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骨折術後康復
比較劇烈的體育鍛煉還是需要避免,膝關節和踝關節的屈伸運動可以多做,逐步地增加患處的負重,適當的負重對你的骨折癒合恢復原始狀態是非常有好處的,不過不能太急。以上僅供參考。具體最好多於你的醫生交流。
⑵ 骨折的康復治療
骨折後進行康復治療是對的,根據骨折的情況不同,恢復的時間也會有差異,上海的話開元這類的骨科都是可以的。
⑶ 骨折患者康復治療的目的有哪些
1.促進腫脹消退:骨折後局部腫脹是外傷性炎症反應,由於組織出血體液滲出,加以疼痛反射造成的肌肉痙攣唧筒作用消失局部靜脈及淋巴管淤滯迴流障礙所形成同時因疼痛反射引起的交感性動脈痙攣而致損傷局部缺血,更加重了局部疼痛如能在骨折復位及固定的基礎上,逐步進行適度的肌肉收縮,恢復肌肉唧筒作用,有助於血液循環,促進腫脹的消退
2.減少肌肉萎縮的程度:功能性作業治療可以減少骨折後廢用性肌萎縮的程度,還可以保持大腦對相關肌肉的支配,無需等待石膏拆去後重新建立這種聯系
3.防止關節粘連僵硬:長時間不恰當地固定可造成關節僵硬而且未經固定,但長期不運動的關節也會產生僵硬關節僵硬原因是由於肌肉不運動,靜脈和淋巴液淤滯,循環緩慢,組織水腫,滲出的漿液纖維蛋白在關節囊皺襞和滑膜反折處以及肌肉間而形成粘連這種水腫不僅發生在骨折鄰近部位的關節,也會發生在骨折以遠的部位如果早期開始進行未固定關節的充分的主動活動和固定范圍內的肌肉等長收縮練習,是有可能避免關節的粘連和僵硬的
4.促進骨折癒合過程的正常進行:功能鍛煉可以促進局部血液循環,使新生血管得以較快地生長同時藉助固定以保持骨折端的良好接觸,並使骨折端產生縱向擠壓,有利於骨折癒合和塑形
5.改善運動的協調性和靈活性,以及對運動的調整:使患者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和必需的勞動,有效提高生活質量,促進參與社會和重返社會
⑷ 骨折康復治療禁忌症
要保證骨折能舊能的恢復功能復位加上必要的固定是關鍵後期的護理也要圍繞固定來處理首先骨折後要經常檢查固定是否過松或者過緊過松要去醫院找醫生綁緊過緊會影響肢體的血液循環也要去醫院找醫生處理
⑸ 骨折後怎麼才能恢復得快
骨折的治療其實千篇一律,就是把你的骨頭歸位比較輕的歸位粉碎性的,那就需要進行矯正了,那個過程可能就比較麻煩了,如果是單純的骨折就是簡單的分為骨折之後的應急處理到醫院之後的處理和手術之後的康復問題。
手術之後的康復問題基本上大家都能注意得到,因為康復的問題無非就是多吃一些鈣質的食物,有利於骨頭的發育,但是這個卻是不能在短期之內搞定的,因為就算是年輕人身體恢復能力比較強,想要骨折之後恢復也起碼需要三個月的時間,如果是輕微的也需要1~2個月上了年紀的老人恢復起來會更加的困難,因為他的身體製造鈣質的能力已經很弱了,吃一些大骨湯之類的有一定的幫助,但是不是特別明顯。
⑹ 骨折後多長時間可以康復鍛煉
骨折後康復治療一般分兩期進行。
第一期,也稱癒合期骨折或脫位等急性損傷經 骨科處理後2一3天,損傷反應開始消退,腫脹和疼痛減輕,無其他不宜活動的情況,一般情況即應開始康復治療。維持一定的肌肉收縮是促進肌肉生理作用的最佳方法,能有效地預防因肢體被迫制動而引起的肌張力降低和肌肉萎縮。故必須盡早使傷區肌肉開始適當的訓練。
第二期,也稱恢復期骨折基本癒合,外固定物去除後進人此期。此期康復醫療的主要目的為爭取關節活動度與肌力的最充分和最迅速的恢復,並要求恢復日常生活、工作與運動能力。建議到正規醫院成都顧連康復治療中心,在康復師的指導下進行康復訓練,同時配合物理治療。生活中注意調養
