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包含哪些內容及常見的不合法規定
企業制度方面不合法的相當多,以下4種是常見的不合法現象;
1.考勤管理制度方面,版加班費的支付會權合法,但是加班時間的定義,比如部分加班時間按調休結算等。個別公司還私自規定課長或經理無加班費等,比如加班費延後幾個月等,都是不合法的。
還有各類病假、企業擅自規定非區級醫院,非當地醫院,病假單不認可,不合法。
2.員工獎罰制度,對獎勵部分合法規定,而處罰方面,不合法的項目較多,比如一點小錯就罰款50-200不等。
3.車間制度,管理嚴格過度,比如上洗手間需時間限制、手機不能開機等,藐視人權,不合情理也不合法。
4.安全制度,比如對勞防用品的正確發放,應當按職業病相關法律的明文規定,很多企業制度定位不合法。
❷ 醫院員工必讀手冊的前言
醫療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廣大人民群眾對醫療服務需求的不斷提升,都對醫院的管理與服務提出了越來越嚴峻的挑戰。醫院只有通過不斷地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持續改善醫療服務質量,有效改進服務流程和提高管理效率,才能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安全的醫療服務。而要做到這些,必須規范員工的行為,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加強團隊建設,培養和造就一支品德高尚、醫術精湛、服務認真的優秀員工隊伍。為此,臨滄市人民醫院在搜集整理多年來所形成的規章制度和流程規范的基礎上,充分結合醫院的實際以及現階段醫院的需要,在全院各級管理幹部和職工的辛勤努力下,出版了這部《醫院員工必讀手冊》,其內容包括「醫院員工手冊」、「醫院員工獎懲辦法」和「醫院員工語言與行為規范」三個部分。
《醫院員工手冊》內容包括醫院的基本情況介紹、醫院文化理念、醫院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核心醫療制度、基本的財務管理制度、職業防護制度、行為規范以及修養與禮儀等,這些理念和制度是作為醫院的一名員工所必須要認同和全面掌握的,它是醫院員工在工作中的一言一行都必須要遵守的准則和規范。
《醫院員工獎懲辦法》規定了業績突出時將受到醫院獎勵的各種情形,對於必須做到的「規定動作」而又違反的行為制定了較為詳盡的處罰辦法,目的是要在獎勵先進的基礎上,警示員工減少出現差錯的概率,以確保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❸ 怎麼編寫員工手冊
編寫原則:
在編寫員工手冊的過程中,應遵守依法而行、權責平等、講求實際、不斷完善和公平、公正、公開五個原則。
1、 依法而行:員工手冊的制定要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條例
2、 權責平等:員工手冊應充分體現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平等關系和權利義務的對等
3、 講求實際:員工手冊要有實際的內容,體現企業的個性特點
4、 不斷完善:員工手冊應該適時、不斷改進、不斷完善
5、 公平、公正、公開:員工是企業的一員,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全員參與,所以要廣泛徵求大家的意見,對好的意見和建議要積極採納。
員工手冊主要是企業內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規范,同時又涵蓋企業的各個方面,承載傳播企業形象,企業文化功能。它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員工的行動指南。
「員工手冊」是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文化與企業戰略的濃縮,是企業內的「法律法規」,同時還起到了展示企業形象、傳播企業文化的作用。
(3)口腔醫院員工手冊擴展閱讀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中包括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
在因此引發勞動爭議時,就會因沒有依據或依據不明確而陷入被動。制定一本合法的「員工手冊」是法律賦予企業的權利,也是企業在管理上的必需。
《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相繼頒布,處於保護勞動者的立法宗旨,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從調整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提升員工關系管理水平。
避免勞資沖突,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等各方面來講,根據企業規模、經營管理特點、行業特點、用工方式及種類,量身打造精品員工手冊對於企業的成長和發展至關重要。
❹ 員工手冊上面有什麼內容呢
我可以把家樂福的員工培訓資料給你借鑒做一下參考資料吧!員 工 手 冊
第一章 總則 …………………………………………………………………………… 2
第二章 錄用 …………………………………………………………………………… 2
第三章 服務 …………………………………………………………………………… 4
第四章 工時 …………………………………………………………………………… 5
第五章 考核 …………………………………………………………………………… 6
第六章 薪酬 …………………………………………………………………………… 7
第七章 福利 …………………………………………………………………………… 8
第八章 假期 …………………………………………………………………………… 8
第九章 培訓 …………………………………………………………………………… 10
第十章 調動 …………………………………………………………………………… 11
第十一章 安全 …………………………………………………………………………… 13
第十二章 保密 …………………………………………………………………………… 14
第十三章 違紀 …………………………………………………………………………… 15
第十四章 解聘 …………………………………………………………………………… 18
第十五章 爭議 …………………………………………………………………………… 2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冊將公司的員工規范、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
第二條 公司信念
2.1 熱情一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戶及同事。 2.2 勤勉一對於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恪盡職守。 2.3 誠實一作風誠實,反對文過飾非、反對虛假和浮誇作風。
2.4 服從一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2.5 整潔一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第三條 生效與解釋
3.1 本員工手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3.2 公司的管理部門有權對本員工手冊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應通過布告欄內張貼通知的方式進行公布。
3.3 本員工手冊印製成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並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錄 用
第一條 錄用原則
1.1 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
1.2 本公司採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無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及殘疾等區別。
1.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試方式為主。
第二條 錄用條件
2.1 新聘員工一般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2.2 試用期滿考核
2.2.1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前,由各部門主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內如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2.2.2 試用人員試用合格,其工齡自試用起始之日起計算。
2.3 以下情況均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者;
。判處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被剝奪公民權力者;
。通輯在案者;
。經公司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未滿16周歲者;
。有欺騙、隱瞞行為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者;
。虧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償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曾擔任課長及以上職務因任何原因離開本公司者;(經中國區總裁特批除外)
第三條 錄用程序
3.1 各部門主管可以根據本部門發展或職位空缺情況,協同人力資源部進行招聘。
3.2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實行體檢制度。
3.2.1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在試用期開始以前都必須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指定項目的體檢,並向人力資源部出示體檢證明。只有經證明其健康狀況適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勞動合同被公司錄用。
3.2.2 公司指定的員工應當進行年度體檢,以保證公司的全面衛生質量。如員工患傳染病,將被調任其他職位或在治療期間暫停工作。
3.2.3 公司指定體檢的員工,可憑醫院體檢原始發票在試用期滿後向公司報銷其體檢費.
