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院医疗怎么报销电话
住院时,凭身份证明和医生入院安排,在住院部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到病房后,将医保卡交到护士服务台,那么医院在检查治疗过程中,就会把不能报销的药品、器械等一切费用,让你到门诊缴费,如同非参保人员一样,现金结账。住院押金不足时,还得续交押金。
本次所住医院有个医保办公室,负责通知患者医保手续的办理以及盖章事项,在其指导下,于未办理出院手续前,先行在住院科室病房,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材料一并复印,这比出院后到医院档案室复印要容易得多。
因为本次住院是由于被门挤伤,所以需要医生在安排住院的病历上,写明是意外受伤还是其他原因,并到居住地社区开具受伤过程证明,这主要是说明无第三方赔付,或防止有人非法套取医保资金。
接着办理出院手续,住院部在结清账目后开具费用清单,将此清单及在病房复印的资料一起拿到医保中心,经初审,如有资料不全,尽快返回补办。然后,告诉你5个工作日后,取审核通知单。
结果很快在3个工作日后,就接到医保中心电话通知,在拿到单子后,再次来到住院部办理结账手续,将报销款从原住院押金中扣除,连同住院费结余部分一同退还住院者,到此住院、报销终结。
㈡ 医保报销咨询电话
五华的民政局报销电话
㈢ 济南医保报销电话号码
济南市门诊医保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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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河源市医保报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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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保可以报销比例一般为60%。
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门诊医保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㈤ 省人民医院报销电话号码
省人民医院住院结算部电话号码是什么号码
㈥ 武汉医保咨询报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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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担部分用现金支付,社保报销部分由医院向社保结算。
医保包括一般医保、慢性疾病门诊医保和大病住院医保:
1.一般医保:住院费用报销80%左右,个人承担20左右。报销封顶金额几万元。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2.慢性疾病门诊医保: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3.大病住院医保:住院费用报销80%左右,个人承担20左右。报销封顶金额十几万元。
各地详情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㈦ 沈阳市医保局报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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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去年医保“二次报销”款3月起发放
信息来源:华商晨报时间:2012-02-28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者住院,在医保范围内自付超过600元,参保者可享受“二次报销”。补充医疗保险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按参保患者就医次数进行补偿。去年医保“二次报销”的补偿款从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分期分批发放补偿款,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今日本报将开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咨询热线,有问题可拨打024-96128。
符合哪些条件能报销
自付超600元可“二次报销”
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人群是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者不在补充医保保障范围之内。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急诊留院观察转住院期间及急诊抢救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目前沈阳的限额为10万)阶段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以上(不含600元)的医疗费用,均在补充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之中。补偿比例从40%到70%不等。
超过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额后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在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期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一致。参保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或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也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二次报销的钱怎么给
今年就医在定点医院直接补偿
2011年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方式: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从今年3月开始分期分批发放补偿款。
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①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范围内的退休人员通过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补偿;
②其他退休人员、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采集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后,通过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补偿;职工个人也可办理申办手续;
③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补偿。
2012年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方式:
201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补偿待遇。
转外就医、长期居外人员补偿方式:
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定点医院住院和外出期间急诊的,由沈阳市医保局受理报销业务,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款由人保财险沈阳市分公司拨付给参保人员。
补偿比例
自付金额(扣除起付标准)
补偿比例
600元(不含600元)—800元
40%
800元(不含800元)—1000元
50%
1000元(不含1000元)—3000元
60%
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
70%
如何申办?
根据测算,去年共有17.9万人次可领取补偿款,其中9.2万人次不需要到医保局办理,补偿款直接打到养老账户中。其余包括省级养老统筹、行业统筹等共计8.7万人次需要申报。
单位申办操作流程:
登录沈阳市医保局网站——点击“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金支付受理平台”版块,查看单位报销明细汇总单,确认报销金额,打印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承诺书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补充医疗保险受理窗口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业务。
个人申办操作流程:
登录沈阳市医保局网站——点击“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金支付受理平台”版块,查看个人报销明细汇总单,确认报销金额,填写本人工商银行账户,打印协议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补充医疗保险受理窗口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业务。
注:原则上,个人申报由本人办理,本人确认,但如果申请人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也可由代办人持有效证件、委托书等材料,代为办理,这种情况需要事先咨询医保局。
怎样查询?