⑺ 骨折之後多少天能夠康復
3個月左右康復,來傷筋源動骨100天嗎。
運動療法是恢復關節活動度的康復治療的基本措施。方法以牽伸受累關節內外攣縮與粘連的纖維組織為主,各軸位運動依次進行。
⑻ 骨折之後怎樣進行康復護理
我後腳跟粉碎性骨折,左腳打石膏,右腳手術二十多天,要怎麼做康復才快一點
⑼ 耾骨骨折後怎麼康復治療
一.復位
(一)骨折早期復位 可使骨折修復順利進行。復位的方法有手法復位和手術復位兩類。如果過長地拖延復位時間,就會造成骨折復位的困難。
骨拆復位是治療骨折的首要步驟,所以,對每一個骨折,原則上應爭取解剖學對位,而對某些骨折,復位時有一定困難,雖未完全恢復到解剖位置,但骨折癒合後,不影響該傷肢的功能,稱功能對位。在治療骨折時,要重視傷肢功能恢復,而不能片面地、機械地強求解剖學的復位。
若傷肢局部腫脹嚴重,甚至形成皮膚水泡,復位更加困難。此時仍應力求爭取骨折復位,如果消極等待腫脹消失,往往延誤復位的時機。
遇到傷員處於昏迷、休克狀態,或合並內臟、顱腦等損傷時,則先要集中力量進行搶救,待全身情況穩定以後,才可以進行骨折復位。
(二)復位的標准 一般說來,骨折復位應爭取到解剖學對位,或接近解剖學對位。但臨床實踐中,由於骨折部位、骨折類型、傷後骨折的腫脹程度、復位時設備條件和復位者技術水平等不同,應根據具體情況,盡最大努力使患肢得到最好程度的恢復。以骨折修復後不影響病人肢體的功能為原則。
1.上肢:肱骨骨折,較多的縮短畸形和側方移位,略超過5°~10°的成角,對患肢功能影響都不大。尺撓骨骨折要求較嚴。側方移位不可超過50%,成角畸形在5°~10°以下時,對前臂旋前、旋後功能影響不大。尺撓骨必須同時整復。
2.下肢:下肢骨折縮短應不超過2cm為宜,過多的縮短,會出現破行,日久會引起髖部和腰部疼痛。旋轉移位,應盡力矯正,下肢的內旋或外旋,均會影響下肢行走的步態。
3.兒童:兒童骨折整復要求較寬,一般15°以下成角及旋轉畸形,以及輕度的縮短或側方移位,在兒童發育中,均可靠強大的塑形能力得到代償,日後可無明顯功能障礙。
4.關節內骨折:關節內骨折,骨拆線經過關節面者,復位要求較高,應爭取解剖學復位。關節內骨折,手法復位不能達到較滿意的解剖學復位者,則應酌情考慮手術復位內固定。
(三)復位的方法
1.手法復位:治療骨折方法中,手法復位應用最廣泛,也較安全。復位後,必須認真地檢查患肢骨折部的外形、長短,是否已恢復正常。在給予適當有效的外固定後,進行x線透視或攝片,以確證復位結果。如復位不良,根據需要,再予以矯正。
2.牽引復位:牽引既可用為復位的方法,又是維持復位的措施。主要用於手法牽引不能復位、或復位後不穩定的骨折。
3.切開復位:是骨折不癒合的重要原因,應慎重選擇,必須嚴格掌握適應證,防止濫用。如下幾種情況可做為切開復位的參考指征:①累及關節面的骨折,手法復位不能達到關節面良好對位者。②骨折後,因附著在骨片上的肌肉收縮,使骨片移位,不易對合者。②骨折端剪式傷力大,血液供應差,骨斷端需要嚴格固定才能癒合者,如股骨頸囊內骨折。④骨折斷端間有軟組織如肌肉、肌腱、骨膜、神經等嵌入,手法復位失敗者。⑥一骨上有多段骨折,手法復位困難者。⑥長骨骨幹不穩定性骨折,手法復位不滿意,又不宜應用牽引方法治療者,而用內固定又有較好的療效。⑧骨折伴有肢體主要血管斷裂,治療中應首先重建骨支架者,如部分性和完全性肢體斷離。⑨骨折不連接或發生畸形癒合,功能恢復不良者。
二.固定
