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结核病化学药物治疗原则
化疗原则从流行病学方面,化疗的主要作用在于缩短结核病传染期、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和患病率。对于每个病人,则为达到临床和生物治愈的主要措施。合理化疗是指对活动性结核坚持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药物的原则。临床上有结核毒性症状、痰菌阳性、X线病灶具有炎症成分,或是病灶正在进展或好转阶段,均属活动性肺结核,是化疗的适应证。对硬结已久的病灶则不需化疗。对于部分硬结、痰菌阴性者,可临床观察一段时间,若痰菌仍阴性,X线见病灶无活动表现、无明显结核毒性症状者亦不必化疗。
1 化疗方法
1.1 “常规”化疗与短程化疗以往常规使用异烟肼、链霉素和对氨水酸钠12-18个月治疗结核病,习惯称为“常规疗法”。但由于疗程太长,病家常不能坚持全程而影响疗效。自发明利福平以来,化疗效果有很大改进。现在联用异烟肼、利福平等2个以上杀菌剂,具有较强杀菌(对A菌群)和灭菌(对B、C菌群)效果,可将疗程缩短至6-9个月(短程化疗),而疗效(痰菌阴转、病灶吸收)和复发率均与“常规化疗”同样满意。
1.2 间歇用药、两阶段用药实验证明,结核菌与药物接触数小时后,延缓数天生长。因此,临床上有规律地每周3次用药(间歇用药),能达到每天用药同样的效果。在开始化疗的1-3个月内,每天用药(强化阶段),其后每周3次间歇用药(巩固阶段)与每日用药效果同样好,且因减少投药次数而使毒副反应和药费都降低,也方便病人,有利于监督用药,保证全程化疗。使用每周3次用药的间歇疗法时,也要联合用药,每次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等剂量可以适当加大;但有些药物(如链霉素、对氨水杨酸钠、乙硫异烟胺等)由于副反应大,则不宜加大每次投药剂量。
1.3 督导用药抗结核用药至少半年,有时长达一年半之久,病人往往不能坚持。医护人员按时督促用药,加强访视宣教,取得病人合作,是作好全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强化阶段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链霉素、乙胺丁醇等每日一次投药可形成血中药物高峰浓度,较每日分次用药疗效为佳,且方便病人,提高病人坚持用药率和效果。
2 抗结核药物
理想的抗结核药物具有杀菌、灭菌或较强的抑菌作用,毒性低,副反应少,使用方便,价格便宜,药源充足;经口服或注射后药物能在血液中达到有效浓度,并能渗入吞噬细胞内、浆膜腔和脑脊液内,疗效迅速而持久。常用药物有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链霉素、对氨水杨酸钠等。以下介绍主要抗结核药物。
2.1异烟肼(isoniazid,H)具有杀菌力强、可以口服、副反应少、价廉等优点,能抑制结核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合成,并阻碍细胞壁的合成。口服后,吸收快,能渗入组织、通过血脑屏障,杀灭细胞内外的代谢活跃连续繁殖或近乎静止的结核菌。胸水、干酪样病灶和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也很高。剂量:成人每日300mg(或每日4-8mg/kg),一次口服;对小儿每日5-10mg/kg(每日不超过300mg)。结核性脑膜炎和急性粟粒型结核病,剂量可以加倍(加大剂量时有可能并发周围神经炎,可用维生素B6每日300mg预防;但大剂量维生素B6也可影响异烟肼的疗效,故一般剂量异烟肼不需加用维生素B6)。待急性毒性症状缓解后可改回常规用药剂量。异烟肼可予气管内或胸腔内给药。异烟肼在体内通过乙酰化灭活。乙酰化的速度有个体差异。快速乙酰化者血清药物浓度低,有认为间歇用药时须加大剂量。
