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山西大医院怎么样
子宫肌瘤要根据大小以及个数,症状来决定治疗方案。如果是单发而且小于专3.0厘米,没有症状,可属以选择口服桂枝茯苓丸进行调理,但是要每三个月做一次彩超复查,子宫肌瘤的实际情况。如果是单发子宫肌瘤已经超过3.0厘米以上,伴有阴道不规则流血,腹痛。可以选择开服手术或者腹腔镜微创手术,做子宫肌瘤核除术。如果是多发,而且没有保留子宫的价值,需要做子宫切除术。
② 太原山西大医院旁专家小区,有没有手续,产权是多少年的。
1、住宅的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二、房屋产权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③ 山西省晋城市巴公发电厂小区的详细地址
拔贡镇位于山西省东南部,泽州盆地南端的太行山。燕北控,南瞰中原。春秋时期,晋襄公西伐巴蜀搬到巴基斯坦子派生,“拔贡名称,具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在2000年,全镇辖44个行政村,620万,总面积?112平方公里。山西焦炭,长晋高速公路,太焦铁路,207国道交通磨损肚,简要山西和河南枢纽濒临平,气候温和,历史悠久,交通便利,资源丰富,煤,铁,被称为“太行镇“之称。拔贡镇腾飞插翅膀。近年来,镇党委,政府解放思想,创新观念,推进改革开放改革开放
打开的发展观,以人为本,资源开发,依靠科技创新为动力,带领群众,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为重点的科学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建设小康,和谐发展的经济和社会。
现实,从当地镇拔贡,山西特产“巴公大葱的家乡。他们做大做强大葱产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现代农业,规划和建设4个高科技农业示范区,省级示范区,三市面积?2.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0%。该园区实现企业管理,科学种植,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观光农业流通体系,同时培育的“另一边”的十大农业和副业加工企业在山西省食品有限公司,农业生产初步走上了产业化之路。
拔贡镇煤铁之乡而闻名,他们是根据煤和铁的优势,增加色调生产的强度,延伸和提升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增长。从地面到地面的乡镇企业,从小到大,由粗到细,从散到聚,科技,环保,规模化发展的方向移动。巴公镇科学与科技园的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示范区。拔贡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整的吸收拔贡化肥厂,电厂拔贡,复盛钢铁公司,天脊集团,中国超过20个字符“,民营,混合所有制骨干企业生产铸造生铁,钢铁,水泥,化工产品在国际和国内市场营销。全镇已形成了多元化的资源开发,冶炼,铸造,钢铁轧制品,建材,轻工,化工等行业的格局,在2004年,除了工业园区,全镇实现社会总产值2.448十亿元,农村人均纯收入4228元,财政收入达到50219400元,
早在明,清时期,拔贡镇“,商贾云集,日进斗金。 “市中心。近年来,认真组织实施”小城镇“的战略,已成为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小城镇经济发展试点镇和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乡区?4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居民已达15000,建成了五纵五横“主要街道,乡镇,建起了商品化农民住宅出租8000,农贸城的建设,商业街,商务中心拔贡超市,游泳池,保龄球馆,赌场,每天天娱乐中心等一批高品位的文化和娱乐中心。全乡形成“两中心,十字型,四区,16区”的框架。安装路灯,交通标志设置,弓l进城市管理机制,城市功能日臻完善,晋城的卫星城市和辐射周边乡镇,30万人口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小城镇的辐射功能,加快建设小康连续的过程,全镇形成了镇中心村基层村“的完整体系和城乡一体化格局小康的城镇和村庄。这个镇有一个殷实的小康村34个,小康的人口为40000人,占65%,占农村总人口的小镇,一个高品位,新的形式,整体推进小康建设,连片发展的良好势头。
“民主稳定之乡”镇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建设。每个村设立一个村民主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构。加强对全面的的社会管理秩序,,以随身携带出企业来构建,构建与公众的的的活动,形成一个紧的的群防群治的的安全性预防措施网络,和全面的的管理工作由各省和直辖市,以表彰。开展文明竞赛,经常组织党员和干部之间的“三讲”,“三观”,“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为主题的较量中,党员干部挂牌上岗实施的带动下,改善的习俗和社会的工作环境,窗口行业开展“青年文明号”和“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竞赛,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鼓励民众参与城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涌现了一批高标准,高品位的文明示范群体,成为一个镇三个文明示范窗口。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的发展,达到了甲等医院标准,得到了一种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连续五年在自然出生率的人口控制在0.7%以内,80%的企业职工和30%的镇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农民生活富裕,充实,全镇建成35商品化农民住宅小区,实现全硬化,绿化,美化,60%的家庭生活在一个新的家庭;农民就业率达到90%,家电货币6000元的平均金额,农民高调运输占70%;农民的生活方式,消费观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始追求现代文明,家庭藏书,电脑,该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时尚,有是一个本本族,报纸,的家人,的计算机家族的数量的。42个村庄至实现文明的村的的标准的在的全县级别中,四个的村庄转变为的省级的行列文明村,东四也被确定作为全国文明村镇活动,创建示范点,重点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绿色龙王山,改造高炉基地,建设一个新家园“的目标,完全禁止污染严重的企业,行业的特点,延伸产业链,使用生铁炼钢轧制产品,废砂,废气发电,畜禽粪便生产沼气,初步形成了循环经济模式
拔贡镇的经济成就,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优越。朱镕基,宋平,铁木尔·达瓦买提和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到拔贡镇视察指导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汤,何首乌杨豪顿曾智宇也证明崔钩美弥环跨流域字的自我报告,
④ 居民住宅小区内开设带住院部的医院有哪些政策规定
268号;另外发改能源[2007]141号也是重要的文件,其他的文件,各省有自己的规定,但基本都是从这两个来的。给你贴一下: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计基础[2000]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电力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关于“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的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对原《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计交能[1998]220号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主题词:热电 联产 规定 通知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施。
