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肺結核治療的常用葯物
現在結核病治療是推廣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化療方案,除此之外還沒有可靠有效最佳的治療方法,必須按照規范的化療方案進行,否則會產生耐葯,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一、現向你介紹有關結核病治療方案:
1、初治菌陽肺結核:即(1)痰中查到結核菌(含塗片或培養)的肺結核病人,從未因結核病應用或試用過抗結核葯物治療者;(2)因結核病應用或試用過抗結核葯物治療但不足一個月者;(3)新發病有空洞或粟粒型初治菌陰肺結核病人;(4)或是菌陰肺結核病人,經抗結核治療不到一個月轉為塗陽的病人。
主要推薦短程化療方案為:2H3R3Z3E3 /4H3R3
強化期: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乙氨丁醇隔日1次,共2個月。
繼續期:異煙肼、利福平隔日1次,共4個月。
治療中如痰菌持續不能陰轉,可適當延長療程。血行播散性結核病需增加療程至12個月為宜。
2、初治菌陰肺結核:主要推薦短程化療方案為:2H3R3Z3/4H3R3
強化期: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隔日1次,共2個月。
繼續期:異煙肼、利福平隔日1次,共4個月。
3、復治菌陽肺結核:主要推薦短程化療方案為:2H3R3Z3E3S3/6H3R3E3
強化期: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乙氨丁醇、鏈黴素隔日1次,共2個月。
繼續期:異煙肼、利福平、乙氨丁醇隔日1次,共6個月。
二、需要注意的問題:
1、要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結核病是可以治療的,也能夠痊癒。要消除焦慮、憂郁、孤獨的心理,進行必要的文娛活動和消遣活動來分散對疾病的注意力,以消除不良心理。
2、要完全配合醫生,堅持規范全程用葯,切不可中斷治療。
一般需要6—8個月。
接受正規化療後的2周後,病灶中的結核菌減少至5%,4周後減少至0.25%,細菌數的減少以至消失使病人的傳染性減少或消失。因而大大的縮短了肺結核病人的傳染期。
抗結核葯物對初治肺結核病人療效顯著,在服完1~2個月後,病人往往症狀消失或減輕,此時如自行停葯,則將造成復治、難治,甚至導致長期慢性排菌而喪失了痊癒的機會,有的甚至產生耐葯結核菌。
規范化療、完成規定療程可治癒95%以上的病人。而不合理治療只有約45%的病人治癒、50%患者不能治癒或死亡。
不規范治療是指:化療方案不合理、未堅持規律治療、未完成規定療程。
3、要定期復查,尤其是痰結核菌檢查。痰菌的多少有無、直接關繫到病情的轉歸,而其他檢查(X線胸片、肝功能)能反映病人的身體狀況,從而使醫生及時了解病情變化,改進治療措施,有利於病人康復。
痰菌復查:
初治病人第2、5、6月各一次;
復治病人第2、5、8月各一次。
4、個別病人在服用抗結核葯後,可能出現一些副作用,如:食慾減退、頭暈耳鳴、關節疼痛、皮膚瘙癢或其他不良反應時,一旦出現要及時就診。
5、服葯期間,加強營養,增添含蛋白質高的食物,增強自身體質。
6、要安排好生活起居,注意休息,早期早睡,不從事體力勞動,防止過度疲勞。忌吸煙、酗酒。不宜打麻將、老K等活動。
7、排菌的結核病人最好能單獨居住,房間要經常開窗通風,以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病人的衣物、被褥要經常洗曬。
病人的餐具可煮沸消毒。
病人不要隨地吐痰,要將痰吐在紙上燒掉。
在隔離期不要到公共場所去活動,也不要近距離對別人咳嗽、高聲談笑,咳嗽、打噴嚏時要用手帕或手巾掩口鼻,以免傳染給他人。
8、當家中出現傳染性強的排菌肺結核病人時,要弄清楚家庭其他成員是否也感染上結核菌。家庭中其他成員應及時到結核病防治機構檢查,以便早發現,早治療。尤其是老人、兒童機體抵抗力較低,容易感染上結核病。
希望對你有幫助。
『貳』 肺結核治療方案。
建議換個大一點的醫院,找醫生會診一下,找出一個比較好的治療方案最好~~
給點建議,請在尋問醫生後再使用。。。。。
首先,反應非常大是哪種反應??肝腎?還是腸胃反應??