合適有效的固定,是骨折癒合的關鍵之一。它可繼續維持骨折復位後的對位對線,又可以防止不利於骨折癒合的剪力旋轉力和成角的活動。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兩類,骨折復位後,用於傷肢外部固定的為外固定,有小夾板、石膏綳帶、持續牽引等。骨折復位後,用於傷肢內部的固定為內固定,有螺絲釘、鋼板、三刃釘、髓內針等。內固定後,常需藉助外固定作短期或長期的協同固定,使療效更為確實。
三.功能鍛煉
早期合理的功能鍛煉,可促進患肢血液循環,減少肌肉萎縮,保持肌肉力量,防止關節僵硬,促進骨折癒合。所以,被固定的肢體,均要作適當的肌肉收縮和放鬆鍛煉。對於沒有固定的關節,應及時鼓勵病人作主動的功能鍛煉,當骨折端已達臨床癒合就逐漸加強負重鍛煉。
臨床上功能鍛煉有兩種形式:主動運動與被動運動。
(一)主動運動 是功能鍛煉的主要形式,根據病人的活動能力,在不影響骨折斷端移位的前提下,盡早進行肌肉收縮放鬆運動及未固定關節的各向運動,來促進血液循環,增強體質,減輕創傷對全身反應,防止關節僵硬,因此主動運動應自始至終貫串在整個骨折修復過程中。具體可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骨折l一2周內斷端雖經整復,但不穩定,偶而伴有輕度側方移位或成角畸形的殘余,此時骨折並發的軟組織損傷尚需修復,局部疼痛,肢端腫脹仍存在,因此鍛煉主要形式是通過肌肉收縮放鬆運動及在不影響斷端再移位的情況下,進行上下關節屈伸活動,以幫助血液迴流,促進腫脹消退,防止肌肉萎縮,同時也通過肌肉收縮和舒張使壓力墊效應力增強,對穩固斷端和逐漸整復殘余畸形有一定作用。例如尺、撓骨雙骨折,經復位固定後,即可進行指間關節、指掌關節的屈伸鍛煉,手指內收外展,肘關節屈伸和肩關節屈伸、內收外展、旋轉等鍛煉。
骨折2-3周後肢體腫脹疼痛已明顯減輕,軟組織創傷已基本修復,骨痂開始形成,斷端初步連接,除加強進行肌肉收縮與放鬆運動外,其他關節均可逐漸加大主動活動度,由單一而到幾個關節的協同鍛煉,在牽引架上的病人,也可通過肌肉收縮、放鬆和身體其他部位的運動來帶動患肢的活動。
2.第二階段:此時骨折已達到臨床癒合標准,外固定和牽引拆除後,除了固定期間所控制的關節活動需繼續鍛煉修復外,某些病人由於初期鍛煉比較差,固定拆除後,還可能存在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肢體水腫等症狀,那麼必須繼續鼓勵病人加強功能鍛煉,配合中葯外洗和推拿來促進關節活動和肌肉力量的迅速恢復。另外,還可據病情需要適當配合物理治療,但應仍以主動鍛煉為主。
(二)被動運動
1.按摩:適用於骨折斷端有腫脹的肢體,通過輕微按摩幫助腫脹消退。
2.關節被動活動:骨折固定初期,少數病人因懼怕疼痛不敢作主動鍛煉,宜在醫務人員幫助下進行輔助性活動,促使病人更好地作主動鍛煉。對早日消除腫脹,防止肌肉萎縮粘連,關節囊攣縮有一定作用,但操作時要輕柔,不使骨折再度移位和加重局部創傷。
(三)功能鍛煉注意事項
1.功能鍛煉必須在醫務人員指導下進行。
2.功能鍛煉應根據骨折的穩定程度,可從輕微活動開始逐漸增加活動量和活動時間,不能操之過急,若驟然作劇烈活動而使骨斷端再移位,同時也要防止有些病人在醫務人員正確指導下不敢進行鍛煉,對這樣的病人應作耐心說服工作。
3.功能鍛煉是為了加速骨折癒合與恢復患肢功能,所以對骨折有利的活動應鼓勵病人堅持鍛煉,對骨折癒合不利的活動要嚴加防止,如外展型肱骨外科頸骨折的外展活動,內收型骨折的內收活動,伸直型肱骨髁上骨折的伸直活動,屈曲型骨折的屈曲活動,前臂骨折的旋轉活動,脛腓骨幹骨折的內外旋轉活動,橈骨下端伸直型骨折的背伸撓屈活動等都應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