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药物治疗有什么原则
近年来由于血管扩张剂的使用对改善心功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常用的药物回有地高辛答、速尿、氨苯喋啶、消心痛、哌唑嗪等等。对于老年人的心衰治疗仍以利尿为主。利尿可以去除体内过多的钠盐和水分,减少血容量,达到治疗心衰的目的。
但利尿也要掌握分寸,太过分容易造成心室充盈下降,心排出量降低和电解质与酸碱平衡失调,故要认真记录每日出入量。应用地高辛或西地兰时,用量宜小,以防中毒。洋地黄的毒性反应为各种快速和缓慢的心律失常,其中以频发成联律的室性早搏及伴有房室传导阻滞的室上性心动过速最常见。因此,每次用药前后都要注意观察脉搏的速率和节律。
2.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病毒感染,如感冒、流感等不宜使用抗生素。
2 、发热待查(除非病情严重,临床经验高度怀疑细菌感染者)不宜使用抗生素。
3 、 皮肤及粘膜等局部应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以免引起耐药菌产生或变态反应。
4 、青霉素( G ):是第一个发现的抗生素,肺炎球菌、 A 组溶血性链球菌及脆弱类杆菌的厌氧菌感染等仍属首选药物。
5 、大环内酯类:宜用于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支原体及衣原体感染。
6 、氨基糖甙类:每日一次加 10% 葡萄糖液 100ml ,静滴疗效好,毒性小、不易产生耐药菌株,宜用于 G - 杆菌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等,疗程约 7 天。要注意其能引起耳、肾毒性。 7 、喹诺酮类:多适用于尿路感染、肠道感染及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
8 、头孢菌素:除第一代、某些第二代及口服制剂外,一般属于非首选药物。如属于中度及重度医院内感染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属于医院内重症感染、重症混合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免疫功能低下病人可考虑用泰能。
9 、最好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选药。要熟悉选用药物的抗菌活性、药效学及药动学。
10 、当一种抗菌药物能控制感染时,尽可能不采取联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抗菌药物。
11 、单一抗菌药物无效时或重度感染病人,可按药敏试验选用两种抗菌 药物联用,一般不联用三种以上的抗菌药物。
12 、静滴抗生素比口服抗生素贵,如病情许可应口服抗生素。
13 、严重感染的病人初期需要静滴抗生素,待病情稳定后可改用相同口服抗生素。
14 、重症感染者如用头孢他定及泰能可考虑经验治疗。在某些临床情况下也可考虑次强广谱抗生素如头孢哌酮,这样可延长前者的抗菌性。
15 、要严格掌握万古霉素适应症,①由耐β — 内酰胺抗生素的 G + 球菌引起的严重感染。② G + 球菌感染病人对β — 内酰胺抗生素严重过敏;③抗生素相关肠炎患者,用甲硝唑治疗无效,或病情十分严重,并有危及生命的可能等再用该抗生素。
16 、如遇两种抗生素对同一种细菌敏感时,则选其中便宜的。
17 、一般急性感染。抗生素在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消失后继续用 2~3 天。急性感染病程不易迁延者(如急性肠炎),病情基本控制后 1~3 即可停药。 G + 球菌肺炎;退热后 3~5 天,金葡菌肺炎疗程需要稍长可停药。 G - 杆菌肺炎;退热后 5~7 天可停药。尿路感染;疗程 3~5 天,反复发作者稍延长。败血症;病情好转,体温正常 7~10 天后再停药。
18 、急性感染,应用抗生素后临床疗效不显著,一般在 72 小时应考虑改用其他抗菌药物。 19 、外科预防性用药:一般而言可在手术前 30 分钟预防性给药。
20 、对新药、高档药的商品名、化学名与现有的抗生素对照,是否原有的抗生素改变了商品名。必须熟悉新药、高档药的抗菌谱、适应症、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
21 、抗生素配伍要合理:两种抗生素同时应用,尤其要考虑有无理化、药理等配伍禁忌。
3. 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确定诊断,明确用药目的
明确诊断是合理用药的前提。应该尽量认清病人疾病的性质和病情严重的程度,并据此确定当前用药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选择有针对性的药物和合适的剂量,制订适当的用药方案。在诊断明确以前常常必须采取一定的对症治疗,但应注意不要因用药而妨碍对疾病的进一步检查和诊断。
2、制订详细的用药方案
要根据初步选定拟用药物的药效学和药动学知识,全面考虑可能影响该药作用的一切因素,扬长避短,仔细制订包括用药剂量、给药途径、投药时间、疗程长短,以及是否联合用药等内容的用药方案,并认真执行之。
3、及时完善用药方案
用药过程中既要认真执行已定的用药方案,又要随时仔细观察必要的指标和试验数据。以求判定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包括在必要时采取新的措施。
4、少而精和个体化
任何药物的作用都有两面性,既有治疗作用,又有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更为复杂,既可能提高疗效,对病人有利,也可能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对病人造成损害。不同病人可因其病情不同对药物作用的敏感性也不同,这就使情况更为复杂。因此,用药方案要强调个体化。除去经过深思熟虑认为必要的联合用药外,原则上应抱“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不用”的态度,争取能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这里所说的“少用药”并非考虑节约或经济问题,主要的是要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预和影响。
4.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是什么
为达到最佳疗效,不良反应最小,减少或延缓耐药性的产生,应遵循以下原则内合理应用抗容菌药物:
(1)严格掌握适应证。
(2)掌握药物动力学特征,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
(3)避免耐药性的产生。
(4)防止药物的不良反应。
(5)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①必须明确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目的联合用药的目的主要在于扩大抗菌谱、增强疗效、减少用量、降低或避免毒副作用、减少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②联合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病因未明而又严重危及生命的严重感染,先进行联合用药,待确诊后,再调整用药;单一或长期用药易产生耐药性的细菌感染;药物不易渗入的部位感染;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疾病,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可考虑联合用药。
5.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版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权果选用抗菌药物;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6. 使用解毒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对生物体造成损害的物质都是毒物。毒物可能是固体、液体或气体,在进入机体后,由于其本身固有的特性,能与机体发生物理化学或生物化学反应,干扰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危害,甚至危机生命。动物常发生有机磷中毒、金属中毒、氰化物中毒及有机氟中毒等。
治疗中毒,通常遵循以下的解毒基本原则:
(1)排除毒物。可根据毒物吸收的途径进行排除。从胃肠道排除毒物的方式有洗胃(含胃切开)、催吐、泻下、灌肠。如阻止毒物进一步吸收可使用吸附药(如药用炭)、黏浆药(如淀粉)及蛋白等物质;也可使用化学解毒剂、中和剂配合洗胃、灌肠或灌服。对由皮肤、黏膜吸收的毒物,应以清水充分冲洗干净。
(2)对症治疗。对症治疗及支持治疗的目的在于维持中毒家畜生命机能的正常运转,直至通过上述排毒措施或机体本身的解毒机制使毒物消除。同时对所出现症状加以治疗。常用于对症治疗的药物包括调节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药和镇静药、强心药、利尿药、抗休克药、解痉药、补药等。
