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国的康复医疗机构有哪些类型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内的含容义: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⑵ 养老院分到底有哪些类型
敬老院: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又称养老院。
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敬老院经常组织一些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托老所:为老年人提供寄托性养老服务的设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
托老所一般收费不高,绝大多数老人都可承受。白天家人都外出上班了,老人可以到托老所与朋友们聊天,晚上回家享受天伦之乐。这种方式老人们都比较容易接受。
护理院:护理院是指由医护人员组成的,在一定范围内,为长期卧床老年患者、残疾人、临终患者、绝症晚期和其他需要医疗护理的老年患者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根据医嘱进行支持治疗、姑息治疗、安宁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社区老年保健、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卫生宣教和其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
护理院的主要服务对象是老年人,它归口于养老机构,护理院是集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和临终关怀为一体的,主要针对身患疾病而又缺人照顾的老年人而设。它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养老机构,又与普通医院有所区别,它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的养生保健、康复治疗、生活照顾、健身娱乐等养老服务,它还可随时提供医疗救助和临终关怀。护理院是医疗与养老的结合,是卫生与民政的结合,是医院的延续和补充。它的医养结合让家属有一种放心感,让老人有一种安全感。
老年公寓:是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
老年公寓需要根据老年人市场需求的多种形式,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入住,其中一定比例的住宅面积可以实现销售,另一部分须满足租用、度假等需求。
养生养老院:高级度假村形式的养老院。
酒店式老年公寓:按天收费。
组织老年人旅游,参观公园市场。
⑶ 康复专业属于什么类
康复专业属于医学类专业医学技术类学科
康复治疗学本科专业介绍
康复治疗学是改革开放后从国外引进现代新学科的硕果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对生活和健康的要求不断提高,康复治疗学专门人才也越来越为社会所需求。
康复治疗学本科就业前景
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医院、保健康复机构从事康复治疗、保健与评价工作、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中心(康复医院)从事康复治疗师技术工作,也可到疗养院、保健中心、体育医院或运动队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单位从事康复治疗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
康复治疗学本科学习课程
英语、生物学、解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免疫学、药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计算机学、医学统计学、文献检索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表面解剖学、康复医学总论、康复评定学、康复工程学、物理治疗学、作业治疗学、语言治疗学、康复护理学、康复心理学、儿童康复学、骨科康复学、内科疾病康复学、神经伤病康复学、社区康复学、传统康复学等。
康复治疗学本科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扎实的康复治疗学基础理论、医学基本知识及其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人际交流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创业精神,掌握较扎实的康复治疗学技术,融康复、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康复治疗师。
通过学习康复治疗学以及中国传统康复治疗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地掌握康复治疗学的基本技能。
康复治疗学本科必备能力
1.掌握康复治疗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康复治疗学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
3.具有运用康复治疗学进行各种疾病康复治疗能力;
4.熟悉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方法;
5.了解康复治疗学各专业分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 医院分那些类型的
三级甲等最高 从高到低划分为三级九等,即三甲、三乙、三丙;二甲、二乙、二丙;一甲、一乙、一丙。 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医疗评审委员会 (一)性质 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二)级别及工作任务 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省级、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诉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三)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成员必须作风正派、清廉公道、不徇私情、身体健康,能亲自参加评审工作。 (四)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制定工作章程,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廉政建设、勤俭节约的规定。 四、评审程序 医院评审一般要经过五个阶段,即自查申报、资格评审、考核检查、作出评审结论、审批。另外如果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申请复审。 1.自查申报。 各级医院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某一级某一等的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资格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3.考核检查。 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4.作出评审结论。 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的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 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评审结论的正式通知:个月内向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经评审委员会研究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复审,复审只限:次。 5.审批。 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 五、评审费和评审周期 申请评审(包括复审)的医院,应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收入只能用于开展医院评审活动正常支出。 每一评审周期为3年。医院应在评审周期结束前18个月提出申请并呈报资料。评审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在本评审周期结束前3个月完成评审。 六、评审结果的公布 经过评审的医院,由审批机关发给全国统一格式的证书,并由发证机关按年度公布评审结果。 七、医院分级与医疗收费 医疗收费应与医院级别挂钩。级别不同,门诊挂号、住院床位收费等都应有所不同,以适当拉开档次。 对评审不合格医院的处理: 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医院,各级评审委员会与卫生行政部门应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或对其重新评审。连续3年不申报评审或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医院,一律列为等外医院,视情况加强管理,予以整顿乃至停业。 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可暂不参加全国统一评审。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医院,按总后卫生部部署实施分级管理与评审。
