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傷2次醫療假期是從出院開始算還是住院開始算
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至康復或者是傷情穩定這段時間,工傷醫療期實際應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不超過過24個月。
② 醫療康復方面職業有節假日嗎
護士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是,護士的合法權益缺乏法律保障。護理職業缺乏足夠的吸引力,護士隊伍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對護理服務的需求。目前,在人事制度改革中新老體制並行的情況下,部分醫療機構存在著正式編制人員和編外聘用合同制人員的雙軌管理,為降低護士人力成本,大量減少正式編制的護士,增加編外聘用的合同制護士。一些醫療機構聘用的合同制護士不享有參加繼續教育、職稱晉升的權利,不享有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待遇。這些問題不僅侵犯了護士的勞動權益,而且嚴重影響了護士隊伍的穩定,不利於護理專業的發展,不利於對病人提供優質的護理服務。
二是,一些護士不能全面、嚴格地履行護理職責,忽視基礎護理工作,主動服務意識不強,導致護患關系緊張,影響了醫療質量,甚至引發醫療事故。少數護士「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沒有完全付諸行動,對患者的態度不熱情。一些醫院的護理工作簡單化,護士僅注重執行醫囑,完成打針、發葯的工作,忽視了主動觀察病人病情變化、巡視病房和基礎護理等工作,忽視了對病人的生活照顧、心理護理和康復指導,忽視了與病人的溝通、交流。
三是,部分醫療衛生機構重醫療、輕護理,隨意減少護士職數,醫護比例嚴重失調。特別是有些醫院認為護士不能為醫院帶來較大的經濟效益,因此對護士隊伍建設和護理工作發展沒有納入醫院整體發展規劃中。由於病房護士少,病人需要的生活照顧不能滿足,基礎護理工作不到位,醫院就讓病人花錢聘護工,雖然滿足了病人的生活照顧需要,但對危重病人的護理帶來了安全隱患,特別是由於護工承擔部分帶有治療性的護理工作,使護士應履行的觀察病人病情變化的職責成為虛有,給醫療安全帶來很多隱患。
為了維護護士的合法權益,規范護理行為,促進護患關系和諧發展,保障醫療安全和人體健康,有必要制定一部有關護士的行政法規。
③ 工傷出院後在家康復治療休養假期有多長時間
工傷出院
說明已經不需要治療和康復
所以沒有什麼康復治療休養假期
因為康復如果是醫療概念下的康復也是在醫院內完成的
④ 怎樣快速從假期中恢復過來越快越好
調整作息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在假期中,很多人上網、打牌、甚至熬夜通宵,這些行為都會是造成「假期綜合症」的原因,熬夜時,大腦的需氧量會大大增加,所以在平時要保持室內的空氣通暢,且有一定濕度,在感覺疲勞時做個深呼吸。同樣,超負荷的熬夜通宵還會讓人打不起精神,「以睡補睡」是最好的方法,調整好作息時間,在晚上睡覺之前可以選擇用熱水泡泡腳,放鬆一下身心,不過水溫要適宜,以自身感覺到」燙「為妥,這樣不僅可以使血管擴張,增強血液循環,還會起到解乏安眠的作用。
注意飲食 補充定量維生素
在節假日期間,人們歡聚宴飲,難免會多吃雞鴨魚肉,蔬菜相對食用較少,有不少人會出現頭昏腦漲、眼球突出、血壓增高等一些列症狀。多吃新鮮蔬菜和水果,這些食物中富含纖維素和維生素,不僅能促進胃腸蠕動,還有利於體內有害物質排出。在假期期間熬夜通宵會讓身體流失大量的水分,所以需要補充定量的水,保持體內水分的均衡,促進體內新陳代謝。
良好心態 適當運動
節假日時不少人都會過度放鬆,生活懶散,飲食和作息都被打亂,與上班時的狀態完全相反。吃得多睡得多,但是運動量卻很少,這也就造成了不少上班族在假期結束後會出現所謂的「假期綜合症」:上班無精打采,注意力不集中,全身乏力,食慾不振,頭暈不適,甚至有些人還會出現腰背酸脹,失眠,容易動怒等「症狀」。要想擺脫「假期綜合症」,首先要恢復正常的作息及飲食生活規律,但是良好的心態也是必不可少的,進行適當的體育鍛煉,避免過度勞累,逐步適應上班生活。上班時也可以進行自我調節,工作之餘深而慢的呼吸、看看書、聽聽輕音樂,或者飯後散散步,都可以起到一定的緩解作用。
假期總會過去,大家一定要做好假期綜合症的應對工作,以飽滿的熱情、良好的狀態投入到工作中去,准備迎接新的工作。
⑤ 康復治療師工資待遇每天工作幾小時做幾休幾有年假嗎
在醫院做,待遇是基本工資+提成+獎金。五險一金和提成獎金的比例跟工作年專限,學歷,有無事業屬編有關。
多數都是周一至周五上班,無夜班,休法定假日。
每天理論上工作8小時,根據各家工作量不同,略有伸縮。
年假要看醫院的具體政策,如果有年假是可以休的,畢竟康復沒有臨床那種管床制。
⑥ 單位組織職工療休養的假期怎麼算
沒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要組織工傷職工療養。
工傷職工治療工傷,出院後可以按醫療機構書面證明或者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進行休養,沒有法律規定要組織療養。但對一些特殊的傷情,有康復價值的,經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申請,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到協議康復機構進行醫療康復。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工傷康復管理的暫行辦法》
第七條 康復對象是指因工傷(含職業病,下同)致殘或造成身體功能障礙,具有康復價值,需要進行醫療康復和職業康復的職工。
第八條 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人工傷康復對象范圍:
(一)尚在工傷醫療期內但傷病情相對穩定,經確認具有康復價值、需要早期介入康復治療的;
(二)工傷醫療期滿後被鑒定為達到傷殘等級,經康復檢查並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