(3)对因治疗。根据发病原因的分析,病畜的症状和毒物的检出等确实的诊断,进行治疗。这种对因治疗往往借助药理性的颉颃作用解毒。对相应类别毒物具有解毒性能的药物,称为特异性解毒药。
7. 药品使用遵循什么原则
临床合理用药应遵循四大原则
从理论上来说,临床合理用药的目的是为了在充分发挥药物疗效的同时,尽量避免或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但这一要求还不够具体,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时要做到合理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适当性”四大用药原则。
安全性 用药的安全性是指要求使用的药品质量合格、毒性低、副作用小、风险小。用药首先强调的是安全性,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谈到合理的用药。安全用药的目的在于用最小的治疗风险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为保证用药安全性,可以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及各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进行选择,慎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较多、临床毒副作用较大的品种。
如小儿用中成药中的小儿化毒散(含有雄黄)和一捻金(含有朱砂),可能引起患儿砷中毒或汞中毒,因此儿童使用时应该注意其毒性。如果长期或过量服用影响其安全性,就属于不合理用药了。 此外,在需要联合使用多种药物的情况下,还必须注意联合用药时的配伍禁忌,避免毒、副作用的叠加,如两类都对肾脏有毒性的药物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
有效性 用药的有效性是指治疗疾病时,应有针对性地选择药物,做到辨明病症、对症下药、因病施治。药物的有效性是选择药物的关键。临床上,药物的有效性可分为:消除致病原,治愈疾病;延缓疾病的进程;缓解疾病的临床症状;预防疾病的发生;调节人体生理功能;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临床判断药物有效性包括治愈、显效、好转、无效等。
目前,由于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过多,用药后疗效不突出或不确切的情况不在少数,应注意避免由此引起的临床药物滥用问题,不能只凭自我感觉、经验或医药代表的宣传。如选择抗菌药物抗感染治疗
8. 药物治疗有哪些原则
近年来由于血管扩张剂的使用对改善心功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常用的药回物有地高辛、速尿、氨苯喋答啶、消心痛、哌唑嗪等等。对于老年人的心衰治疗仍以利尿为主。利尿可以去除体内过多的钠盐和水分,减少血容量,达到治疗心衰的目的。
但利尿也要掌握分寸,太过分容易造成心室充盈下降,心排出量降低和电解质与酸碱平衡失调,故要认真记录每日出入量。应用地高辛或西地兰时,用量宜小,以防中毒。洋地黄的毒性反应为各种快速和缓慢的心律失常,其中以频发成联律的室性早搏及伴有房室传导阻滞的室上性心动过速最常见。因此,每次用药前后都要注意观察脉搏的速率和节律。
9. 妇科炎症治疗性应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细菌性感染的抗生素应用。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或经病原微生物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生素;由真菌、衣原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也有指征应用抗生素。如果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生素。
(2)根据病原微生物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应用抗生素。
抗生素应用的原则是根据病原微生物种类及其对抗生素的敏感性或耐药程度而定,即根据细菌的药物敏感(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必须在开始抗生素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加药敏试验,以尽早明确病原微生物和药敏结果。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微生物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凭经验推断最可能的病原微生物,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经验性的抗生素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调整给药方案。
(3)根据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选择抗生素。各种抗生素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其临床适应证也不同。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生素的特点,按临床适应证正确选用抗生素。
(4)综合确定抗生素的应用方案。根据病原微生物种类、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生素治疗方案。
①抗生素选择。根据病原微生物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生素。
②给药剂量。按各种抗生素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和抗生素不易达到部位的感染时,抗生素剂量宜较大,即治疗剂量范围的高限。
③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生素,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抗生素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黏膜局部应用抗生素很少被吸收,抗生素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而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生素。某些部位如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生素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抗生素作为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和不易导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④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微生物,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 - 内酰胺类、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1 天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每天给药1 次(重症感染者除外)。
⑤疗程。抗生素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 ~ 96 小时,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如盆腔炎等疾病需较长的疗程(14 天)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⑥抗生素的联合应用。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联合用药:病原微生物尚未查明的重症感染;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或2 种以上病原微生物感染;单一抗生素不能有效控制的重症感染。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的抗生素联合应用,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 - 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 种药物联合,3 种及3 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加。
对有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用抗生素时应详细阅读所选药物的给药方式、代谢途径、主要副反应等,严格抗生素的使用适应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