⑸ 医疗机构类别是什么
医疗机构类别有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
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学校(幼儿园)医务室。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
截至2012年7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6.1 万个,其中医院2.3 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4 万个,其他机构1.4 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 万个,乡镇卫生院3.7 万个,村卫生室66.4 万个,诊所(医务室)17.8 万个。
(5)康复中心类型扩展阅读
设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⑹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
关于印发《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
残联发[200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关于"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建设,完善省、市(地)康复中心功能和条件"的精神,加快省、市(地)康复中心建设发展,中国残联根据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需要和各地残疾人康复中心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现予以印发。
望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以这一标准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省、市(地)康复中心建设,积极解决省、市(地)残疾人康复中心机构编制、建设用地、经费补贴、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问题,努力推进省、市(地)残疾人康复中心健康发展。中国残联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省、市(地)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验收。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残疾人康复事业中的作用,指导和规范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功能,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职能与任务
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
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5.有条件的可设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五)技术水平
1.功能测评和能力评估:脑瘫儿童功能测评:运动发育、肌张力、姿势异常、智力评价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智残儿童能力评估: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2.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运动功能、姿式矫正、日常生活活动、语言交往训练和引导式教育。开展智残儿童六个能力领域康复训练。
3.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有关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康复训练服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包括养护和治疗床位,其中治疗床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60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每10~15张训练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训练床位配备1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配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各1名,特教教师不少于2名。
(四)业务部门设置在一级基础上设: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理疗室、药房等。
2.肢体康复科:设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室。
3.低视力康复科。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资源,协作开展辅助器具服务。
(五)技术水平在一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3.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4.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视器供应等服务。
5.社区指导: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康复工程: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
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二)康复床位100张以上。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1.5。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120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0%。康复医师、康复治疗人员、康复护理人员、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特教教师配置原则上同二级;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配备职业和社会康复工作人员。
(四)业务部门设置在二级基础上设:
1.增设职业、社会康复室、心理科。
2.功能评定科。
3.分设偏瘫、截瘫、骨科等科室。
4.分设康复训练科(运动疗法科、作业疗法科、语言治疗科)。
5.增设手术科室(如矫形外科、眼科等)。
(五)技术水平在二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功能测评:电生理诊断,感觉功能测评,作业及语言能力测评,临床心理测评,心肺功能测评,偏瘫患者的运动功能测评。
2.矫正体操,促通治疗手法等运动治疗技术。
