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傷傷殘鑒定需不需要康復治療的病歷
勞動者做傷殘鑒定的,是需要康復治療的病歷的,勞動者還應當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X光片和X光報告、出院記錄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傷殘鑒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2. 康復科個人工作總結
轉眼xx年又即將過去,我們xx醫院康復科在院領導的正確方針指導及帶領下,在全體康復人員的努力及全院各科室的支持下,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康復技術人員從最初的五六人到現在的十五六人;每月經濟收入從xx年的八九萬到現在的四五十萬;從中醫下的二級科室到現在的一級康復科,整個康復科一直在穩步的茁壯成長。
即將過去的xx年,在X主任及X老師的直接管理下,康復科工作開展的有聲有色。首先,在李主任的精心准備下,我們成功的申請了一級康復科,修訂和完善了適合本院康復科的各項規章制度,除了請外院康復專家會診病人、指導工作,還引進了一名專業康復主治醫生,不斷壯大康復治療師隊伍,解決了本院康復科是否能繼續生存及發展的根本問題。
其次,康復科經濟收入較往年明顯提高,月收入基本在四十萬以上,並呈逐步上升趨勢,未見從前的大起大落,且全體康復人員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理論水平,不斷完善康復病史及病程記錄,在院領導的精心指導下,成功地完成了市醫保局及市質控檢查的要求,並取得了比較好的成績。
另外,在院部的號召下,康復科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質量為宗旨,不斷地改善醫療技術水平,處理好與病人的醫患關系,努力為病人提供優質的服務,並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得到了病人及家屬的一致好評。康復科投訴較往年明顯減少,得到的錦旗及表揚信較往年明顯增加,出院後門診復診率也較往年明顯提高。
回首過去一年,我們確實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康復科想要持續發展,仍需繼續努力,在此,提出我個人的幾點看法。
其一,現在康復科每月的經濟收入已經達到一個瓶頸,每個病人針對他們的具體病情所能開得康復項目已經滿額,在此基礎上想要繼續提高,把康復科做大做強,首先要解決的是優化病人結構,現在除了離休幹部,真正有康復價值能看到康復效果的病人不到1/10,然而,想要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只能是增加這樣的病人。
比如,今年,二病區一個病人,韓炯,腦梗塞不到一月入院,入院時查體,右側肢體偏癱,肌力0級,言語功能障礙,入院後,他所開的康復治療每天達150元左右(而一般老年病人每天最多100元左右),經過半年的康復治療,能獨立行走300米以上,與人正常交流。
出院後到我院門診繼續治療(這又是一筆費用),而且,病人主動在外院幫我院康復科宣傳,有些病人看到他的康復效果,聽到他的宣傳莫名而來,如果再多些這樣的病人為我們宣傳,到時,我們醫院也能像徐中心、靜安老年醫院一樣,不是我們去找病人而是病人來找我們。
其二,我們康復科工作人員每年出去參加康復培訓學習的機會太少,全上海每年舉辦的康復講座及培訓不計其數,而我院除了為應付檢查,參加極個別發證書的培訓外,年輕的治療師根本沒機會外出學習,現在的醫療技術日新月異,每天都在進步,而我們幾乎與外隔絕,得不到外院同行及專家的指點,看不到更多病種的治療方法,就算每年有些什麼新的康復醫療技術,我們都不知道。
我們原地踏步,與外面大醫院康復科之間脫節,我們治療師的康復技術也很局限,難有大的提高,如果哪天來個復雜點的病種,就難以制定一個好的康復治療計劃,採取一個適當的康復治療技術。
其三,我們的治療師在對待病人方面,有時還不夠積極主動,甚至膽小怕事,慎重固然重要,但在保證病人安全、不出現投訴的情況下,仍需開放思想,抓住每一個病人,不能讓一個病人從我們手邊溜走。只有這樣一個一個病人積累,江水才能匯流成河。
新的一年即將來臨,康復科全體員工團結全院各臨床科室,在院領導的帶領下,跟隨大上海的發展潮流,把我們xx醫院及康復科辦的更大、更強、更上一個台階。
3. 我是河南省的,我學的康復治療技術專升本我想學康復醫學可以嗎
統招專升本考試的選拔工作各省份各有不同,現基本上由各省教育考試院主持舉,統一考試。個別省份如上海,從2013年起改由各本科院校出卷選拔。各省每年的統招專升本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對象僅限於應屆優秀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各省市和學校規定不同。某些省市和學校要求英語三級以上(上海為四級)、無不及格記錄且所報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對口,某些省市和學校無此要求,具體情況請參照當年各省的政策。統招專升本只限報考本省本科院校,不允許跨省報考。國家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規定,普通高校統招專升本為國家統招計劃普通全日制學歷,本科為第一學歷。統招專升本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性質的本科,指在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應屆畢業生中選擇優秀學生升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層次進行兩年制的深造學習,修完所需學分,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條件頒發學位證書,並核發本科就業報到證。統招專升本屬於國家計劃內統一招錄(統招),統考全稱為「選拔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統一考試」,簡稱普通專升本(河北省稱「專接本」,江蘇省稱「專轉本」,廣東省稱「專插本」)。列入當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享受與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