本药常规剂量很少发生副反应,偶见周围神经炎、中枢神经系统中毒(抑制或兴奋)、肝脏损害(血清谷丙转氨酶升高)等。单用本药3个月,痰菌药有70%耐药。
2.2利福平(rifampin,R)为利福霉素的半合成衍生物,是广谱抗生素。其杀灭结核菌的机制在于抑制菌体的RNA聚合酶,从而阻碍mRNA的合成。本药对细胞内、外代谢旺盛和偶尔繁殖的结核菌(A、B、C菌群)均有作用,常与异烟肼联合应用。成人每日1次,空腹口服450-600mg。本药副反应轻微,可有消化道不适、流感症候群,有时可发生短暂性肝功能损害、转氨酶升高、黄疸等。近年来一些长效的利福类衍生物陆续问世,如环戊哌嗪利福霉素(rifapentine,DL473,利福喷汀)在人体内半衰期长,故每周口服一次,疗效与每日服用利福平相仿。螺环哌啶利福霉素(ansamycin,LM427,利用布汀)对某些已对其它抗结核药物失效的菌株(如鸟-胞内复合型分支杆菌)的作用比利福平强。
2.3吡嗪酰胺(pyrazinamide,Z)能杀灭吞噬细胞内、酸性环境中的结核菌。剂量:每日1.5g,分3次口服。副反应有高尿酸血症、关节痛、胃肠道反应和肝损害。
2.4链霉素(streptomycin,S)为广谱氨基甙类抗生素,对结核菌有杀菌作用,能干扰结核菌酶活性,阻碍蛋白合成。对细胞内的结核菌作用较小。剂量:成人每日肌肉注射1g(50岁以上或肾功能减损者可用0.75g),间歇疗法为每周2次,每次肌肉注射1g。妊娠妇女慎用。
2.5乙胺丁醇(ethambutol,E)对结核菌有抑菌作用,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用时,可延缓细菌对其他药物耐药性的出现。剂量:25mg/kg,每日1次口服,8周后改为每日15mg/kg,副反应很少为其优点。有时发生胃肠道不适。剂量过大时可引起球后视神经炎、视力减退、视野缩小、中心盲点、红绿色盲等,停药后多能恢复。
2.6对氨水杨酸钠(sodium para-aminosalicylate,P) 为抑菌药, 与链霉素、异烟肼或其他抗结核药联用,可以延缓对其他药物耐药性的发生。抗菌作用可能在结核菌叶酸的合成过程中与对氨苯甲酸(PABA)竞争,从而影响结核菌的代谢。剂量:成人每日8-12g ,分2-3次口服。副反应有胃纳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严重者应停药。本药饭后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也可每日12g加入5%-10%葡萄糖液50ml避光静脉滴注,1个月后仍改口服。
㈡ 结核病的治疗原则和常用药物
您好!
结核病的治疗原则是:早期、规律、全程、联合、适量。
早期:即时早期发现,早期治疗。这是绝大多数结核杆菌对抗痨药物都是敏感的,药物可充分发挥效力。
规律:即有规律地用药,随便更换药物或停药结核菌容易产生耐药性。这是化疗成功的关键。
全程:坚持全程的化疗,是预防结核病复发的根本措施。
联合: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痨药物联合应用。因不同的药物,破坏结核菌不同的耐药环节,就可延缓和减少耐药性的发生。
适量:根据病人的情况,选择适当的剂量,使药物在血液里保持-定的有效杀菌浓度,才能发挥最大的治疗效果.