第二条 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 [1995] 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
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三条 热电联产规划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求。
第四条 各级计委负责热电联产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各级经贸委负责热电联产的生产管理、热点联产技术改造规划的制定的审批,各级建设部门是城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相关的环保法规对热电联产进行监督。
第五条 根据国家能源与环保政策,各地区应根据能源供应条件和优化能源结构的要求,从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出发,优化热电联产的燃料供应方案。
第六条 在国务院新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前,热电联产审批暂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热电联产基本项目及总发电容量及25兆瓦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报国家计委审批。
2. 单机容量25兆瓦以下的热电联产基本建设项目及总发电容量25兆瓦以下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组织审批,报国家计委备案。
3. 现有凝汽发电机组改造为热电联产工程、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工程和燃料结构变更与综合利用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工程,总投资大于5000万元的项目,由国家经贸委审批;总投资小于5000万元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审批,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4.外商投资热电厂工程总造价30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报国家计委审批;技术改造工程由国家经贸委审批。
5.热电厂、热力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应同时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热力网建设资金和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不落实的,热电厂项目不予审批。
第七条 各类热电联产机组应符合下列指标:
一、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汽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常规热电联产。应符合下列指标:
1. 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
总热效率=(供热量 +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燃料总消耗量×燃料单位低位热值)×100%*
2. 热电联产的热电比:
(1)单机容量在5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100%;
(2)单机容量在50兆瓦至20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50%;
(3)单机容量200兆瓦及以上抽汽凝汽两用供热机组,采暖期热电比应大于50%。
热电比 = 供热量/(发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100%
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包括:燃气轮机+供热余热锅炉、燃气轮机+余热锅炉+供热式汽轮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应符合下列指标:
1.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55%
2.各容量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
第八条 符合上述指标的新建热电厂或扩建热电厂的增容部分免交上网配套费,电网管理部门应允许并网。投产第一年按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全年平均热电比和总效率签定上网电量合同。在保证供热和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供热机组可参加调峰(背压机组不参加调峰)。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开发区建设的热电厂投产三年之后;以及现有热电厂经技术改造后,达不到第七条规定指标的,经报请省级综合经济部门核准,按实际热负荷核减结算电量,对超发部分实行无偿调度。
第九条 热电联产能有效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热电厂应根据热负荷的需要,确定最佳运行方案,并以满足热负荷的需要为主要目标。地区电力管理部门在制定热电厂电力调度曲线时,必须充分考虑供热负荷曲线变化和节能因素,不得以电量指标限制热电厂对外供热,更不得迫使热电厂减压减温供汽,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城市热力网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各有关部门均应大力支持其建设,使城市热力网与热电厂配套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效益。
第十一条 凡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和煤矸石、煤泥和煤层气等作为燃料的热电厂,按《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国发[1996]36号)
第十二条 在有稳定热负荷的地区,进行中小凝汽机组改造时,应选择预期寿命内的机组安排改造为供热机组,并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
第十三条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发展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联供,以提高热能综合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 积极支持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
1.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污染小、效率高及靠近热、电负荷中心。国家鼓励以天然气、煤层气等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
2. 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应坚持适度规模。根据当地热力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以供热为主要目的,尽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季节适应性,可采用余热锅炉补燃措施,不宜片面扩大燃机容量和发电容量。