3.工艺疗法,认知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畸形矫正等作业治疗技术。
4.常见语言交流障碍的治疗。
5.心理治疗。
6.康复工程:假肢、矫形器处方及训练,临床常用矫形器的制作。
7.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的技术和方法。
8.白内障复明、骨科矫治手术等。
三、机构管理
(一)行政管理
1.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要领导熟悉业务,具有一定管理水平,胜任工作。领导班子内部合理分工,各项管理工作有人负责。
2.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有中心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季度安排和具体落实措施,定期检查、评估和总结。
(二)业务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程、规章,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训练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2.定期进行康复训练效果和各项业务质量评价,制定改进方案。
3.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计划,加强岗位培训及考核工作。
4.掌握本地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制定指导基层康复业务指导工作计划,配合残联康复部门抓好社区康复工作典型,接收基层转介服务。
5.制定康复科研计划,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每年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2篇,二级中心3~5篇,三级中心5篇以上。
(三)信息管理
1.有专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制度。
2.建立各项业务档案,保持档案完整,数据准确。
3.做好信息的汇总分析、反馈利用,有可供查阅的评估报告和统计资料。
(四)人事管理
1.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法规、规章,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依据岗位职责,定期组织绩效考核。
3.建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均有国家认可的任职资格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结业证书。
4.创新用人机制,改革用人制度,不断探索、建立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
(五)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纪律。
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专项经费明细,各项报表规范,填报及时。
3.各类会计档案、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保存完好。
(五)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计划、审批、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养、维修、报废、更新等。
2.各种设备、器材要建立规范的帐目,主要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3.实行计划管理,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适应性、可行性论证。
(六)后勤管理
1.保证业务工作的需要,主动、及时服务,随时维护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水、电、气、暖正常供给。
2.健全物品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
3.加强车辆管理,定期维修、维护,保证工作用车。
4.保证中心内外环境优美,清洁卫生。
(七)安全管理
1.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对易发危险的设备和要害部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仓、氧气供应系统、危险品库、配电室等。
3.有完备的防火、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标志醒目,定期检查更换。
(八)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
1.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
2.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热爱残疾人事业,抵制不正之风,对中心工作满意度定期考核。
四、康复业务场所要求
1.康复业务场所应设在易于残疾人方便抵离的地方。
2.康复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60%。
3.通行区域和患者经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设施应体现无障碍设计,地面防滑,走廊墙壁应有扶手装置。
4.地板、墙壁、天花板及有关管线应易于康复设备,器械的牢固安装、正常使用良好和经常检修。
5.以残疾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康复场所 ,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儿童患者的心理特点。
五、设备和器械
(一)一级康复中心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械
1.基本设备诊察床、诊察桌、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出诊箱、注射器、纱布罐、药品柜、紫外线灯、洗衣机、电冰箱、高压灭菌器具等
2.康复训练器具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儿童肋木 姿势矫正镜儿童平行杠 训练用棍和球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 收录放机儿童用桌椅 钻滚桶图形认知组件 拼图、插板、玩具木条床(台)梯形椅脑瘫康复用姿势矫正椅 踝关节矫正板大、小巴氏球
3.智力测评工具、量表、软件和教学、生活服务等器械和设备
(二)二、三级中心根据业务范围和技术水平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械
1.基本设备显微镜、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器、X光机、灌肠器、供氧装置、紫外线灯、洗衣机、电冰箱、高压灭菌器具等
2、运动治疗训练用垫和床 训练用扶梯肋 木 姿势矫正镜训练用棍和球 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墙拉力器 划船器手指肌训练器 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 滑轮吊环常用规格的拐杖 平行杠脑瘫康复用球浴 脑瘫康复用姿势矫正椅常用规格的轮椅、助行器及儿童用训练器械
3.作业治疗沙磨板 插板、 插件、 螺栓、滚筒、训练用球类日常生活训练用具及儿童用训练器械
4.理疗中频治疗机 低频脉冲电疗机音频电疗机 超短波治疗机红外线治疗机 磁疗机颈椎牵引设备 腰椎牵引设备
5.传统康复治疗针灸用具 人体经络穴位示意用品 按摩用品
6.语言治疗录音机或语言治疗机 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语言治疗和测评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等)
7、功能测评关节角度测量仪 肌力计肌电图仪 平衡仪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血压计
8、智力残疾康复智力测评工具、量表、软件打击乐器、电子琴、多媒体等教学设备洗漱、饮食、清洁、简单劳动等日常生活训练设施、器具、工具、家具、电器
9、低视力康复国际标准视力表(远用、近用)、低视力专用视力表、助视器配镜箱、各种类型助视器
