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父亲,去人民医院,和中医院都看了,有说是中风后遗症,有说是帕金森,最初是天黑就走路不稳,现在是白
是中风后遗症并有二次中风先兆,一旦发生可能全滩。处方成人:丹参苏木山楂黑木耳川芎白芷北芪桃仁红花赤芍宣木瓜牛膝血竭水蛭地龙半枝莲白花蛇舌草旱莲草肉苁蓉竹茹赭石苡仁生熟地天麻川断骨碎补鸡内金鸡血藤大黄后下适量水煎服。
㈡ 东莞市人民医院真差劲,去过的都来发表你的意见吧
去了就是抽血CT,1800块屁问题也没解决,挂个号比登天还难,决定换医院 果然是东莞市人民吸血鬼医院
㈢ 东莞市南城区人们医院康复科怎么样
南城医院整体都不错,康复科也差不了吧
㈣ 东莞哪家医院治中风比较好
东莞据我了解治着方面的病不是强项,可考虑到2楼意见。如果去医院,建议还是到专广属州去看,那里医学在全国还是有名的。当然去医院之前要做的是每天帮老人家按摩,次数越频繁越好,否则肌肉萎缩了,只要也不能自由行走了。
㈤ 今天在东莞市人民医院
我也觉得是骗人的。坑人得很。千万不要买倍康药房的药,可以去外面自己买。倍康药房肯定医生有拿提成的那个药。
㈥ 我爸因高血压脑出血在东莞市镇医院急诊,后转入东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现已花费了好几万块钱了,在老家
您好,关于您说的这个问题,医保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但是具体多少比例还需详细了解情况才能够知道,建议具体询问下当地医保办,另外高血压脑出血在治疗后,还要注意术后的康复情况的,需要特别的注意。
㈦ 我姐姐是四川三台人,在家里办了农村医疗保险,现在在东莞市工作,因为中风在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注院治疗,
朋友你算是问对人了,我来帮你解决这个问题吧!首先你委托你家人去你当地(户口所在地)农保办公室帮你登记病人信息,然后病人这边出院的时候,要求医院跟你办理详细费用证明,住院证明,病情证明,住院小结,记住:必须全都是电脑打印出来的清单!这样就可以报销一部分了,百分之四十!最后祝你姐早日康复!
㈧ 您好,大夫,我妈妈2月14号下午六点左右脑中风后我们马上把她送到县人民医院救治,当时大夫保守治了一个晚上,
患者是脑梗还是脑出血,高压氧治疗是可以的,能够缓解患者脑组织缺血缺氧的现象,可以用药进行治疗,但是患者有肾炎,用药禁忌还是比较多的;患者年龄倒是不大,先抓紧时间进行治疗吧,遵医嘱就可以;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我
㈨ 自己中风偏瘫,生病住院四个月还在做康复治疗,从生病开始公司从未支付病假工资,而且把保险都停交了。...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特殊疾病】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六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补助费】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