3.3 新錄用人員報到應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下列手續:
。如實填寫相關人事資料表格;
。遞交體檢合格證明書原件;
。核對並遞交學歷證書原件;
。核對並遞交身份證原件、當地政府規定的各類就業證件原件,各項社會保障的轉移手續;
。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張;
。需要辦理的其他手續;
3.4 新錄用員工報到後,公司憑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證明與其簽署勞動合同書。在試用期滿之前,3.3條款所規定手續仍無法齊備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並不
支付經濟賠償。
3.5 所有員工個人情況如住址、婚姻狀況、生育狀況、緊急情況通知人發生變化時,應於七日內通知人力資源部。
第四條 錄用禁忌
4.1 本公司實行親屬迴避制度。
4.1.1 凡在本公司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如實申報,否則將視為欺騙行為。
4.1.2 一般情況下員工的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被公司僱傭,但在特殊情況下,經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可以僱傭。
4.1.3 如員工與公司另一名員工結婚,則管理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門或工作地點。
4.2 公司是員工唯一的僱主。
4.2.1 員工在為公司服務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兼職或專職工作;未經批准,員工不得為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商業活動,即使是無償的。
4.2.2 員工希望為其他個人、企業、各類機構臨時工作,應該獲得公司事先書面批准。公司有權隨時撤銷上述批准。
4.2.3 未經批准,職工首次接受其他報酬時,亦將被視為其主動向公司提出辭職。
第三章 服 務
第一條 服務原則
1.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1.2 不僅從語言上,更從行動上向客戶(公司外部及內部)表明:客戶的需求就是我們的需求。
1.3認真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工作指示和教導。對於職務報告,應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但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不在此限。上下級之間應誠意相待,彼此尊重。
1.4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
1.5 專精業務知識和技能,開發自身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第二條 遵循商業道德
2.1 公司永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於每位員工的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員工緊記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點、時間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聲譽。
2.2 不論是銷售公司產品或提供服務,或是向供應商購買產品或服務,應完全以品質、價格與服務為決策的依據,不得給予或接受個別客戶或客戶代表相關的報酬、贈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條 日常行為規范
3.1 員工應禮貌待客、舉止得體:
3.1.1 禮貌地對待客戶及來訪者;
3.1.2 與客人交談應態度和藹,注意使用禮貌用語,禁止工作時言語粗魯;
3.1.3 對客人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匯報;
3.1.4 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與客人同行,應禮讓客人先行;
3.2 員工應注重儀表整潔:
3.2.1 員工必須身著制服進入工作現場,制服必須保持清潔,熨燙平整;
3.2.2 員工的指甲必須修理好並保持清潔,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塗指甲油;
3.2.3 男員工不得留胡須;
3.2.4 男員工不得佩帶耳環,女員工佩帶的耳環兩側須一致;
3.2.5 儀表不整的員工,不得進入工作現場,並做缺勤處理;
3.3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姓名卡:
3.3.1 姓名卡被視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時必須佩帶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 如員工丟失姓名卡,必須立即向人力資源部報告;
3.3.3 員工不得佩帶他人的姓名卡,否則立即受到違紀處分;
3.3.4 姓名卡是公司的財產,員工在結束僱傭時,必須交還人力資源部,否則將賠償五十元人民幣;
第四章 工 時
第一條 標准工時
1.1 員工平均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1.2 由於公司的經營性質,周六和周日為正常工作日:
1.2.1 員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門主管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
1.2.2 部門主管人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並通知員工;
1.3 員工應當按照部門主管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
第二條 特殊工時
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司還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第三條 加班
3.1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
3.1.1 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數須經由部門主管在」加班審核表」上簽字後方可確認。
3.1.2 申報加班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
3.2.員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普通工作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3.2.2 休息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2.3 法定休假日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2.4 員工本月加班的,公司應於下月月底前安排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將在3個月內安排調休。
3.3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不再執行加班制度。
3.4 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公司在節假日組織的郊遊及其他娛樂活動;
。公司在非節假日組織的下班後的娛樂活動;
。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時間;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辦公室管理人員,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
第五章 考 核
第一條 考核的類型
1.1 本公司員工的考核可分為考勤與考績。
1.2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1.3 員工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升遷、調薪、核發年終獎金及懲處的依據。
第二條 考勤制度
2.1 員工應每天打卡以記錄出勤時間。
2.1.1 員工在到達公司後或離開崗位前應著制服打卡。
2.1.2 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並扣除相應工資。
2.1.3 任何員工不得代為其他員工打卡,否則將被視為較重違紀行為。
2.1.4 員工應對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前往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辦。
2.1.5 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外出辦事而不能進公司的,應該事先填寫「外出工作時間表」並由部門主管簽字,回公司後應即將「外出工作時間表」交人力資源部確認。
2.2 員工應准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2.1 工作時間開始後15分鍾內到班者為遲到; 2.2.2 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鍾內下班者為早退; 2.2.3 工作時間開始後或結束前15分鍾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2.2.4 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即使累計時間不超過15分鍾,也以曠職半天論; 2.2.5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
2.2.6 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
2.2.7 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2.3 公司將根據考勤紀錄實行獎懲,具體辦法參考第十三章
2.4 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三條 考績制度
3.1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3.1.1 試用考核:由部門主管考核試用人員,經評估合格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予以正式錄用。
3.1.2 年終考核:每年年底執行。由部門主管對部門員工先行考核後,呈人力資源部總評。
3.2 考績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團隊精神、遵紀情況等等。
3.3 考績可分為以下等級:
。傑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組織、公司作出較大貢獻; 。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標准; 。勝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准; 。需改善,尚有未達標准方面,但經努力可改進;
。不合格、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後仍未改善;
3.4 考績結果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屬「不能勝任工作」。
3.5 考績工作由主管、經理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予以評定。
第六章 薪 酬
第一條 工資構成
1.1 員工的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獎金(其中出勤、表現、效益獎各佔1/3)、津貼構成。
1.2 公司根據員工的職位性質、職責范圍和個人表現確定員工的工資,員工的平均小時工資為其月基本工資除以167.4(員工平均每月工時)。
1.3 如果員工按時出勤,並能履行其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主管人員或其他上級的指示,則公司每年將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給予員工一定數額的獎金,是否給予獎金及獎金的具體數額將由部門主管決定。
第二條 工資支付
2.1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
2.1.1 工資發放實行先做後付制度,即當月工資次月發放。
2.1.2 公司發薪日為每月5-7日,如遇公眾假期,發薪日可提前或推後。
2.2 公司按規定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稅,並代員工向政府稅務部門繳納。
2.3 本公司員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詢問本公司其他員工的月薪所得,違反此規定的員工應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導致解聘。
第七章 福 利
第一條 社會保險
1.1 公司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第二條 醫療福利
2.1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可視具體情況,按當地有關政策執行。
2.3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2.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5員工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假 期
第一條 假期類別
1.1公司的假期分為法定節假、婚假、喪假、年休假、補休假、病假、產假和事假。
1.2 除長病假外,公司給假以「工作日」計。
第二條 請假規則
2.1 所有休假應事先獲得直接上級主管批准.