10、辅助器具服务所需要设备、器具种类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六、质量控制各部门按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开展各项工作,建立量化考核指标:
1、康复病案和康复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
2、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0%
3、康复床位使用率≥60%
4、康复器材、设备完好率≥80%
5、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率≥80% 6、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⑺ 康复治疗属于什么系
我们学校是划在临床系,但是也有放在针推系的。
但是我们老师说,康复是一个独立的医学体专系,是与临床属、护理、预防平行的现代四大医学体系中的。
在中国的学校中,康复治疗的大专一般是叫做康复治疗技术,而本科是叫做康复治疗学,所以,你问什么系,没有人说得清。
你说医技也行。
众说纷纭。
⑻ 什么是医疗机构主要有哪些类型
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回民族医医答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临床检验中心;
(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护理院、护理站;
(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十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
⑼ 康复医学的功能分类是什么
康复医学
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20世纪中期出现的一个新的概念专。它是一门以消除属和减轻人的功能障碍,弥补和重建人的功能缺失,设法改善和提高人的各方面功能的医学学科,也就是功能障碍的预防、诊断、评估、治疗、训练和处理的医学学科。体育疗法是现代康复医学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康复医学是一门有关促进残疾人及患者康复的医学学科,更具体地说,康复医学是为了康复的目的而应用有关功能障碍的预防、诊断和评估、治疗、训练和处理的一门医学学科。康复医学由称第三医学(临床医学为第一医学,预防医学为第二医学)。在现代医学体系中,已把预防、医疗、康复相互联系,组成一个统一体。康复医学起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原以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现代康复医学是近半个世纪来蓬勃发展起来的,它的发展是人类医学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科学技术进步的结果。
⑽ 社会残疾人康复机构设置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对社会残疾人康复机构设置了标准和条件,《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康复工作作了如下规定: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三条:国家和社会采取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并开展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五条:政府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在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举办必要的专门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科学研究、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康复工作。
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残疾人在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志愿工作者及亲属的帮助下,应当努力进行功能、自理能力、劳动技能的训练。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分阶段确定康复重点项目,制定计划,组织力量实施。
《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六条:医学院校和其他有关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康复课程、设置康复专业、培训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国家和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事康复工作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向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有关工作人员和志愿工作者普及康复知识,传播康复方法。
《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助具、特殊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
(10)康复中心类型扩展阅读:
社会康复的内容:
1、协助政府机构制定法律、法规和各种政策来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享有和健全人一样的物质生活和文化成果。无论是残疾人还是老年人、慢性病人,都是社会上有特殊困难的群体,他们有特殊的医疗、住房、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困难。
解决这些困难不仅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而且需要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康复工作者一方面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另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保障残疾人生存权利,使其在住房、食物、婚姻家庭方面得到公平的待遇,有适合其生存的必要条件。如果康复对象缺乏这些基本条件,医疗、教育和职业的康复都无法实现。
3、为残疾人自身的发展提供帮助.使其有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就业能力和参与社会的能力。障碍人需要接受特殊教育,需要特殊的学习条件。
社会康复工作者应该努力帮助他们找机会创造条件使适龄的障碍儿童入学,使达到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被拒绝,使残疾的学生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4、消除家庭中、社会上的物理性障碍,使残疾人获得生活起居的方便,并享受社会的公共设施服务。倡导和推进无障碍环境设计与改造工作,是社会康复的一项重要工作。
5、大力提倡和实现人道主义精神,消除社会上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激励残疾人的自强不息精神,建立一种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
6.、组织残疾人与健全人一起参加社会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支持残疾人自己的社团活动,通过交往,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残疾人的好风尚。
7、采取措施帮助残疾人实现经济自立,或提高其经济自立能力,保障其在经济生活中不受歧视;对于不能实现经济自立的重度残疾人帮助他得到社会给予的生活保障。
8、鼓励和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保障其政治权利,为残疾人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而创造条件和提供帮助,是社会康复工作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