如果是肝腎反應,可以考慮用二聯或三聯的方法,異煙肼和利福噴汀,加乙胺丁醇。如果用二聯,把丁醇去掉。異煙和利福這兩種,算是現在副作用小,並且效果好的兩種了。也是比較標準的。
如果是腸胃反應,可以考慮和醫生建議用間斷的療法,就是一周吃兩次葯,一次吃的量大一點。反應還是有的。但是一周只著兩天罪~~
上面兩個方法,要尋問好醫生吃葯的劑量。其實,如果反應大,改變葯的劑量也是有效果的。如果是吃二聯,也可以吃一些中葯,但要選擇比較溫合的。要不肝受不了。
中葯的話。。。。我卻時手裡有個方子,但不保證有用。就不發了。中葯的效果不好。而且假中葯太多了。有些是裡面加了西葯。不太建議使用。
如果西葯確定吃不了啦,可以考慮注射維卡。。。。全名叫啥來,我看一下。。注射用母牛分枝桿菌。這是一種可以增加抵抗力的葯,對結核由其有效。還有胸腺肽,也可以增加抵抗力。然後配合一些中醫,治療結核的中葯,還有調理身體的。。。。其實就算是抗結核葯,和抗生素一樣,沒法完全殺死細菌,全是我們抵抗力的功勞。所以調理也是不錯的選擇。不過,還是建議上西葯的。
你這是病急亂投醫,網上的人很少有醫生專業的。而且,就算是醫生,在看不著化驗報告和具體情況下,也沒法確定的知道,你親人的病情。所以,我說的,也只是個參考。。。你需要做的是,趕快找一個治癒率高的,專業的醫院,讓專家會診一下。看看有沒有什麼樣的方案。
。。。補充一下。。。疾控中心的醫生,說真的,水平高的不多。。。
『叄』 肺結核用葯方法。
治療肺來結核病,除源制定一個合理有效的方案外,就必需遵守\\「早期、規律、全程、聯用、適量」的十字治療方針,用葯方法也要得當,這些都關系著治療的質量。
一般成人用葯劑量和服用方法如下:
1、利福平(復合利福平0.45、利福噴丁0.5-0.6g每周1-2次等) 0.45g,每日一次,空腹服,飯前1-2小時或飯後四小時。因利福平類不能與食物中的蛋白質結合,否則,就影響了它的療效。
2、異煙肼(雷米封) 0.3g每日一次。忌食青皮紅肉的熱帶魚。
3、吡嗪醯胺 1.5g每日一次。
4、乙胺酊醇 0.75g每日一次。
以上葯物都是頓服(一次服用),要求都在一起吃,但除利福平外,其它葯可在飯後服。
另外,服用利福平類葯要出現尿色發紅的現象,服用吡嗪醯胺暴露部位因色素沉著而發黑,這都是正常的,停葯後逐漸就恢復了。
『肆』 肺結核的治療方法
正規抗癆治療國際上有統一方案:
一、早期:對任何疾病都強調早診斷、早治療,特別對一定要早診斷、早治療、早期治療以免組織破壞,造成修復困難,早期、肺泡內有炎症細胞浸潤和纖維素滲出,肺泡結構尚保持完整、可逆性大。同時細菌繁殖旺盛,體內吞噬細胞活躍,抗癆葯物對代謝活躍生長繁殖,旺盛的細菌最能發揮抑制和殺滅作用。早期治療可利於病變吸收消散不留痕跡。如不及時治療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導致不治癒,一害自己,二害周圍人。 二、聯合:無論初治還是復治患者均要聯合用葯、臨床上治療失敗的原因往往是單一用葯造成難治病人。聯合用葯必須要聯合二種或二種以上得葯物治療,這樣可避免或延緩耐葯性的產生,又能提高殺菌效果。既有細胞內殺菌葯物又有細胞外殺菌葯物,又有適合酸性環境內的殺菌葯,從而使化療方案取得最佳療效。並能縮短療程,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浪費。 三、適量:葯物對任何疾病治療都必須有一個適當的劑量。這樣才能達到治療的目的,又不給人體帶來毒副作用,幾乎所有的抗結核葯物都有毒副作用,如劑量過大,血液的葯物濃度過高,對消化系統、神經系統、泌尿系統、特別對肝肺可產生毒副反應,劑量不足,血液濃度過低,達不到折菌、殺菌的目的、易產生耐葯性。所以一定葯採用適當的劑量,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用葯。 四、規律:一定要在專科醫生指導下規律用葯,因為結核菌是一種分裂周期長,生長繁殖緩慢殺滅困難大的頑固細菌。在治療上必須規律用葯,如果用葯不當,症狀緩解就停停用,必然導致耐葯的發生,造成治療失敗。日後治療更加困難,對規律用葯必須做到一絲不苟,一頓不漏,決不可自以為是。 五、全程:所謂全程用葯就是醫生根據患者的病情判定化療方案,完成化療方案所需要的時間,一個療程三個月。全療程一年或一年半。短化不少於6個月或10個月。 要想徹底治療必須遵循以上五個原則、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全程、才能確保查出必治、治必徹底。