4. 康復治療師為什麼要求符合卻不能報名
康復治療師為什麼要求符合卻不能報名,請仔細核對報名條件,是否完全符合。
康復醫學治療技師/士初、中級報名條件是目前考生們最關心的問題,針對康復醫學治療技師報名條件這一問題,康復醫學網特搜集整理了相關報名條件給大家。以下為沿用多年的報名條件,預計今年不會有變動,可供大家參考: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康復治療技士者,需具備取得相應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報考康復治療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技士職務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報考康復醫學治療技術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醫、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全日制學歷或學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計生委規定的其它情形。
5. 作為一名康復治療師,如何在臨床實踐中應用灸法
1.首先應來具備熟練操作各種源灸法技術的技能,掌 握灸法的適應症和禁忌症及操作注意事項;其次嚴格按照康復醫師的醫囑執行,做好解釋溝通,取得配合,協助選取合適體位,暴露施術部位,注意保暖,嚴格按灸法的操作流程進行操作;最後,清潔受術者局部皮膚,協助整理衣著,床單,安置舒適體位,注意防火安全, 並做好治療記錄。
2.灸法具有溫經通絡,散寒除濕,升陽舉陷,扶陽固脫,預防疾病,保健強身,拔毒泄熱,弓|熱外出的作用,臨床應用適應證廣,療效顯著,尤其在養生保健方面應用廣泛,安全簡便,是養生預防保健的常用方法之一,灸足三里、 中脘,可使胃氣常盛,氣血充盈;灸命門、關元、氣海可溫陽益氣、填精補血。民間俗話亦說」若要身體安,三里常不幹」,」三里灸不絕, - 切災病息」。灸法也可預防腦卒中等慢性疾病。
6. 求一份骨科康復患者接診、就診、治療整個流程表
第一部分 一般流程與技巧
一、 准備
1、 診室環境:打掃好衛生,合理擺放桌椅。
2、 診療工具准備:血壓計、聽診器,各種檢查工具的檢查。必要時准備演示掛圖、資料和模型。
3、 儀表規范:按照行為規范整理衣著,保持整潔。
4、 心態調整:做好自我激勵以及自我管理工作,保持心情舒暢,保持熱情的態度。
5、 調整姿勢和微笑:保持自信的微笑。這樣通過行為來改變你的心境。
二、 接診
1、 交接和初步了解情況:從導診和接診護士獲取患者的基本信息和有價值信息。
2、 微笑接診:醫生微笑能很好地緩解患者的壓力:「您好!請坐」示意其坐下。
3、 檢查病歷一般項目的完整性。要求盡量獲得完整資料。如果患者還沒填寫完整,請患者坐下並完成病歷本一般項目:「哦,請您把這些缺項填好,這對我們診斷和治療有很大幫助,現在醫院也要求正規填寫,謝謝!」如果不便/不願填寫,可在問診中巧妙地獲得。
根據病歷上的資料,醫生還可以大概判斷患者的文化素質、居家環境進而為推測對方的經濟支付能力提供參考,從而為制定個性化診療方案打下基礎。
三、 問診
問診包括主訴、現病史、既往史、家族史、個人史等幾部分,通過問診我們不但可以確定疾病的發生發展演變及其就診經歷,還可以初步了解患者的經濟狀況、對健康的態度、本次就診的動機等等。
1、 病人很緊張或陳述很少時,醫生應微笑鼓勵她:「別著急,慢慢談」「再想想,還有其他不適嗎?」
2、 可適當地有針對性地提醒或暗示患者有某方面的症狀,這可以為後面的檢查治療打下伏筆。如「聽力怎麼樣」「是單耳或雙耳呢?」
3、 一定要詢問病人出現症狀的時間。
一方面對疾病的分期,發展以及治療時應注意的問題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可以判斷患者經濟情況和健康態度。
4、 一定要詢問病人的就診經歷。
了解患者的就診經歷一方面可以提醒我們避免重復用葯和無效治療;另一方面可以進一步了解病人狀況,特別是此次就診動機,為我們制定差異化方案提供參考。此時還可以提高患者對醫生的信任度提供機會:「您以前做過那些檢查,還有哪些葯物,如果有的話少做檢查,不買或少買些葯,這樣可以少花點錢。」這樣患者感覺醫生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對後面的處方和治療方案疑慮會少很多。
判斷患者支付能力詳見專題二。
四、 體格檢查
對患者進行全身檢查
1、檢查順序: 從上到下、望觸叩聽。
2、必要要的輔助檢查如X線、CT等。
4、注意事項
a. 按順序仔細檢查,認真記錄,避免遺漏;
b.動作要輕巧熟練;
c. 檢查過程中要與患者溝通,及時告知她病症的表現,在語氣上可適當誇大;
d. 要留意患者的反應,可以幫助醫生對病情做出判斷及分析;
5、檢查完後填寫病歷,做好記錄;
參照國家規定要求書寫,既對病人負責,也是自我保護的要求。
五、 初步診斷