结核病的常用药物:
1、异烟肼(INH):对结核菌具有极强的杀灭作用,其价格低廉,是治疗结核病必不可少的药物。 主要副作用为周围神经炎,偶有肝功能损害。
2、链霉素(SM):是初治肺结核强化期(开始两个月)治疗化疗方案组成药物之一,对结核杆菌有明显杀菌作用。该药对颅神经有损害,可引起眩晕耳鸣、听力减退甚至耳聋,口唇麻木等副作用故孕妇、儿童及老人应禁用或慎用。
3、利福平(RFP):对结核菌有很强的杀灭作用,是继异烟肼之后最为有效的抗结核药,也是初治肺结核治疗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组成药物。
4、乙氨丁醇(EMB):对结核菌有抑制作用,特别是对已耐异烟肼、链霉素的结核菌仍有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视力变化。
5、吡嗪酰胺(PZA):对细胞内或静止状态下的结核杆菌具有特殊杀灭作用。
上述五种药物是当前治疗结核病最常用或最有效的药物,医生可根据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用药情况组成合理的化疗方案进行治疗。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㈢ 您好,您解释一下肺结核用药剂量
病情分析:
肺结核是呼吸道的传染性疾病,应该正规抗结核治疗,定期复查肝功能,防回止药物的答副作用。
指导意见:
抗结核治疗药物,国家是免费的,可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如异烟肼每天0.3,利福平每天0.45,乙胺丁醇每天0.75,吡嗪酰胺每天1.5。定期复查胸片,抗结核疗程是9-12月。
㈣ 请问肺结核的用药规则是怎么样的
(1)联合用药:不同的抗结核药物对结核菌有不同的作用机制,联专合用药可以充分发挥药属物的协同作用,消灭病灶内不同状态的结核菌,以保证疗效。故结核科医师针对不同病人以及病人不同的病期选用数种药物,组成一组“药物方案”(统称“化疗方案”),这就是联合用药。(2)剂量适当:病人性别、年龄、体重及有无并发症等不同使用药物的剂量亦不全相同,但剂量应使用得当,过大易引起较多的药物毒性反应,过小则起不到对结核菌的杀菌或抑菌作用,反会引起结核菌的耐药性,使药物失去效用,致使治疗失败。因此,因人选用适宜剂量亦很重要。(3)规律用药:每个病人都应有一个较为固定的化疗方案,要获得治疗成功,病人必须按方案、按医嘱用药。结核病的疗程长,病人要在长时期内一次不拉的规律用药是很难的,特别对边工作,边治疗的病人更难,但这恰恰又是最为重要的,因不规律用药(时断时服)是造成治疗失败的主要原因。(4)全程治疗:不同病人使用的方案不同,疗期亦不同。疗期是根据大量科学研究及临床实践的结论,因此病人必须按规定疗程完成,过早停药很可能会“功亏一篑”,成为今后复发的原因。
㈤ 抗结核药物的使用
利福平片:1.抗结核治疗: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 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 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 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异烟肼:口服 预防:成人一日0.3g(3片),顿服;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0.3g(3片),顿服。治疗: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5mg/kg,最高0.3g(3片);或每日15mg/kg,最高900mg(9片),每周2~3次。小儿按体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过0.3g(3片);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每日按体重可高达30mg/kg(一日量最高500mg),但要注意肝功能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的发生。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 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的结果。异烟肼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3) 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4) 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5) 异烟肼中毒时可用大剂量维生素B6对抗。乙胺丁醇片:【用法与用量】
1. 成人常用量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
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 2. 小儿常用量 13岁以下不宜应用盐酸乙胺丁醇片;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儿童用药注意事项】
13岁以下儿童尚缺乏临床资料。由于在幼儿中不易监测视力变化,故盐酸乙胺丁醇片不推荐用于13岁以下儿童。
【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
1. 乙胺丁醇可透过胎盘,胎儿血药浓度约为母亲血药浓度的30%。盐酸乙胺丁醇片在小鼠实验中高剂量可引起腭裂、脑外露和脊柱畸形等;大鼠中盐酸乙胺丁醇片高剂量可引致轻度颈椎畸形;
在家兔中盐酸乙胺丁醇片高剂量可引起独眼畸形、短肢、兔唇和腭裂等畸形。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孕妇应用仍须充分权衡利弊。盐酸乙胺丁醇片和其他药物合用时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 2. 乙胺丁醇可分布至乳汁,浓度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中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妇女用药须权衡利弊。
【老年人用药注意事项】
老年人往往伴有生理性肾功能减退,故应按肾功能调整用量。
㈥ 早期肺结核,抗肺结核用药剂量是多少
病情分析: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和情况,考虑是患了肺结核,上述医生提示吡嗪回酰胺片的剂量每答日0.5克是不正确的,可以每天1.5克一次服用,也可以每次0.5克一天三次服用,建议每天一次服用为佳。 指导意见: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和病情,建议您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科或当地传染病医院请结核科医生确定治疗方案进行抗结核治疗为佳,疗程需要6个月以上的,服药期间加强保肝药物应用和定期复查肝肾功能血尿常规及胸片,加强营养和休息,多吃新鲜水果和蔬菜,服药规律不间断,切忌擅自更改治疗方案和停药及吐药,积极治疗可以完全治愈的,祝您早日康复!
