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醫院的直接管理部門
湛江市的醫院歸你們湛江市衛生局管,有一些醫院直接屬於廣東省衛生廳管.比如三甲醫院就歸衛生廳管.衛生部不直接管醫院,只管各個省衛生廳.
❷ 三甲醫院應具備哪些管理委員會
三甲醫院應具備:
院務管理委員會
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專
醫療質量管理屬委員會
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
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
葯事管理與葯物治療學委員會
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
醫院學術委員會
醫學倫理委員會
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
安全管理委員會
信息管理委員會
病案管理委員會
放射防護管理委員會
❸ 三甲醫院歸那個部門管
衛生局
❹ 醫院屬於哪個部門管
這個還是屬於當地衛生主管部門。也就是衛生局。
如果有問題可以去衛生局投訴或者找醫院負責人
❺ 醫院屬於哪個部門管
衛生局。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衛生局接受醫療事故處理申請:
1、限於醫療事故發生後1年內提出,逾期不受理。
2、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再次鑒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交上一級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當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三甲醫院誰管擴展閱讀
我國是世界上最早設置醫院的國家之一。遠在西漢年間,黃河一帶瘟疫流行,漢武帝劉徹就在各地設置醫治場所,配備醫生、葯物、免費給百姓治病。
北魏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孝文帝曾在洛陽設「別坊」,供百姓就醫用。隋代有「病人坊」,收容麻風病人。唐開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設有「患坊」,布及長安、洛陽等地,還有悲日院,將理院等機構,收容貧窮的殘疾人和乞丐等。
到了宋明年代,醫院組織漸趨周密,當時,官方辦的醫院叫做「安濟坊」,私人辦的有「養濟院」、「壽安院」,慈善機構辦的「慈幼局」,分門別類招收和診療病人。
南宋理宗寶佑年間(公元1253—1258年),有個叫劉震孫的人,在廣東建立過一所「壽安院」,「對辟十室」可容10人」。此外,治好了則資助之使歸家,死亡了則予以掩埋。
❻ 地方人民醫院升三甲醫院由哪個部門管
省衛生廳和衛生部
❼ 三甲醫院是都歸省衛生廳管理么
不是,國家級院校的附屬醫院是衛生部管理,各個衛生廳代為部分職能管理,中日友好醫院和衛生部北京醫院是衛生部直屬醫院,衛生部自己管,部隊三甲醫院是總後衛生部管理
❽ 醫院歸哪個部門監督管理
醫院的監督管理部門是地方各級衛生局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8)三甲醫院誰管擴展閱讀
國家衛生部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衛生、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衛生、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規章,依法制定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
(二)負責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葯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組織制定國家葯物政策。擬訂國家基本葯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國家基本葯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標准,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范,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國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起草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和政策,指導制定中醫葯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范、標准,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范,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制定醫葯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重點醫葯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國家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准並組織實施。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中央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