將檢查情況客觀地全面地告訴患者,哪裡存在問題,存在什麼問題,並做出初步診斷,並告知患者,是什麼原因引起,要說出治療的原理及診治可以列出的一系列方案,讓病號選擇或自己推薦我們一套比較適合病症有效的康復治療方案。每項檢查需要多少錢,什麼時候可以出結果等等。應讓病人感覺醫生知識淵博,做事專業。這樣就可以在患者面前樹立權威的形象,進而取得患者信任。同時為做檢查和治療作好基礎。如果經過上述溝通患者可能的異議減少很多。
此時,還可以根據不同病人採用不同方法。素質比較低的病人可在診斷談話中,講述病情的嚴重性,療效的確切性,增加其心理壓力,促其接受診療。素質比較高的病人要有根據地科學地引導病人並暗中施加心理壓力,促其消費在健康上。
六、 治療方案與陳述
根據病人經濟情況,就診動機和病情設計治療方案,可以設計兩到三套方案包括各方案的費用以供選擇。應闡述各方案的特點,優缺點和給病人帶來的利益。同時根據診斷階段獲得的病人情況及其心理特點推薦一種易於接受的方案,促其接受治療。
此時患者心中一般有五個問題:是什麼?對我有什麼好處?那又怎樣?誰這么說的?還有誰治療過?因此此時應該做好介紹的准備。
鼓勵患者說出自己的疑惑,他的疑惑越少,就越信任我們,我們越能了解患者最關心的問題,對治療方法的選擇也有的放矢。
7. 康復治療士在青島報名考試需要開具在本單位的一年以上投保險記錄嗎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與傷殘退役軍人在稅收上的優惠政策:
(九)對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徵營業稅及其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減征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企業職工總數×100%)×2。
(十)對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商業零售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不足職工總數30%(含30%),但與其簽訂1(含一年)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減征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企業職工總數×100%)×2。
(十一)對新辦的從事商品零售兼批發業務的商品零售企業,凡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每吸納一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業所得稅2000元定額稅收扣減優惠。當年不足扣減的,可結算至下一年繼續扣減,但結轉期不能超過2年。
(十二)從國辦發〔2004〕10號文件下發之日起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十三)本意見所稱新辦企業是指國辦發〔2004〕10號文件下發後新組建的企業。原有的企業合並、分立、改制、改組、擴建、搬遷、轉產以及吸收新成員、改變領導或隸屬關系、改變企業名稱的,不能視為新辦企業。
本意見所稱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
本意見所稱商品零售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櫃台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商業零售企業,包括直接從事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
(十四)對自謀職業從事種植、養殖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有關種植、養殖業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和相關技術培訓業務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業務的,按現行營業稅規定免徵營業稅。
上述優惠政策自2004年11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征稅款予以退還。
2,傷殘退役軍人在稅收上的優惠政策(屬於殘疾人稅收優惠政策):
一、對殘疾人個人的稅收優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免徵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規定,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6條第2項及第26條第1項規定,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5條第1款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殘疾人所得征免個人所得稅范圍的批復》(國稅函[1999]329號)對殘疾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的范國進行了明確: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對殘疾人員的勞動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減征個人所得稅。
《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第8條規定,革命殘廢軍人在規定用地標准以內新建住宅納稅確有困難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給予減征或者免徵耕地佔用稅。