㈦ 抗结核治疗原则是什么
1、早期:主张早期化疗的依据是:
早期的结核性病变是活动性病变,结核菌代谢旺盛,生长繁殖活跃,抗结核药物对这种代谢、生长繁殖活跃的细菌能发挥最大的杀菌作用,能使痰菌迅速转阴,彻底治愈;早期病变为可逆性病变,早期开始治疗,病变可以完全吸收,杜绝了复发的机会,不残留X线后遗改变,肺功能保持正常,不受损害,不影响劳动力,停药后也不易复发。山东省胸科医院胸外科白雪鹏
肺结核最危险的传染期是在化疗开始之前,早期开始合理化疗之后,痰菌迅速阴转,使传染性减少或消失,能明显缩短传染期,从流行病学考虑,早期合理化疗能达到尽快控制传染源,减少传染流行的目的。早期发现和治疗结核病,有利于药物渗透、分布和巨噬细胞吞噬结核杆菌,从而促进炎症的吸收和组织的修复。对已确诊的排菌肺结核,应及早进行治疗,这样除有利于病变修复,更重要的是可减轻对亲属和周围健康人的传染。
2、联用:发挥药物的协同作用,增强治疗效果,减缓和减少耐药性产生,利用多种抗结核药物的交叉杀菌作用,提高杀菌、灭菌能力,防止产生耐药性。目前主张活动性结核病的强化阶段均采取3种和3种以上的药物联合方案治疗。选择两种以上抗结核药物组成化疗方案,联合治疗可保证治疗效果,并延缓和防止结核菌产生耐药而导致化疗失败。
3、适量:抗结核药物的用量以能达到抑菌杀菌作用,发挥最大的治疗作用,病人能够耐受,又不产生毒副反应为适量。在治疗过程中,必须根据病人的年龄、体重,参照抗结核药物的剂量,给予适当的药量。药物剂量过小不能杀灭细菌且易产生耐药性,但剂量过大则易发生毒副作用而中断治疗。因此,必须遵照医嘱坚持服用规定剂量药物才能完成预定疗程,确保疗效。
4、规律:按照规定的化疗方案不间断地用药,完成规定的疗程,规律用药可以减少耐药性,过敏反应和复发,可保持相对稳定的血浓度,以达到杀灭结核菌的作用,提高疗效。不规律用药,不仅达不到治疗效果,而且会诱发细菌的耐药性。因此,必须教育病人按时、规律用药。在规定疗程内严格按照化疗方案规定的服药次数和间隔时间用药,尽量避免漏服或中断服药。
5、全程:病人应用抗结核药物后,许多症状可于二个月左右消失,大部分敏感菌被杀死。但非敏感菌和细胞内的结核菌可能仍然存活。因此,必须坚持用药才能杀死这部分细菌,达到治愈、减少复发。所以必须坚持完成全疗程治疗。
遵医嘱完成规定疗程(一般为6—9个月)。若疗程未满停药,会使治疗失败或造成复发。但超过疗程无限期用药,不但不能提高疗效,且易产生毒副作用并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㈧ 结核药怎么服用的问题
不是吧,服用半年了,还不知道怎么吃药,医生没有特别交代你服用药物的剂量,你回就按原来的服用剂量使用答吧。因为结核病用药要根据病情和疗程及化疗方案来决定用药和用量的。
(最大剂量;每种药物都用3片,每天清晨空腹服用,每天一次。)
就用葵花牌护肝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