3. 根据燃气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具有大量稳定用气和为天燃气管网提供调峰支持特点,合理制定天然气价格。
4. 以小型燃气发电机组和余热锅炉等设备组成的小型热电联产系统,适用于厂矿企业,写字楼、宾馆、商场、医院、银行、学校等较分散的公用建筑。它具有效率高、占地小、保护环境、减少供电线损和应急突发事件等综合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推广。
第十五条 供热锅炉单台容量20吨/时及以上者,热负荷年利用大于4000小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为热电联产。
第十六条 在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供热范围内,不得再建燃煤自备热电厂或永久性供热锅炉房。当地环保与技术监督部门不得再审批其扩建小锅炉。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投产后,在供热范围内经批准保留部分容量较大、设备状态较好的锅炉做为供热系统的调峰和备用外,其余小锅炉应由当地政府在三个月内明令拆除。
在现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应有分散燃煤小锅炉运行。已有的分散烧煤锅炉应限期停运。
在城市热力网的共热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应使用集中供热,不应再采用小锅炉等分散供热方式。
第十七条 各级政府有应积极推动环境治理和节约能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每年市政建设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第十八条 住宅采暖供热应积极推进以用户为单位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新体制。从2000年10月1日起,新建居民住宅室内采暖供热系统要按分户安装计量仪表设计和建设,推行按热量收费;原有居民住宅要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改造,到2010年基本实现供热计量收费。
第十九条 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电力系统方案,电力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热力管网走向和敷设方式必须由当地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第二十条 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安装、调试、验收、投产必须遵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程序和有关规定执行。在热电厂和城市热网的建设过程中应分别接受电力及城市建设管理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热电厂热价、电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规定制定。热电联产热价、电价的制定应充分考虑热电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社会效益,在兼顾用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本着热、电共享的原则合理分摊,由各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价格管理权限指定公平、合理的价格。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文发布单位的其它文件中有关热电联产的部门,凡与本文不符的应与本文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进行解释。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改能源[2007]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建设厅(建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华电集团、中电投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神华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华润集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规范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对促进我国能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推进技术进步、减少环境污染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制定了《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 设 部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热电联产 规定 通知
附件: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新(扩)建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第三条 发展改革部门(经委、经贸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规划、项目申报与核准,以及相关监管工作。
第二章 规划
第四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应按照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依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模、工业发展状况和资源等外部条件,结合现有电厂改造、关停小机组和小锅炉等情况编制。
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科学预测热力负荷,具有适度前瞻性,并对不同规划建设方案进行能耗和环境影响论证分析。
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规划,并应纳入全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各地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装机总量应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应在全国电力发展规划装机容量范围内负责专项规划的审定,统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五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专项规划应当实施滚动管理,根据电力规划建设规模确定的周期(一般为三年),统筹确定热电建设规模,必要时可结合地区实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 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应优先在大型煤炭矿区内或紧邻大型煤炭洗选设施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应考虑热电联产;限制分散建设以煤矸石为燃料的小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第七条 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燃料特性确定,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和就近消化的原则,优先安排建设大中型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在大型矿区以外的城市近郊区原则上不规划建设燃用煤矸石的热电联产项目。