2.2 所有假別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 按請假核准許可權獲批准後, 統一交人力資源部備存.
2.3 所有員工必須在休假完畢後立即至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
第三條 法定節假日
3.1 員工每年享有共計十個工作日的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3.2公司可要求員工於法定節假日進行工作,並按照有關法律、本員工手冊與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四條 婚、喪假
4.1員工結婚給假3個工作日。符合計劃生育晚婚的(男員工晚於25歲,女員工晚於23歲,或晚於政府規定的年齡)員工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1.1婚假工資照發,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結婚證明。
4.1.2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前或後1個月內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店長或區經理特批。
4.2 如員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憑醫院《死亡通知書》,公司將給予員工最長三天的喪假。
4.2.1 員工如需請喪假,須提前通知人力資源部。
4.2.2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條 年休假、補休假
5.1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5.1.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後,每年享有一次連續6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間將支付基本工資、獎金和補貼。年休假允許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5.1.2普通員工需要年休,應當提前一周,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准後,方可休假;管理人員需年休,應當提前二周,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准後,方可休假。
5.1.3年休假需在一年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
5.1.4為保證公司的日常有效運營,部門主管將提前為每位員工計劃和安排休假日程。
5.1.5 員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況下, 不得以年休假為理由離開工作崗位。
5.2公司實行補休假制度
5.2.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後,每年享有6個工作日的補休假;
5.2.2員工請補休假需提前1周書面申請。
5.2.3補休假需在一年之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補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第六條 病假
6.1員工每月可以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果員工該月未休病假,則既不能累積,也無任何補償。
6.1.1一個日歷月中,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在扣除當月出勤獎後,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病假工資。
6.1.2凡因重大病因須住院、手術者,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發放,但須出具市級醫院住院診斷證明。
6.2凡請病假,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主管。並在病假結束返崗當天出具公司指定醫院(急診除外)的病假證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予以審核歸檔。
第七條 產假
7.1女員工生育享有產假。
7.1.1單胎順產休產假90天,從預產期前十五天至預產期後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給假1天。
7.1.2 24歲以上分娩頭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給假3天。
7.1.3難產多胎等根據各地方政府規定給假。
7.2所有女員工必須於孕後一個季度之內通知部門主管其懷孕狀況。
7.2.1休產假必須於預產期前十周向人力資源部申請,並出示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
7.2.2產假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
第八條 事假
8.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由部門主管批准,人力資源部審核,事先未得到批準的缺席,按曠職處理。
8.2事假期間工資不發。
第九章 培 訓
第一條 培訓目的
1.1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並保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進行規范服務的要求。
第二條 上崗培訓
2.1上崗培訓是指員工到崗後至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
2.2上崗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部門職能與工作目標;
。部門崗位結構和崗位職責;
。崗位應知應會;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門規章制度;
2.1.2上崗培訓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
2.2上崗培訓的考核結果與員工轉正評定相結合。
第三條 在崗培訓
3.1在崗員工業務培訓由各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凡公司出資培訓的,培訓前員工應根據公司要求簽訂培訓協議。
3.1.1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配合。必要時可委託有關單位來公司培訓或組織有關員工參加公司外培訓。
3.1.2在崗培訓可採取崗位交叉培訓、業務提高培訓、新規范新技術培訓等多種方式。
3.2公司每年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對現有主管以上人員進行培訓。
3.2.1對管理人員的統一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組織實施。
3.2.2管理人員統一培訓的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識、新技能、等等。
3.2.3對管理人員的專項培訓,由本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專項申請,報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執行。
3.3培訓考核的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條 待崗培訓
4.1待崗培訓是指員工離開原崗位,列入編外,由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培訓。
4.1.1待崗培訓的內容為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等等。
4.1.2待崗培訓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4.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教育無效,可列入待崗培訓。
。多次違反員工手冊及公司和部門的規章制度,尚不足以辭退;
。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部門認為應待崗培訓;
。績效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的;
4.3員工待崗培訓按下列程序辦理:
。所在部門負責辦理呈批手續; 。由所在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主管集體討論決定;
。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執行。 4.4員工待崗培訓期間待遇如下:
。待崗期內,發基本工資,停發任何形式的獎金和津貼、補貼。
。對延長待崗期三個月的,從延長期的當月起其基本工資逐月遞減20%,但最低額不低於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准。
。待崗培訓員工不享有當年年休假。
4.5員工待崗培訓考核合格,原則上安排回原部門,若原部門無法接收,公司將另行安排崗位,員工工資按新崗位重新確定,若員工不服從分配,公司可與員工終止合同。
4.6 待崗員工重新上崗後,若再次被列為待崗對象,可勸其辭職或作辭退處理。
第十章 調 動
第一條 調動種類與程序
1.1 調動是指在勞動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工作地點和職位級別的調整。
1.1.1 員工調動分為平行調動、晉升調動、降職調動和臨時調動。
1.1.2 普通員工的調動主要是店內調動;管理人員的調動,除店內調動外也可以是店與店之間的調動。
1.1.3 員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絕公司對其職位、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以終止合同論。
1.2 任何調動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1.2.1 所有調動,都須經部門主管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管理人員調動視級別不同須經店長或區經理批准。
1.2.2 公司對於進行內部轉移的員工,給予相當於該員工在轉出單位當月月工資2倍的搬家津貼,由轉入單位承擔。
第二條 平行調動
2.1平行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薪酬不變情況下的職位變動。
2.2員工的調動取決於以下(但不限於)情況:
。部門工作量的增減;
。為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進行的職位輪換;
。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
。工作急需;
。新店開張;
。其他原因;
第三條 晉升調動
3.1 晉升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
3.2 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有資格晉升到高職位:
。員工在原職位表現優秀;
。有擔任高一級職位的能力和潛力;
。完成晉升職位所必須的教育與培訓;
。誠實、正直、態度積極;
3.3 晉升調動可通過自薦或直接主管推薦,經2級批准,由經人力資源部的審核實施。
第四條 降職調動
4.1降職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
4.1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由上級主管建議,人力資源部批准,方可以降職。
4.1.1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4.1.2 由於組織結構調整,相應職位被取消,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
4.2 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位的工資與福利標准。
4.3 降職調動應當從嚴掌握。
4.4 員工有權對降職調動提出異議,但公司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
第五條 臨時調動
5.1 如果一個部門的人員臨時緊缺,經店長或區經理同意後,可以從其他部門臨時調動人員。被臨時調動的人員仍執行原職位的工資福利標准。
5.2 臨時調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否則該員工必須辦理正式調轉手續,工資福利按新職位標准執行。
第十一章 安 全
第一條 安全規則
1.1 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1.2 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1.3 未經保安部門允許,不得將非公司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1.4 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1.5 員工必須熟悉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1.6 員工在進行危險性工作或在危險地區工作,應佩帶公司提供的防護服、防護工具。
1.7 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范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或機動車(叉車)。
1.8 公司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1.9 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並服從統一調度。
1.10 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
第二條 火情處理
2.1 當火警發生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
。按動最近之火警報警器並通知值班人員和安全部門主管;
。通知總機,說出火警發生的地點及火勢大小;
。呼喚最近的同事援助;
。在安全的情況下,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盡力將火撲滅;
。切勿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撲滅因漏電而引起的火情;
。把火警現場所有的門窗關閉,並關閉所有的電器開關;
2.2 如火勢蔓延,應及時採取如下疏散措施: 。疏散區按照防火區隔進行劃分,由專人負責其所在區域的疏散工作; 。聽到廣播後應立即組織撤離火警現場;
。撤離火警現場時,切勿搭乘電梯,必須從消防梯疏散;
2.3 員工應參加火警演習,熟記火警訊號、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滅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條 意外緊急事故
3.1 在緊急或意外情況下注意:
。保持鎮靜,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和保安部門;
。協助維護現場;
。與同事鼎力合作,務使公司業務保持正常進行;
3.2 如果員工在公司內受傷或發生事故,應當注意:
。在場的員工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值班經理;
。協助救護傷病者;
。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3.3 如有人被關在電梯內,員工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部門和維修部門,由其操作電梯緊急程序。
第四條 及時匯報
4.1 為了保障安全操作,員工應當向部門主管或安全部門匯報所有不安全的實際操作或事故隱患。
4.2 員工如果在公司內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當立即向保安人員匯報,以便將其驅逐出商場。
第十二章 保 密
第一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1.1凡在本公司就職而產生的,而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等業務信息,如有關客戶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商業秘密。
第二條 保密規則
2.1公司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則,否則視具體情況予以違紀處理:
。所有機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
。不
❺ 求一份完整公司員工手冊
員 工 手 冊
第一章 總則 …………………………………………………………………………… 2
第二章 錄用 …………………………………………………………………………… 2
第三章 服務 …………………………………………………………………………… 4
第四章 工時 …………………………………………………………………………… 5
第五章 考核 …………………………………………………………………………… 6
第六章 薪酬 …………………………………………………………………………… 7
第七章 福利 …………………………………………………………………………… 8
第八章 假期 …………………………………………………………………………… 8
第九章 培訓 …………………………………………………………………………… 10
第十章 調動 …………………………………………………………………………… 11
第十一章 安全 …………………………………………………………………………… 13
第十二章 保密 …………………………………………………………………………… 14
第十三章 違紀 …………………………………………………………………………… 15
第十四章 解聘 …………………………………………………………………………… 18
第十五章 爭議 …………………………………………………………………………… 2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冊將公司的員工規范、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
第二條 公司信念
2.1 熱情一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戶及同事。 2.2 勤勉一對於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恪盡職守。 2.3 誠實一作風誠實,反對文過飾非、反對虛假和浮誇作風。
2.4 服從一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2.5 整潔一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第三條 生效與解釋
3.1 本員工手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3.2 公司的管理部門有權對本員工手冊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應通過布告欄內張貼通知的方式進行公布。
3.3 本員工手冊印製成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並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錄 用
第一條 錄用原則
1.1 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
1.2 本公司採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無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及殘疾等區別。
1.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試方式為主。
第二條 錄用條件
2.1 新聘員工一般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2.2 試用期滿考核
2.2.1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前,由各部門主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內如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2.2.2 試用人員試用合格,其工齡自試用起始之日起計算。
2.3 以下情況均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者;
。判處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被剝奪公民權力者;
。通輯在案者;
。經公司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未滿16周歲者;
。有欺騙、隱瞞行為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者;
。虧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償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曾擔任課長及以上職務因任何原因離開本公司者;(經中國區總裁特批除外)
第三條 錄用程序
3.1 各部門主管可以根據本部門發展或職位空缺情況,協同人力資源部進行招聘。
3.2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實行體檢制度。
3.2.1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在試用期開始以前都必須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指定項目的體檢,並向人力資源部出示體檢證明。只有經證明其健康狀況適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勞動合同被公司錄用。
3.2.2 公司指定的員工應當進行年度體檢,以保證公司的全面衛生質量。如員工患傳染病,將被調任其他職位或在治療期間暫停工作。
3.2.3 公司指定體檢的員工,可憑醫院體檢原始發票在試用期滿後向公司報銷其體檢費.