異煙肼(H)0.3克/日,利福平(R)0.45~0.60克/日,吡嗪醯胺(Z)1.5克/日,鏈黴素(S)0.75~1.0克/日,乙胺丁醇(E)1.5克/日等。應用較多的聯合治療方案是ZS(E)HRZ/4HR,意思是開始治療的前兩個月,採用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鏈黴素(或乙胺丁醇)4種強有力葯物聯合治療,醫學上稱之為強化期。後4個月繼續應用異煙肼、利福平,每日1次,醫學上稱之為鞏固期。
A 2HRZ/4HR B 2HRZSE/4-6HRE C 2HRZE/4HR D 2H3R3Z3E3/4H3R3(數字3都是在字母右下角的) E 2H3R3Z3S3E3/6H3R3E3(數字3都是在字母右下角的) A,B,C為每日用葯方案
A方案:強化期: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每日一次,2個月。鞏固期:異煙肼,利福平,每日一次,4個月。(為初治塗陰肺結核治療發案)
B方案:強化期: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鏈黴素和乙胺丁醇,每日一次,2個月。鞏固期:異煙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每日一次,4-6個月。鞏固期治療4個月時,痰菌未轉陰,可繼續延長治療期2個月。(為復治塗陽肺結核治療發案)
C方案:強化期: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和乙胺丁醇,頓服,2個月。鞏固期:異煙肼,利福平,頓服,4個月。(為初治塗陽肺結核治療發案)
D,E為間隔用葯方案
D方案:強化期: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和乙胺丁醇,隔日一次或每周三次,2個月。鞏固期:異煙肼,利福平,隔日一次或每周三次,4個月。(同樣為初治塗陽肺結核治療發案) E方案:強化期: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鏈黴素和乙胺丁醇,隔日一次或每周三次,2個月。鞏固期:異煙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隔日一次或每周三次,6個月。(同樣為復治塗陽肺結核治療發案)
『伍』 怎麼治療肺結核
肺結核的治療,主要是以化學葯物治療為主。肺結核葯物治療,要堅持早期、內聯合、適量、規律、容全程的原則。早期是指肺結核越早治療,效果越好。聯合用葯是指由於每種結核菌,對不同結核葯的敏感程度不同,故將三種、四種,甚至五種葯物聯合應用,能更有效殺滅結核菌,減少耐葯。規律是指抗結核葯物應定時、定量的服用,可以每天用葯,也可以間歇用葯,即每周可以用2次或3次。適量是指由於每種結核葯都有毒副作用,如果劑量太大,會出現一些毒副作用,而劑量太小,又達不到殺菌,因此一定要適量應用。全程是指肺結核的治療需要一定療程,世界衛生組織提倡6-9個月的療程,只有把療程堅持下來,才能夠起到全面殺滅結核菌的作用。目前WHO提出了全程督導化學葯物治療的方案,簡稱DOTS方案,就是直接監督病人把葯吃了。
『陸』 肺結核治療方案
這位朋友你好,樓上朋友回答的很好,很全面,我就不多說了,以下是找的版免費的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權,祝你開心快樂每一天!
免費治療的對象
一、初治痰塗片排菌的肺結核病人
二、初治痰塗片陰性的肺結核病人
三、復治痰塗片排菌的肺結核病人
對復治痰塗片排菌的結核病人在項目實施地區只提供一次免費治療。
免費檢查治療的范圍
一、免費檢查的內容(CIDA—WHO)項目
1、初診肺結核可疑症狀者或疑似肺結核病人胸部X線檢查。
2、胸部X線檢查發現異常者,痰塗片檢查。
3、病人在治療期間,痰塗片檢查、肝功能檢查。
二、免費治療的內容
1、病人治療的抗結核葯物。
2、對所有病人均免費採用全程督導管理,以確保治療效果。
3、病人自購的抗結核等葯品和住院治療費用均不屬於免費的范圍。
提供免費的機構
各綜合醫院機構發現的可疑肺結核病人,要及時轉至縣疾控中心結防門診部,由結核病診治門診確定方案並執行。
各地情況可能有所不同,請到當地的疾控中心咨詢!