第八条 热电联产的建设分5类地区安排,具体地区划分方式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热电联产应当以集中供热为前提。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暂不考虑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
第十条 在严寒、寒冷地区(包括秦岭淮河以北、新疆、青海和西藏)且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市,应优先规划建设以采暖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取代分散供热的锅炉,以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耗。
在夏热冬冷地区(包括长江以南的部分地区)如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可适当建设供热机组,并可考虑与集中制冷相结合的热电联产项目。
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除工业区用热需要建设供热机组外,不考虑建设采暖供热机组。
第十一条 以工业热负荷为主的工业区应当尽可能集中规划建设,以实现集中供热。
第十二条 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第十三条 热电联产项目中,优先安排背压型热电联产机组。
背压型机组的发电装机容量不计入电力建设控制规模。
背压型机组不能满足供热需要的,鼓励建设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型高效供热机组。
第十四条 在电网规模较小的边远地区,结合当地电力电量平衡需要,可以按热负荷需求规划抽凝式供热机组,并优先考虑利用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热电联产机组;限制新建并逐步淘汰次高压参数及以下燃煤(油)抽凝机组。
第十五条 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覆盖的供热半径一般按20公里考虑,在10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
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一般按8公里考虑,在8公里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此类热电项目。
第三章 核准
第十六条 除背压型机组外,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对热电联产建设方案与热电分产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热电联产年能源消耗量和在当地排放的污染物总量低于热电分产的,方可核准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报告中提供上一款所需资料。
第十七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是项目核准的基本依据。项目核准应当在专项规划指导下进行,拟建项目应当经科学论证和专家评议后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热电联产项目在申报核准时,除提交与常规燃煤火电项目相同的支持性文件外,还需提供配套热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当地整合供热区的方案,已有机组改造和小火电机组(小锅炉房)关停方案,以及相应的承诺文件,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具的热力价格批复文件,项目申报单位和当地其他热电联产项目运行以及近三年核验情况。
第十九条 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在申报核准时,除提交与常规燃煤火电项目相同的支持性文件外,还需提供项目配套选用锅炉设备的订货协议,有关部门对当地燃料来源的论证和批复文件,项目申报单位和当地其他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运行以及近三年核验情况。
第四章 支持与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利用多种方式解决中小城镇季节性采暖供热问题,推广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天然气、煤气和煤层气等资源实施分布式热电联产。
中小城镇季节性采暖供热应当符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先进适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国家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积极探索应用高效清洁热电联产技术,重点开发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煤炭气化、供热(制冷)、发电多联产技术。
第二十二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在实行竞价上网的地区,由市场竞争形成;在未实行竞价上网的地区,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国家公布的新投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第二十三条 热电联产项目的热力出厂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经成本监审核定的当地供热定价成本及规定的成本利润率或净资产收益率统一核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煤热联动。
对热电联产供热和采用其他方式供热的销售价格逐步实行同热同价。
第二十四条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应优先上网发电。热电联产机组在供热运行时,依据实时供热负荷曲线,按“以热定电”方式优先排序上网发电,在非供热运行时或超出供热负荷曲线所发电力电量,应按同类凝汽发电机组能耗水平确定其发电调度序位。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银行监管、安全生产等国家有关规定,健全完善项目检查和认定核验制度。
热电联产项目必须安装热力负荷实时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发电调度机构实现联网。
第二十六条 项目建成投产后,由项目核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竣工检查,确认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项目核准文件的各项要求。受托组织竣工检查的单位,应将检查结论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经竣工检查合格的项目,方可申请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或补贴等政策。热电联产企业与其他供热企业应同等享受当地供热优惠政策或补贴。
