室,5个医技科室,1个省级重点专科(心血管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心血管科、骨科)。在岗职工1085人,其中正式职工831人,人事代理254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130人,硕士生及在职研究生51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总数的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