『柒』 肺結核的葯物治療方案
意見建議:
肺結核 主要是化學葯物治療,常用的葯物有異煙肼、利福平、鏈黴素、吡嗪專醯晦、 乙胺丁屬醇和氨硫脲。應用化療應遵照以下 5 條原則:①早期。一旦確診立即用葯 ;②聯用 。聯合應用2種或2種以上抗結核葯物以保證療效和防止產生耐葯性,減 少毒副作用;③適量。④規律。切忌遺漏和中斷 ;⑤全程。一般均需服葯一年以 上方可停葯。
『捌』 結核病的治療原則和常用葯物
您好!
結核病的治療原則是:早期、規律、全程、聯合、適量。
早期:即時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這是絕大多數結核桿菌對抗癆葯物都是敏感的,葯物可充分發揮效力。
規律:即有規律地用葯,隨便更換葯物或停葯結核菌容易產生耐葯性。這是化療成功的關鍵。
全程:堅持全程的化療,是預防結核病復發的根本措施。
聯合: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抗癆葯物聯合應用。因不同的葯物,破壞結核菌不同的耐葯環節,就可延緩和減少耐葯性的發生。
適量:根據病人的情況,選擇適當的劑量,使葯物在血液里保持-定的有效殺菌濃度,才能發揮最大的治療效果.
結核病的常用葯物:
1、異煙肼(INH):對結核菌具有極強的殺滅作用,其價格低廉,是治療結核病必不可少的葯物。 主要副作用為周圍神經炎,偶有肝功能損害。
2、鏈黴素(SM):是初治肺結核強化期(開始兩個月)治療化療方案組成葯物之一,對結核桿菌有明顯殺菌作用。該葯對顱神經有損害,可引起眩暈耳鳴、聽力減退甚至耳聾,口唇麻木等副作用故孕婦、兒童及老人應禁用或慎用。
3、利福平(RFP):對結核菌有很強的殺滅作用,是繼異煙肼之後最為有效的抗結核葯,也是初治肺結核治療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組成葯物。
4、乙氨丁醇(EMB):對結核菌有抑製作用,特別是對已耐異煙肼、鏈黴素的結核菌仍有抑製作用,用葯期間應注意視力變化。
5、吡嗪醯胺(PZA):對細胞內或靜止狀態下的結核桿菌具有特殊殺滅作用。
上述五種葯物是當前治療結核病最常用或最有效的葯物,醫生可根據病人的病情變化及用葯情況組成合理的化療方案進行治療。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玖』 肺結核要怎麼治療詳細的說說方法
抗結核化學葯物治療(化療):
抗結核化學葯物治療對結核病的控制起者決定性作用。合理的化療可使病灶全部滅菌、痊癒。
(1)化療原則:
對活動性肺結核必須堅持早期、聯用
適量、規律和全程的原則。
早期---因為活動性肺結核病灶內結核桿菌生長代謝旺盛,抗結核葯物可充分發揮其殺菌抑菌的作用;其次早期病灶內纖維增生少,血管多葯物濃度高,治療效果好。
聯用---單一用葯,可消滅絕大部分敏感菌,但會留下少數耐葯菌繼續繁殖,最後形成耐葯菌優勢生長,如聯用兩種葯物交叉消滅耐葯菌,具有協同作用,防止耐葯菌發生,效果好。
適量---用葯劑量要適當,葯量不足,組織內葯物不到有效抑菌濃度,療效不佳,且細菌易產生耐葯現象;葯量過大,非但造成浪費,也易產生副作用。
規律---有規律用葯是化療成功的關鍵。一氣呵成能保持有效血濃度,徹底消滅細菌,治療過程應避免遺漏和中斷。
全程---療效不足或過早停葯將使治療不徹底,增加復發率。
(2)化療方案
a.常規治療方案---2HSP/16HP或2HSP/16-22HS。全程18個月。可以全程用葯,也可2階段用葯(開始1-3個月每天用葯---強化階段,其後每周用葯2次即間歇用葯---鞏固階段)。
b.短期化療方案---2HRE/7HR或2HSR/7H2R2。
『拾』 肺結核治療過程
肺結核西醫治療方法
一、抗結核化學葯物治療(簡稱化療)
(一)化療原則