二、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民政福利企業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對民政福利企業徵收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問題作了以下具體規定。
1、本通知所稱民政福利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1994年1月1日以前,由民政部門、街道、鄉鎮舉辦的福利企業,但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
1994年1月1日以後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准,也可按本通知享受稅收優惠。
(2)安置「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的 35%以上(含35%)。
「四殘」是指盲、聾、啞及肢體殘疾。對只掛名不參加勞動的「四殘」人員不得作為「四殘」人員計算比例。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並建立了 「四表一冊」。即企業基本情況表、殘疾職工工種安排表、企業職工工資表、利稅使用分配表、殘疾職工名冊。
(4)經民政、稅務部門驗收合格,並發給《社會福利企業證書》。
2.具體的稅收優惠政策:
(1)安置的「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50%以上(含 50%)的民政福利工業企業,其生產增值稅應稅貨物,除本通知第三條列舉的項目外,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可採取先征稅後返還的辦法,給予返還全部已納增值稅的照顧。返還辦法是:民政福利工業企業在每一納稅期滿 10日內,如實進行納稅申請,並填開稅票繳納稅款,由縣級稅務機關填開「收入退還書」,將已繳納稅款全部退還給納稅企業。
(2)安置的「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35%以上,未達到50%的民政福利工業企業,其生產銷售的增值稅應稅貨物,除本通知第三條列舉的項目外,如發生虧損,可給予部分或全部返還已征增值稅照顧,具體比例的掌握以不虧損為限。返還辦法是:企業應先按規定納稅,全年發生虧損的,年底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由縣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批返還。
(3)安置的「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 35%以上(含 35%)的民政福利企業,其經營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范圍內(廣告業除外)的業務,免徵營業稅。
3.民政福利企業對下列項目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1)民政福利工業企業生產銷售屬於消費稅的應稅產品,一律按規定徵收消費稅。
(2)民政福利工業企業生產銷售屬於應徵收消費稅的貨物,不能享受先征後返還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3)民政福利工業企業享受先征後返還增值稅的貨物,只限於本企業生產的貨物。對外購貨物直接銷售和委託外單位加工的貨物不適用先征後返還增值稅的辦法。
(4)民政福利工業生產企業銷售給外貿企業或其他企業出口的貨物不適用先征後返還增值稅的辦法。
(5)從事商品批發、商品零售的民政福利企業,不得減免增值稅。
4.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民政福利工業企業,如果符合上述條件,可按6%的徵收率返還已征稅款。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94]財稅字第 001號)規定;
1.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暫免徵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所得稅。
2.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四殘」人員的范圍包括盲、聾、啞和肢體殘疾。
3、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福利生產企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國家規定的開辦企業的條件;
(2)安置「四殘」人員達到規定的比例;
(3)生產和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並適宜殘疾人從事生產勞動或經營;
(4)每個殘疾職工都具有適當的勞動崗位;
(5)有必要的適合殘疾人生理狀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6)有嚴格、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並建立了「四表一冊」(企業基本情況表、殘疾職工工種安排表、企業職工工資表、利稅分配使用報表、殘疾職工名冊)。
財政部(87)財農字第316號文件規定,對民政部門所辦福利工廠,確屬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可按殘疾人占工廠人員的比例,酌情給予減征耕地佔用稅的照顧。