参保人员可通过下列4种方式查询本人2011年及2012年以后的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情况:
触摸屏查询。参保人员可通过在市医保局、各分局、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设置的触摸屏,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查询。
医保网站查询。参保人员登录市医保局网站,进入“个人用户”版块查询。
自助语音电话查询。参保人员可拨打自助语音电话62167890,根据语音提示查询。
医保局业务窗口查询。参保人员可在市医保局或各分局的业务窗口查询。
举例说明:
住院费用36000元,以前自付4272.8元,现在自付2001.84元。
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名在职职工,在某特三级医院发生住院费用为36000元(其中:甲类药品8000元;乙类药品16000元,先行自付比例为8%;体内置放材料12000元,限额支付9000元),起付标准1200元,自付比例14%。
此次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以下几类:
1.甲类药品8000元;
2.乙类药品16000元中扣除个人先行自付8%部分〔16000元×(1-8%)〕=14720元;
3.体内置放材料限额支付9000元。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扣除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自付比例14%=(8000元+14720元+9000元-1200元)×14%=4272.8元。
㈧ 查医保怎样报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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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社区医院就医报90%,其他定点医院70%,超过1800元实行实时结算,只需要支付自付的部分。看牙可以报销,补牙国产报销,进口材料不报或者少报,镶牙不报。医保卡没钱,只记账。钱在存折里,可以取出来用,钱不够自己另掏腰包。
㈨ 医保电话号码是多少
统一的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加区号就可以打的12333。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1]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单位缴费8%M:6.6%M至7%M进入统筹账户(1%M至1.4%M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
个人缴费工资的2%M:2%M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M至1.4%M)---门诊费用。
注:住院费用从统筹账户中报销,金额每人都一样;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中扣除,每人不一样。
2017年5月2日报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
网络-医保
㈩ 盐城医保报销电话号码
申办对象资格:
急诊门诊医疗费用;选择垫付结算方式的规定病种门诊费用;常驻外地和异地安置人员就医费用;临时外出人员急诊就医费用;转外地医疗就医费用及住院前的留观费用。
办理程序与要求:
1、急诊门诊医疗费用结算:
(1)由单位建立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发生的急诊门诊医疗费用回本单位按规定办理报销。
(2)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参保人员,发生的急诊医疗费,先垫付现金后,持盖有医院证明章的报销凭据和病历到所属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3)协缴、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急诊门诊医疗费用,有个人帐户的先从其个人帐户中支出,其他由个人自负。
(4)参加门诊统筹的退休人员在约定医院按规定报销。
2、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中由统筹支付部分,由其住院医疗费实施记帐。其他费用由个人自负。
3、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结算:
已领取规定病种门诊专用病历并选择垫付结算方式(即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规定病种特约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垫付,于次年1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当年6月底前超过1万元的可在7月份预结算一次。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医疗费,于次年1月底前,由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其中协缴、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拨付申请单》(一式两份,须有单位公章,灵活就业、协缴人员除外),并附全部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专用病历及相关资料(如中草药处方存根、转院证明、使用控制药所需的化验及检查依据、特殊检查审批单等),送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报销。规定病种患者死亡后,可即时申拨。
4、常驻外地和异地安置人员就医费用结算:
(1)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常驻外地三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垫付。住院患者在出院后30日内,规定病种门诊患者在次年一月底前,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拨付申请单》(一式两份,须有单位公章),并持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医保卡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列支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结算。有单位参保的,由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结算后,由统筹支付部分费用拨付给单位;灵活就业及协缴人员,由个人或其家属提出申请,审核结算后,支付给个人。
(2)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常驻外地三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于次年一月底前持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医保卡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按规定办理报销。属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个人帐户的,由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门诊统筹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到异地安置报销大厅办理);属参保单位建立个人帐户的,向其单位办理报销。
5、临时外出人员就医费用结算
(1)急诊住院医疗费报销。临时外出(包括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住院在入院之日起15天内向市医保经办机构国人理急诊登记手续,其发生的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垫付。住院者在出院后30日内,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拨付申请单》,并持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和单位出具的临时外出证明、急诊证明,由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协缴人员由个人)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结算。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拨付给所在单位,灵活就业、协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
(2)急诊门诊医疗费报销。临时外出(包括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非营利性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后,持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医保卡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和单位出具的临时外出证明、急诊证明,按规定办理报销。属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个人帐户的,于次年一月底前由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属参保单位建立个人帐户的,向其单位办理报销。
(3)在本市以外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列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的10%,再按有关规定结算。因公外出人员,其个人自理总医疗费10%的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6、转外地就医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因病经医保经办机构批准转市外(限上海、北京两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垫付,就医终结后,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拨付申请单》,并持转外地诊治审批表、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列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的10%后,再按规定办理结算。
7、留观费用结算:
参保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留院观察后转入住院的,其留观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并计入该次住院费内;不具备记帐条件的,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拨付申请单》(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持留观期间的医疗费收据及清单、住院期间的费用收据及住院费用清单、留观病历复印件及出院记录复印件由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协缴人员由个人)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
8、统筹区外就诊的,无法提供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