3.3 新錄用人員報到應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下列手續:
。如實填寫相關人事資料表格;
。遞交體檢合格證明書原件;
。核對並遞交學歷證書原件;
。核對並遞交身份證原件、當地政府規定的各類就業證件原件,各項社會保障的轉移手續;
。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張;
。需要辦理的其他手續;
3.4 新錄用員工報到後,公司憑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證明與其簽署勞動合同書。在試用期滿之前,3.3條款所規定手續仍無法齊備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並不
支付經濟賠償。
3.5 所有員工個人情況如住址、婚姻狀況、生育狀況、緊急情況通知人發生變化時,應於七日內通知人力資源部。
第四條 錄用禁忌
4.1 本公司實行親屬迴避制度。
4.1.1 凡在本公司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如實申報,否則將視為欺騙行為。
4.1.2 一般情況下員工的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被公司僱傭,但在特
殊情況下,經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可以僱傭。
4.1.3 如員工與公司另一名員工結婚,則管理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門或工作地點。
4.2 公司是員工唯一的僱主。
4.2.1 員工在為公司服務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兼職或專職工作;未經批准,員工不得為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商業活動,即使是無償的。
4.2.2 員工希望為其他個人、企業、各類機構臨時工作,應該獲得公司事先書面批准。公司有權隨時撤銷上述批准。
4.2.3 未經批准,職工首次接受其他報酬時,亦將被視為其主動向公司提出辭職。
第三章 服 務
第一條 服務原則
1.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1.2 不僅從語言上,更從行動上向客戶(公司外部及內部)表明:客戶的需求就是我們的需求。
1.3認真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工作指示和教導。對於職務報告,應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但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不在此限。上下級之間應誠意相待,彼此尊重。
1.4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
1.5 專精業務知識和技能,開發自身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第二條 遵循商業道德
2.1 公司永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於每位員工的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員工緊記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點、時間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聲譽。
2.2 不論是銷售公司產品或提供服務,或是向供應商購買產品或服務,應完全以品質、價格與服務為決策的依據,不得給予或接受個別客戶或客戶代表相關的報酬、贈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條 日常行為規范
3.1 員工應禮貌待客、舉止得體:
3.1.1 禮貌地對待客戶及來訪者;
3.1.2 與客人交談應態度和藹,注意使用禮貌用語,禁止工作時言語粗魯;
3.1.3 對客人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匯報;
3.1.4 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與客人同行,應禮讓客人先行;
3.2 員工應注重儀表整潔:
3.2.1 員工必須身著制服進入工作現場,制服必須保持清潔,熨燙平整;
3.2.2 員工的指甲必須修理好並保持清潔,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塗指甲油;
3.2.3 男員工不得留胡須;
3.2.4 男員工不得佩帶耳環,女員工佩帶的耳環兩側須一致;
3.2.5 儀表不整的員工,不得進入工作現場,並做缺勤處理;
3.3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姓名卡:
3.3.1 姓名卡被視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時必須佩帶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 如員工丟失姓名卡,必須立即向人力資源部報告;
3.3.3 員工不得佩帶他人的姓名卡,否則立即受到違紀處分;
3.3.4 姓名卡是公司的財產,員工在結束僱傭時,必須交還人力資源部,否則將賠償五十元人民幣;
第四章 工 時
第一條 標准工時
1.1 員工平均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1.2 由於公司的經營性質,周六和周日為正常工作日:
1.2.1 員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門主管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
1.2.2 部門主管人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並通知員工;
1.3 員工應當按照部門主管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
第二條 特殊工時
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司還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第三條 加班
3.1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
3.1.1 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數須經由部門主管在」加班審核表」上簽字後方可確認。
3.1.2 申報加班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
3.2.員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普通工作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3.2.2 休息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2.3 法定休假日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2.4 員工本月加班的,公司應於下月月底前安排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將在3個月內安排調休。
3.3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不再執行加班制度。
3.4 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公司在節假日組織的郊遊及其他娛樂活動;
。公司在非節假日組織的下班後的娛樂活動;
。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時間;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辦公室管理人員,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
第五章 考 核
第一條 考核的類型
1.1 本公司員工的考核可分為考勤與考績。
1.2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1.3 員工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升遷、調薪、核發年終獎金及懲處的依據。
第二條 考勤制度
2.1 員工應每天打卡以記錄出勤時間。
2.1.1 員工在到達公司後或離開崗位前應著制服打卡。
2.1.2 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並扣除相應工資。
2.1.3 任何員工不得代為其他員工打卡,否則將被視為較重違紀行為。
2.1.4 員工應對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前往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辦。
2.1.5 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外出辦事而不能進公司的,應該事先填寫「外出工作時間表」並由部門主管簽字,回公司後應即將「外出工作時間表」交人力資源部確認。
2.2 員工應准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2.1 工作時間開始後15分鍾內到班者為遲到; 2.2.2 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鍾內下班者為早退; 2.2.3 工作時間開始後或結束前15分鍾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2.2.4 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即使累計時間不超過15分鍾,也以曠職半天論; 2.2.5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
2.2.6 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
2.2.7 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2.3 公司將根據考勤紀錄實行獎懲,具體辦法參考第十三章
2.4 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三條 考績制度
3.1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3.1.1 試用考核:由部門主管考核試用人員,經評估合格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予以正式錄用。
3.1.2 年終考核:每年年底執行。由部門主管對部門員工先行考核後,呈人力資源部總評。
3.2 考績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團隊精神、遵紀情況等等。
3.3 考績可分為以下等級:
。傑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組織、公司作出較大貢獻; 。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標准; 。勝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准; 。需改善,尚有未達標准方面,但經努力可改進;
。不合格、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後仍未改善;
3.4 考績結果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屬「不能勝任工作」。
3.5 考績工作由主管、經理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予以評定。
第六章 薪 酬
第一條 工資構成
1.1 員工的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獎金(其中出勤、表現、效益獎各佔1/3)、津貼構成。
1.2 公司根據員工的職位性質、職責范圍和個人表現確定員工的工資,員工的平均小時工資為其月基本工資除以167.4(員工平均每月工時)。
1.3 如果員工按時出勤,並能履行其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主管人員或其他上級的指示,則公司每年將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給予員工一定數額的獎金,是否給予獎金及獎金的具體數額將由部門主管決定。
第二條 工資支付
2.1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
2.1.1 工資發放實行先做後付制度,即當月工資次月發放。
2.1.2 公司發薪日為每月5-7日,如遇公眾假期,發薪日可提前或推後。
2.2 公司按規定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稅,並代員工向政府稅務部門繳納。
2.3 本公司員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詢問本公司其他員工的月薪所得,違反此規定的員工應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導致解聘。
第七章 福 利
第一條 社會保險
1.1 公司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第二條 醫療福利
2.1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可視具體情況,按當地有關政策執行。
2.3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2.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5員工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假 期
第一條 假期類別
1.1公司的假期分為法定節假、婚假、喪假、年休假、補休假、病假、產假和事假。
1.2 除長病假外,公司給假以「工作日」計。
第二條 請假規則
2.1 所有休假應事先獲得直接上級主管批准.
2.2 所有假別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 按請假核准許可權獲批准後, 統一交人力資源部備存.