三、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6條第7項規定,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免徵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幾個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94]財稅字第060號)第 2 條規定,供殘疾人專用的假肢、輪椅、矯型器(包括上肢矯型器、下肢矯型器、脊椎側彎矯型器),免徵增值稅。
《殘疾人專用品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規定》(海關總署令[1997]第61號)規定:
1.進口下列殘疾人專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1)肢殘者用的支輔具,假肢及其零部件,假眼,假鼻,內臟托帶,矯形器,矯形鞋,非機動助行器,代步工具(不包括汽車、摩托車),生活自助具,特殊衛生用品;
(2)視力殘疾者用的盲杖,導盲鏡,助視器,盲人閱讀器;
(3)語言、聽力殘疾者用的語言訓練器;
(4)智力殘疾者用的行為訓練器,生活能力訓練用品。
進口前款所列殘疾人專用品,由納稅人直接在海關辦理免稅手續。
2.有關單位進口的國內不能生產的下列殘疾人專用品,按隸屬關系經民政部或者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批准,並報海關總署審核後,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1)殘疾人康復及專用設備,包括床旁監護設備、中心監護設備、生化分析儀和超聲診斷儀;
(2)殘疾人特殊教育設備和職業教育設備;
(3)殘疾人職業能力評估測試設備;
(4)殘疾人專用勞動設備和勞動保護設備;
(5)殘疾人文體活動專用設備;
(6)假肢專用生產、裝配、檢測設備,包括假肢專用銑磨機、假肢專用真空成型機、假肢專用平板加熱器和假肢綜合檢測儀;
(7)聽力殘疾者用的助聽器。
上述有關單位是指:民政部直屬企事業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所屬福利機構、假肢廠和榮譽軍人康復醫院(包括各類革命傷殘軍人休養院、榮軍醫院和榮軍康復醫院);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直屬事業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殘疾人聯合會(殘疾人福利基金會)所屬福利機構和康復機構。
財政部《關於對<殘疾人專用品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91號)規定,對聾盲啞學校和中國盲文出版社進口符合規定的殘疾人用品,在進口前可以分別向民政部或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提出申請,可以免徵進口關稅。
四、辦理減稅、免稅手續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 33 條規定,納稅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書面申請減稅、免稅。減稅、免稅的申請須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減稅、免稅審查批准機關審批。
《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43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經法定的審批機關批准減稅、免稅的納稅人,應當持有關文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享受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 15 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
8. 康復治療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是指綜合地、協調地應用醫學的、教育的、社會的、職業的各種方法,使病、傷、殘者(包括先天性殘)已經喪失的功能盡快地、能盡最大可能地得到恢復和重建;
使他們在體格上、精神上、社會上和經濟上的能力得到盡可能的恢復,使他們重新走向生活,重新走向工作,重新走向社會(WHO)。康復不僅針對疾病而且著眼於整個人、從生理上、心理上,社會上及經濟能力進行全面康復。
(8)康復治療記錄擴展閱讀:
康復治療的目的:
提高殘疾人生活素質,恢復獨立生活、學習和工作的能力,使殘疾人能在家庭和社會過有意義的生活。為達到全面康復,不僅涉及醫學科學技術,而且涉及社會學、心理學、工程學等方面的技術和方法。旨在加速人體傷病後的恢復進程,預防和減輕其後遺功能障礙程度,盡最大可能使病傷殘者參與重返社會。
在只進行個體治療而無法解決出院後所面臨的回歸社會時所遇到的各種問題的情況下,就需要採取康復治療。康復治療的對象包括許多種疾病,大體可分為身體性殘障和精神性殘障。
產生身體性殘障的疾病主要包括出現單側麻痹或吞咽障礙的腦血管障礙(腦卒中)、頭部外傷、腦腫瘤等;出現雙側麻痹或四肢麻痹的脊髓外傷、腫瘤等;骨關節障礙中的慢性風濕性關節炎、變形性脊椎病、變形性關節病、骨折、肩周炎、腰痛症等;
外傷或血管障礙導致四肢切斷;神經系統難治性疾病包括帕金森氏病、脊髓小腦變性病、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等、格林-巴利綜合征等各種發多性神經炎;兒童的疾病包括腦癱、脊椎裂、肌營養不良症、唐氏綜合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