(三)其他符合《廣東省工傷康復介入標准》情形的。
康復價值判定按照《廣東省工傷康復介入標准》執行。《廣東省工傷康復介入標准》另行制訂。
第九條 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社會化管理的工傷職工,經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也可列入康復對象范圍。
第十條 康復對象的確認程序如下:
(一)申請: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包括工傷醫療期內或者工傷醫療終結期後的)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向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工傷康復申請,提交工傷醫療和相關檢查資料。
(二)確認:在收齊申請材料後十五日內,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工傷職工的相關傷(病)情診斷治療證明及檢查報告,依據《廣東省工傷康復介入標准》進行康復對象確認,並將確認結論書面告知申請工傷康復的單位和個人。
與原工傷發生時所在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工傷職工,不再進行康復對象確認。
根據各地工傷康復工作開展情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委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助康復對象的確認。
⑦ 工傷了醫生開了休養假期,休養假期時間內算不算治療時間內
停工留薪期包括非住院期間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休養期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和各地規定,工傷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治療和出院後休養期間,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根據職工傷情出具的休假證明,由用人單位按當地勞動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工傷職工對用人單位批準的時間不服或者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申請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江蘇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五條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工傷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
魯勞社〔2006〕15號
第三條工傷職工應及時將工傷醫療服務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報送給所在單位,申請停工留薪。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協議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按照《山東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附件1),確定其停工留薪期限,並書面通知工傷職工本人(附件2)。
⑧ 骨折工傷休假時間規定是多久
工傷骨折休息一般是3個月的時間,具體要看具體情況。工傷休養時間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確認,滿一年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和各地規定,工傷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治療和出院後休養期間,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根據職工傷情出具的休假證明,有用人單位按當地勞動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或者有爭議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職工應及時將工傷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或者休假證明報送給所在單位。由用人單位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錄》,確定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並書面通知工傷職工本人。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工傷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
⑨ 工傷假期中停工留薪期和醫療期的時間界定是怎樣的怎麼區分謝謝!
1、工傷沒有所謂的醫療期,就勞動法上來說,醫療期是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員工的治期療;
2、對於工傷,只有停工留薪期,就是工傷後需要治療的時間。這個時間的終結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鑒定時一並認定的,也就是工傷傷殘等級給出來時,停工留薪期也就出來了。
3、工傷停工留薪期過後需要康復治療的,根據康復治療的相關規定執行,各地規定的不一致,但這個不屬於工傷停工留薪期。
——————————————
有疑問,歡迎網路HI我,
勞動法律專業人士竭誠為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