2.3 所有員工必須在休假完畢後立即至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
第三條 法定節假日
3.1 員工每年享有共計十個工作日的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3.2公司可要求員工於法定節假日進行工作,並按照有關法律、本員工手冊與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四條 婚、喪假
4.1員工結婚給假3個工作日。符合計劃生育晚婚的(男員工晚於25歲,女員工晚於23歲,或晚於政府規定的年齡)員工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1.1婚假工資照發,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結婚證明。
4.1.2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前或後1個月內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店長或區經理特批。
4.2 如員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憑醫院《死亡通知書》,公司將給予員工最長三天的喪假。
4.2.1 員工如需請喪假,須提前通知人力資源部。
4.2.2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條 年休假、補休假
5.1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5.1.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後,每年享有一次連續6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間將支付基本工資、獎金和補貼。年休假允許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5.1.2普通員工需要年休,應當提前一周,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准後,方可休假;管理人員需年休,應當提前二周,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准後,方可休假。
5.1.3年休假需在一年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
5.1.4為保證公司的日常有效運營,部門主管將提前為每位員工計劃和安排休假日程。
5.1.5 員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況下, 不得以年休假為理由離開工作崗位。
5.2公司實行補休假制度
5.2.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後,每年享有6個工作日的補休假;
5.2.2員工請補休假需提前1周書面申請。
5.2.3補休假需在一年之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補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第六條 病假
6.1員工每月可以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果員工該月未休病假,則既不能累積,也無任何補償。
6.1.1一個日歷月中,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在扣除當月出勤獎後,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病假工資。
6.1.2凡因重大病因須住院、手術者,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發放,但須出具市級醫院住院診斷證明。
6.2凡請病假,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主管。並在病假結束返崗當天出具公司指定醫院(急診除外)的病假證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予以審核歸檔。
第七條 產假
7.1女員工生育享有產假。
7.1.1單胎順產休產假90天,從預產期前十五天至預產期後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給假1天。
7.1.2 24歲以上分娩頭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給假3天。
7.1.3難產多胎等根據各地方政府規定給假。
7.2所有女員工必須於孕後一個季度之內通知部門主管其懷孕狀況。
7.2.1休產假必須於預產期前十周向人力資源部申請,並出示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
7.2.2產假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
第八條 事假
8.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由部門主管批准,人力資源部審核,事先未得到批準的缺席,按曠職處理。
8.2事假期間工資不發。
第九章 培 訓
第一條 培訓目的
1.1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並保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進行規范服務的要求。
第二條 上崗培訓
2.1上崗培訓是指員工到崗後至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
2.2上崗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部門職能與工作目標;
。部門崗位結構和崗位職責;
。崗位應知應會;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門規章制度;
2.1.2上崗培訓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
2.2上崗培訓的考核結果與員工轉正評定相結合。
第三條 在崗培訓
3.1在崗員工業務培訓由各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凡公司出資培訓的,培訓前員工應根據公司要求簽訂培訓協議。
3.1.1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配合。必要時可委託有關單位來公司培訓或組織有關員工參加公司外培訓。
3.1.2在崗培訓可採取崗位交叉培訓、業務提高培訓、新規范新技術培訓等多種方式。
3.2公司每年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對現有主管以上人員進行培訓。
3.2.1對管理人員的統一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組織實施。
3.2.2管理人員統一培訓的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識、新技能、等等。
3.2.3對管理人員的專項培訓,由本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專項申請,報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執行。
3.3培訓考核的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條 待崗培訓
4.1待崗培訓是指員工離開原崗位,列入編外,由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培訓。
4.1.1待崗培訓的內容為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等等。
4.1.2待崗培訓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4.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教育無效,可列入待崗培訓。
。多次違反員工手冊及公司和部門的規章制度,尚不足以辭退;
。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部門認為應待崗培訓;
。績效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的;
4.3員工待崗培訓按下列程序辦理:
。所在部門負責辦理呈批手續; 。由所在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主管集體討論決定;
。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執行。 4.4員工待崗培訓期間待遇如下:
。待崗期內,發基本工資,停發任何形式的獎金和津貼、補貼。
。對延長待崗期三個月的,從延長期的當月起其基本工資逐月遞減20%,但最低額不低於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准。
。待崗培訓員工不享有當年年休假。
4.5員工待崗培訓考核合格,原則上安排回原部門,若原部門無法接收,公司將另行安排崗位,員工工資按新崗位重新確定,若員工不服從分配,公司可與員工終止合同。
4.6 待崗員工重新上崗後,若再次被列為待崗對象,可勸其辭職或作辭退處理。
第十章 調 動
第一條 調動種類與程序
1.1 調動是指在勞動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工作地點和職位級別的調整。
1.1.1 員工調動分為平行調動、晉升調動、降職調動和臨時調動。
1.1.2 普通員工的調動主要是店內調動;管理人員的調動,除店內調動外也可以是店與店之間的調動。
1.1.3 員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絕公司對其職位、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以終止合同論。
1.2 任何調動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1.2.1 所有調動,都須經部門主管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管理人員調動視級別不同須經店長或區經理批准。
1.2.2 公司對於進行內部轉移的員工,給予相當於該員工在轉出單位當月月工資2倍的搬家津貼,由轉入單位承擔。
第二條 平行調動
2.1平行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薪酬不變情況下的職位變動。
2.2員工的調動取決於以下(但不限於)情況:
。部門工作量的增減;
。為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進行的職位輪換;
。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
。工作急需;
。新店開張;
。其他原因;
第三條 晉升調動
3.1 晉升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
3.2 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有資格晉升到高職位:
。員工在原職位表現優秀;
。有擔任高一級職位的能力和潛力;
。完成晉升職位所必須的教育與培訓;
。誠實、正直、態度積極;
3.3 晉升調動可通過自薦或直接主管推薦,經2級批准,由經人力資源部的審核實施。
第四條 降職調動
4.1降職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
4.1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由上級主管建議,人力資源部批准,方可以降職。
4.1.1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4.1.2 由於組織結構調整,相應職位被取消,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
4.2 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位的工資與福利標准。
4.3 降職調動應當從嚴掌握。
4.4 員工有權對降職調動提出異議,但公司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
第五條 臨時調動
5.1 如果一個部門的人員臨時緊缺,經店長或區經理同意後,可以從其他部門臨時調動人員。被臨時調動的人員仍執行原職位的工資福利標准。
5.2 臨時調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否則該員工必須辦理正式調轉手續,工資福利按新職位標准執行。
第十一章 安 全
第一條 安全規則
1.1 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1.2 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1.3 未經保安部門允許,不得將非公司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1.4 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1.5 員工必須熟悉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1.6 員工在進行危險性工作或在危險地區工作,應佩帶公司提供的防護服、防護工具。
1.7 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范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或機動車(叉車)。
1.8 公司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1.9 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並服從統一調度。
1.10 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
第二條 火情處理
2.1 當火警發生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
。按動最近之火警報警器並通知值班人員和安全部門主管;
。通知總機,說出火警發生的地點及火勢大小;
。呼喚最近的同事援助;
。在安全的情況下,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盡力將火撲滅;
。切勿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撲滅因漏電而引起的火情;
。把火警現場所有的門窗關閉,並關閉所有的電器開關;
2.2 如火勢蔓延,應及時採取如下疏散措施: 。疏散區按照防火區隔進行劃分,由專人負責其所在區域的疏散工作; 。聽到廣播後應立即組織撤離火警現場;
。撤離火警現場時,切勿搭乘電梯,必須從消防梯疏散;
2.3 員工應參加火警演習,熟記火警訊號、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滅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條 意外緊急事故
3.1 在緊急或意外情況下注意:
。保持鎮靜,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和保安部門;
。協助維護現場;
。與同事鼎力合作,務使公司業務保持正常進行;
3.2 如果員工在公司內受傷或發生事故,應當注意:
。在場的員工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值班經理;
。協助救護傷病者;
。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3.3 如有人被關在電梯內,員工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部門和維修部門,由其操作電梯緊急程序。
第四條 及時匯報
4.1 為了保障安全操作,員工應當向部門主管或安全部門匯報所有不安全的實際操作或事故隱患。
4.2 員工如果在公司內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當立即向保安人員匯報,以便將其驅逐出商場。
第十二章 保 密
第一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1.1凡在本公司就職而產生的,而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等業務信息,如有關客戶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商業秘密。
第二條 保密規則
2.1公司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則,否則視具體情況予以違紀處理:
。所有機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
。不得將公司文件用於不屬於公司業務之用途;
❻ 員工手冊或員工守則主要包括那些內容
員工手冊(範本
NO·1 公司簡介
(略)
NO·2 組織機構圖
(略)
NO·3 公司文化警示語
財不如義高,勢不如德尊.