第二十七条 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经委、经贸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年度核验。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核准要求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取消其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组织专项稽查。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的,责令其停止上网运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的监管。对于应报政府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项目核准机关应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具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
第三十条 燃用煤矸石和低位发热量小于12250千焦/千克的低热值煤的项目审批核准,应按照燃煤项目进行管理,适用本规定以及其他燃煤项目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⑤ 北京世纪星城住宅小区周边有什么医院或医疗设施
世纪星城住宅小区周边医院有北七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胜德康药房,松仁堂大药房,北京予昭田宛玲中医诊所,鹏盛堂大药房(北七家店)等。
⑥ 南宫体育公园 网球场收费如何
太原市规划委员会2009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绘出未来太原发展面貌。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申维辰评价此次总规“准备充分,理念先进”。
太原60年四次编修城市总规
太原市新的城市规划确定太原市的城市性质为:山西省省会,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都。
由此,太原市城市主要职能确定为:国家煤炭能源服务中心、煤炭商品交易中心;国家重要的煤炭科技创新基地、机械装备制造业基地;黄河中游经济区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中部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山西省旅游服务基地;山西省文化娱乐中心。
据了解,解放后太原市共进行过三次城市总体规划编修和两次调整,分别为第一版(1954—1974)、第二版(1983—2000)、1989年对第二版的调整、第三版(1998—2010)和2004年对第三版的调整。这一次是第四次编修。
而太原市的城市性质也随着每次的总规编修都有不同定位,城市布局也随着城市性质确定。
太原市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太原的性质为,山西的工业区中心,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第二版确定太原性质为,山西省省会,全省科技、文教中心,以冶金、机械、煤炭、化工为主的重工业城市。
1989年到1991年总规调整,城市性质为山西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的中心,以冶金、机械、能源、化工为支柱的重工业城市,山西能源重化工基地的中心城市。
第三版总规确定太原市的城市性质为:山西省省会,以能源、重化工为主的工业基地,华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2004年调整时,城市性质没变。
规划专家表示,现行的《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10)在指导太原城市建设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发展目标大部分已经提前实现。行政区划的调整、太中银铁路、石太客运专线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太原市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太原市启动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修。
2007年5月,太原市组成了由市长担任组长,70余部门参与的规划修编领导组。规划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太原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操作。2008年4月,规划纲要方案通过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技术审查,并于当年六七月份向太原市人大、政协进行了专题汇报。
昨日,太原规划委员会通过《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将上报省政府和国务院批准。
划分三级商业中心
按照规划,太原市将建三级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分别是市级中心:老城、长风、武宿;市级副中心:北营、旅游服务/奥体中心。分区中心:迎新、下元、朝阳、晋阳湖、小店、小店南。
市级中心中,老城中心以柳巷、钟楼街、迎泽大街为核心。逐步弱化行政职能,形成与旅游、休闲相结合的辐射全省的商业中心。长风中心将位于主城南部,汾河以东,重点建设现代商业设施,通过建设市行政、文化中心和配套服务设施,带动河西地区发展。武宿中心,搬迁机场后在原址建设新城中心,培育金融、中介、会展、咨询等生产性服务职能。
根据规划确定的城市中心体系,太原市将不断完善中心城区的商业金融设施体系。
重点在鼓楼街、柳巷、钟楼街等街道组织步行商业街,优化购物环境,形成具有传统特色的综合性商业中心,在保持特色餐饮、娱乐设施的基础上,长风商业中心继续推动大型综合商厦、大型综合超市的建设,构筑城市南部的现代综合型商业中心。结合新城生产性服务中心建设,配套建设零售、餐饮、娱乐设施,形成服务新城的综合型商业中心。
加强居住区级和社区级商业设施的规划建设,提高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性,减少对居民的烟尘、噪声等方面的影响,新建、改建住宅小区,须按建筑总面积的5-7%规划配套商业网点。
分类引导市场合理布局,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向外围搬迁,结合环城高速公路、铁路站点等门户设施合理布局。加快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三个市级文化中心
中规院专家介绍说,此次太原总规确定城市性质,最初没有“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都”这一句,后来考虑到太原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综合多方意见才在城市性质中增加文化的内容。
据此,在规划中,对文化娱乐作了专门介绍。总体表述为“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充分保障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的用地需求,推动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规划,市级文化中心包括南宫、长风文化商务区和晋阳文化产业园。
南宫文化中心将整合太原工人文化宫、市少年宫、省图书馆、省京剧院、省歌舞剧院和省晋剧院,依托迎泽公园、南宫广场,形成集文化演出、展示、休闲、教育为一体的文化中心。
长风文化商务区建设会展中心、美术馆、图书馆、艺术中心、博物馆、科技馆、大剧院等文化设施,塑造城市公共空间。
晋阳文化产业园位于晋阳古城保护范围以东,汾河西岸,打造现代文化产业基地,展示晋阳古城文化。
另外,分区级文化中心布局在省博物院、迎新、北营、龙城大街、晋阳湖、新城中心、小店和教育园区。
同时,加强居住区级、社区级文化设施建设,增强社区文化氛围,合理安排服务半径,就近满足市民的日常文化娱乐需求。
两个市级体育中心
最近几年太原频频举行大型国内国际赛事,尤其是去年国际小轮车比赛以来,太原市提出了赛事经济的口号。对体育的发展,在此次总规中也有具体规划,明确要增强举办重大赛事的能力。
市级体育中心包括省体育中心和奥体中心。省体育中心要整治周边环境,改善交通条件,形成集体育赛事、文化演出、大型展出为一体的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奥体中心规划选址于小店镇区南侧沿河地区,建设一场三馆,是未来太原举办大型赛事的主要场馆。
分区级体育中心布局在滨河体育中心、迎新、河西千峰南路、北中环路、长风地区、教育园区、小店镇区、新城中心、北营和五龙口。
规划不仅是举办重大赛事,也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健身场所,未来太原将结合汾河两岸景观绿地,建设一批体育设施,包括沙滩排球场、门球场、网球场、健身路径、排球场、羽毛球场等,实现体育园林化。
同时,加强居住区和社区级体育设施建设。社区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或多功能综合健身场所、健身路径等。旧城区改造和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用地指标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新建15处综合医院
规划中,太原综合医院共37处,其中新建15处,主要分布在龙城大街、北营和新城地区,以完善河西、城南、城北地区的医疗设施建设,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分布。
根据规划,保留现有的以省儿童医院、省眼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市结核病医院(四院)为主框架的专科医院体系。
迁建市传染病医院,在城市下风向安排选址。建设老年康复保健机构、心理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一批符合居民健康需求的特色专科医院,新办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类专科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
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向城市南部迁建,原址转给市中心医院使用。新增小店、柴村等急救分站。
市疾控中心迁址新建,在小店新建疾控中心一座。
另外,构建以大中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前哨的三级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设立,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现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按照相关规划予以新建。
中北大学适度扩建
在教育方面,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建设标准化学校,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小店教育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太原大学、太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卫校进入教育园区。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就地扩建,改善教育条件,结合中北信息产业园建设,适度扩建中北大学。
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省重点职业学校在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龙头作用,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实现与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大体相当。
三条城市轨道交通
规划专家表示,一个城市主城区人口达到200万就需要建设轨道交通,按照新的规划目标,太原市到2020年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为360万人,必须建设轨道交通。
规划提出未来太原市区轨道交通发展规模为140公里到180公里。规划城市轨道线路3条,覆盖城市主要发展地区和重要客运走廊;同时规划城际快速轨道与城市轨道形成衔接,衔接阳曲、太原、榆次、清徐、规划新机场、规划两火车客站,并保留向晋中平原南部地区延伸的可能空间。
省市区政府搬迁
省政府迁至长风街东段,市委市政府迁至长风文化商务区,加强迎泽大街、新建路沿线行政机构的整合。
万柏林区政府迁至和平路以西,杏花岭区政府迁至胜利街,尖草坪区政府迁至迎新街地区,通过区政府的搬迁推动相关地区的整治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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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山西各大医院分别哪科看的最好
华北区最佳专科榜单。
山医大一院在核医学科专业排名第位,并在心外科、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等22个专科排名中获得提名。
省儿童医院在小儿外科专业排名第4位,在小儿内科专业获得提名。
山医大二院在风湿病专业排名第5位,在血液科、肾脏科、骨科等5个专业获得提名。
省肿瘤医院在肿瘤学专业排名第5位,并在病理学专业获得提名。
省烧伤救治中心(太钢总医院烧伤整形中心)在烧伤科专业排名第3位。
此外,省眼科医院在眼科专业,省心血管病医院在心血管病专业,省人民医院在肾脏科专业,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在口腔科专业获得提名。
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创建于1919年。学校多次易名,数次迁址。1932年1月,改为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1940年3月,更名为山西大学医学专修科。1946年8月,升格为国立山西大学医学院。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9月,独立建校,更名为山西医学院。1955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山西、江苏、山东、浙江四所医学院的卫生系合并组建了山西医学院卫生系,成为全国保留有卫生系的六所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并由全国著名卫生学专家、国家一级教授、原江苏医学院院长邵象伊担任院长。1996年9月,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
⑨ 关于海南航空大学的介绍
没有海南航空大学,只有海南航空学校。
海南航空学校(简称:海航航校)由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国ESMA航空学院联合投资创办,由海航集团全权经营管理。海航航校严格按照中国民航CCAR141部运行,以航空器驾驶员培训为主营业务,开设私用驾驶员执照、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教员执照和仪表等级课程。
2008年9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海航航校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海航航校正式注册成立。
2009年10月6日,首批2架DA40飞机顺利抵达宜昌三峡机场。
2010年5月7日,海航航校获得了由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颁发的临时合格证,自此投入正式运行。
2011年3月2日,海航航校中卫辅助运行基地开飞剪彩仪式顺利举行,标志着海航航校双基地运行局面的形成。
2011年5月29日,海航航校直升机培训资质顺利通过局方审定。
2012年3月22日,高性能多发飞机训练课程及该课程主任教员获得局方批准。
2012年9月15日,直升机在随州基地开飞。
2012年12月3日,海航航校ATPL(The Airline Transport Pilot License,航线运输飞行员执照)课程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