以質量為生命,以創新求發展.
每個人都靠自己的本事受人尊重.
懶惰會毀滅人的才智.
只有友誼才能認識你的價值.
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師也.
紀律美化集體,自律提升自己.
個人是微弱的,整體就是力量.
真誠是通向榮譽的道路.
陽光撲打在你的臉上,溫暖留在我們心裡.
傲不可長,欲不可縱,樂不可極,老不可滿.
公平競爭,超越自我,展望未來.
為群體盡力,為社會作貢獻,實現人生價值,創造輝煌人生.
艱苦奮斗,求實創新,團結拼搏,忠誠敬業.
靜思觀變,舍利得義,愛崗敬業.
居安思危,科學決策,超前投入,跨越發展.
敬業+忠誠+能力=前途.
誠信為根本,質量創品牌,市場是導向,效益求發展.
高節人相重,虛心世所知.
千里始足下,高山起微塵.
水無源則川竭,人背信則名不達.
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
以情恕人,以理律己.
NO·4 公司文化精神
不斷學習,求新求變的創新精神.
剛健有為,艱苦創業的奮斗精神;
風雨同舟,共謀發展的敬業精神;
以人為本,高效多能的管理精神;
安全第一,精益求精的質量精神;
用戶至上,我為人人的服務精神;
以道制欲,團結互助的自律精神;
擴大聯系,誠信合作的和合精神.
NO·5 職員自律准則
(1)董事會成員的自律准則.
1)堅持以德服人,以真待人,以情感人,以身教人.
2)不斷擴大思想視野,培養戰略和市場觀念.
3)不為瑣事纏身,保持頭腦的清醒,把握全局.
4)致力於決策研究,多謀善斷.
5)決策時務必忌怒(忌激動中行事),忌疑(忌猶豫不決),忌急(不可急功近利),忌暗(情況不明而匆匆作出決定),忌諛(遠阿諛奉承之人,近忠心為企業之士).
(2)管理層的自律准則.
1)以質量為根本,以信譽創效益,興企業文化,樹敬業精神.
2)正確理解董事會的決定,並創造性地加以貫徹執行.
3)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4)努力開拓思想視野,精研本行業務,隨時掌握業界有關信息和最新商業動向.
5)盡可能多地學習文化知識,盡可能好地體現公司所要求的道德行為,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質,使自己培養成為企業發展需要的復合型人才.
6)對企業忠誠不二,努力爭取成為公司的功臣而奉獻自己的人生價值.
(3)執行層的自律准則.
1)積極主動地完成上級交付的各項任務.
2)努力學習本職業務所需要的知識.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使自己的言行符合道德規范.
4)與同事同心協力,相互諒解,團結互助,共同完成任務.
5)努力提高思想文化素質,為自身覺悟的提高打下堅實的基礎.
6)樹立較強的進取心和高素質的工作作風.
7)對企業忠誠竭力,為自己是公司一員而榮耀和驕傲.
NO·6 員工行動手冊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行為,提升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特製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章 員工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 人力資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而且是全體管理者的職責,各部門負責人有責任記錄,指導,支持,激勵與合理評價下屬人員的工作,負有幫助下屬成長的責任,下屬人員才乾的發揮與對優秀人才的舉薦,是對管理者實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四條 我們鼓勵員工發揮主人翁責任感,爭當公司的主人.每個員工都應當通過干好本職工作,為公司作貢獻,都應當努力擴大職務視野,深入領會公司目標對自己的要求,都應當養成為他人作貢獻的思維,提高協作的水平.員工間應遵守崗位之間的制約關系,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解決因職責不清掩蓋的管理漏洞.
同時,鼓勵員工在緊急突發事件發生時主動應變,並及時向有關上級匯報.
第五條 每個員工都擁有以下權利,即咨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員工在確保工作或業務順利開展的前提下,有權利向上司提出咨詢,上司有責任作出合理的解釋與說明.
員工在擁有知情權的同時,必須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三章 人才培養理念
第六條 引進賢才與盡力工作是領袖與模範的區別,只有引進賢才和不斷培養接班人的人,才能成為領袖,成為各級職務的接班人.
第七條 公司的接班人是從集體奮斗中,從員工中,從各級主管中自然產生出來的,任人惟賢.
第八條 公司確定人才的標準是:"德才兼備".
(1)"德"
1)崇高的敬業精神.顧全大局,識大體,以公司發展為己任,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與平穩的心態有機結合.
2)正確的價值觀.正直,無私,公允.倡導"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鄙視不勞而獲,貪得無厭,堅信通過自己的努力在企業獲取應有的回報.
3)團隊精神.以大局為重,作為團體的一員採取合作的態度,關心團體的整體目標,而非個人利益.
(2)"才"
1)優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這是對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標明確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確理解董事會決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圍繞企業發展目標開展工作.
3)客觀的分析能力和獨立處理事務的能力.在復雜困難的情況下,也能對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確客觀的評估,並能夠獨立正確地完成.
4)實用的創造力.具備獨到的見解與完善的思維體系,在工作中積極思索,產生新穎的合理化建議,並能使之轉化為新的切合實際的行動方案.
5)旺盛的戰鬥力.活力充沛地將短期和長期目標結合,力求不斷改善工作業績,積極主動,敢於承擔風險和壓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斷創新的方法確保任務完成.
6)溝通與領導能力.良好的溝通技巧,開闊的胸襟,通過溝通達到順利開發工作的目的,進而發展成為個人的領導能力.能夠鼓勵下屬,使之達成工作及個人目標.能夠制定較高的績效標准,能使下屬對其工作承擔責任並協助下屬提升職業技巧和技能.
7)學習能力.從自身或他人實際工作的成功,失敗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以學習實現進步;能夠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具備學習新知識與技能的能力.
第四章 人事規章
第一節 員工錄用
第九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按人力資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聘用事宜.
第十條 新進人員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後,由人力資源部輸出試用申請表,試用期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可轉為正式員工;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十一條 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工作業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聘,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工資.
第十二條 試用人員於報到時,向人力資源部繳驗下列表件:
戶口本,身份證及醫院體檢表.最後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出具畢業證書,學歷證書.
最近三個月內免冠照片一張.
人事檔案資料.
其他必要文件.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況者,一律不予錄用:
(1)被剝奪政治權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3)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吸食毒品者.
(5)虧欠公款受處罰且未結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7)品性惡劣,曾因此被開除者.
(8)身體檢查經認定不適合者.
第十四條 員工一旦正式錄用,從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節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上級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聯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同業企業的職務.
(3)全體員工應該主動培養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或借職務之便,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5)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可接見親友或與來賓談話,如確實因重要原因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核准,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進行.
(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者與工作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離開公司.
(8)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不得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示.
(9)員工每天應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清潔.
(10)員工在工作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要提高工作效率.
(11)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不得聊天閑談,搬弄是非,以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12)全體員工必須統一認識,通過努力工作,提高質量,創造改善及增進福利的條件,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雙贏的目的.
(13)各級主管及各級部門負責人必須注意自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同時激發工作熱情,使下屬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時間內,除主管及外務人員以外,員工不得打電話,如確有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准後方可使用.
(1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七條 員工每天工作時間最少8小時,生產部門和業務部門每日作息時間另行公布實施,但是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得超過46小時.
第十八條 經理級及經理級以下人員上,下班都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受託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1日處理.
第十九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依下列規定處分:
1,遲到,早退
(1)上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鍾至15分鍾以內到達者視為遲到.
(2)每次遲到罰款50元.
(3)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鍾內下班者視為早退.
(4)確有原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無故遲到,早退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的情況除外.
2,曠工
(1)沒有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處;遲到,早退超過15分鍾以曠工半日論.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無故曠工累計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發給資遣費.
第三節 員工待遇
第二十條 本公司本著勞資兼顧,互助互惠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員工待遇分為三部分:
(1)本薪.視從業人員學識,經歷,技能及其工作性質確定,從業人員年度薪資調整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擬訂,呈總經理批准後調整.
(2)津貼.津貼類別見下表
津貼類別表
作 業 員
職 員
備 注
1
項目津貼
項目津貼
2
生活津貼
生活津貼
3
伙食津貼
伙食津貼
4
交通津貼
交通津貼
5
工作津貼
工作津貼
6
加班餐費
(3)獎金.獎金類別見下表
獎金類別表
作 業 員
職 員
備 注
1
效率獎金
效率獎金
2
目標獎金
目標獎金
3
全勤獎金
全勤獎金
4
年終獎金
年終獎金
第二十一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月薪兩種方式,月薪於翌月8日發放;日薪於每月發放二次,當月20日和翌月6日發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進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並按日計算.
第二十二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行辦理.
第四節 休假規定
第二十三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 國家法定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時,應徵得員工同意,並加倍發放薪資,國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補假依政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員工連續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給予年假,其休假日數規定如下:
(一)工作滿一年以上但未滿三年者,全年給七天年假.
(二)工作滿三年以上但未滿五年者,全年給十天年假.
(三)工作滿五年以上但未滿十年者,全年給十四天年假.
(四)工作滿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礎上每增一年加給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為限.
第二十六條 公司人員休年假,在不妨礙生產或業務前提下,按請假程序辦理.
第二十七條 因年度終結或勞動關系終止而未休年假的員工,其應休未休的天數,應發給薪資.
第二十八條 員工停薪留職不給年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給假類別分為8種(見下表).
請假給假表
類別
說明
公假
天數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公假帶薪
事假
全年累計不超過10天,事假不帶薪
病 假
全年累計在30日內
一月內病假超過三日以上者須附繳醫療診斷書
不超過30天之病假給予50%工資,超過30天按30%給付;如需勞保給付者可另計
病假須繳回勞保就醫回單
工 傷 假
時間視治療情況而定
提供單位主管證明,以及勞保指定醫院的診斷證明
基本工資照發,保險另計
婚假
時間為七天
提供相關證明
帶薪
喪假
父母,(養)繼父母,配偶去世為7天
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去世為5天
兄弟姊妹去世為3天
提供證明,帶薪
產假
正常生產90天,難產105天,工資照發
年假
依年限給予
第三十條 員工請事假應於一日前申請並填寫請假卡,按規定辦妥後方可離開,否則以曠工處理.但因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
人依以下規定代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一)請假一天(含)以內時,報請組長並轉呈主管核准(非作業人員直接呈主管).
(二)請假二天以上,報請主管並由其轉呈經理核准.
(三)請假批准後,請假單一律送人力資源部留存.
第三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為一日,給假日期的計算期間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職者,給假日期計算相應扣減.
第五節 獎懲條例
第三十二條 員工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相當於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並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相當於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並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相當於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並發放.
(四)特別獎勵:一次性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二)拾金不昧(價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務熱情,有具體事實者.
(四) 為公司爭取榮譽者.
(五)從事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採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業績者.
(三)遇有事故災難,勇於負責,甘冒危險者.
(四)檢舉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責外事故,予以報告或妥善處理者.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二)為維護其他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業績或貢獻者.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獎勵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成果對公司確有貢獻,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滿四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三十七條 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警告:每次減發相當於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並減發.
(二)記過:每次減發相當於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並減發.
(三)記大過:每次減發相當於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並減發.
(四)降級:相應核減薪金待遇.
(五)開除:予以解僱.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商品者.
(二)上班時間擅離崗位,消極怠工者.
(三)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工作安排,情節輕微者.
(六)不遵守著裝規定者.
(七)不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任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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