化療的主要作用在於縮短傳染期、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及患病率。對於每個具體患者,則為達到臨床及生物學治癒的主要措施,合理化療是指對活動性結核病堅持早期、聯用、適量、規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葯物的原則。所謂早期主要指早期治療患者,一旦發現和確診後立即給葯治療;聯合是指根據病情及抗結核葯的作用特點,聯合兩種以上葯物,以增強與確保療效;適量是指根據不同病情及不同個體規定不同給葯劑量;規律即使患者必須嚴格按照化療方案規定的用葯方法,有規律地堅持治療,不可隨意更改方案或無故隨意停葯,亦不可隨意間斷用葯;全程乃指患者必須按照方案所定的療程堅持治滿療程,短程化療通常為6~9個月。一般而言,初治患者按照上述原則規范治療,療效高達98%,復發率低於2%。
活動性肺結核是化療的適應證。對硬結已久的病灶則不需化療。至於部分硬結、痰菌陰性者,可觀察一階段,若X線病灶無活動表現、痰菌仍陰性、又無明顯結核毒性症狀,亦不必化療。
1、早期、聯用、適量、規律和全程用葯活動性病灶處於滲出階段,或有乾酪樣壞死,甚至形成空洞,病灶內結核菌以A群菌為主,生長代謝旺盛,抗結核葯物常可發揮最大的殺菌或抑菌作用。病灶局部血運豐富、葯物濃度亦當,有助於促使炎症成分吸收、空洞縮小或閉合、痰菌轉陰。故對活動性病灶早期合理化療,效果滿意。
實驗證明肺內每1g乾酪灶或空洞組織中約有結核菌106~1010個。從未接觸過抗結核葯物的結核菌,對葯物的敏感性並不完全相同。大約每105~106個結核菌中可有1個菌因為基因突變而對異煙肼或鏈黴素耐葯。同時對該兩種葯物均耐葯者約在1011個結核菌中僅1個,同時耐3種葯物的菌則更少。可見如單用一種葯物治療,雖可消滅在部分敏感菌,但有可能留下少數耐葯菌繼續繁殖,最終耐葯菌優勢生長。如聯用兩種或兩種以上葯物,耐葯菌減少,效果較單葯為佳。
用葯劑量要適當,葯量不足,組織內葯物信以達到有效濃度,且細菌易產生繼發性耐葯。葯量過大則易產生不良反應。結核菌生長緩慢,有時僅偶爾繁殖(B、C菌群),因此應使葯物在體內長期保持有效濃度。規律地全程用葯,不過早停葯,是化療成功的關鍵。
2、葯物與結核菌血液中(包括巨噬細胞內)葯物濃度在常規劑量下,達到試管內最低抑菌濃度(MIC)的10倍以上時才能起殺菌作用,否則僅有抑菌作用。常規用量的異煙肼及利福平在細胞內外均能達到該水平,稱全殺菌劑。鏈黴素及吡嗪醯胺亦是殺菌劑,但鏈黴素在偏鹼的環境中才能發揮最大作用,且很少滲入吞噬細胞,對細胞內結核菌無效。吡嗪醯胺雖可滲入吞噬細胞,但僅在偏酸性環境中才有殺菌作用,故兩者都只能作為半殺菌劑。乙胺丁醇、對氨基水楊酸鈉等均為抑菌劑,常規劑量時葯物濃度均不能達到MIC的10倍以上,加大劑量則容易發生不良反應。
早期病灶內的結核菌大部分在細胞外,此時異煙肼的殺菌作用是最強,鏈黴素次之。炎症使組織局部pH下降,細菌代謝減慢(C菌群),連同一些被吞噬在細胞內的結核菌(B菌群),均地利福平及吡嗪醯胺敏感。殺滅此類殘留菌(B菌群),有助於減少日後復發。
(二)化療方法
1、「標准」化療與短程化療過去常規採用12~18個月療法,稱「標准」化療,但因療程過長,許多患者不能完成,療效受到限制。自利福平問世後,與其他葯物聯用,發現6~9個月療法(短程化療)與標准化療效果相同,故目前廣泛採用短程化療,但該方案中要求必須包括兩種殺菌葯物,異煙肼及利福平,具有較強殺菌(對A菌群)及滅菌(對B、C菌群)效果。
2、.間歇用葯、兩階段用葯實驗表明,結核菌與葯物接觸數小時後,常延緩數天生長。因此,有規律地每周用葯3次(間歇用葯),能達到與每天用葯同樣的效果。在開始化療的1~3個月內,每天用葯(強化階段),以後每周3次間歇用葯(鞏固階段),其效果與每日用葯基本相同,有利於監督用葯,保證完成全程化療。使用每周3次用葯的間歇療法時,仍應聯合用葯,每次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等劑量可適當加大;但鏈黴素、對氨基水楊酸鈉、乙硫異煙胺等不良反應較多,每次用葯劑量不宜增加(表一)。
表一常用抗結核葯物成人劑量和主要不良反應
葯名縮寫每日劑量(g)間歇療法一日一(g)制菌作用機制主要不良反應
異煙肼H,INH0.30.6~0.8DNA合成周圍神經炎、偶有肝功能損害
利福平R,RFP0.45~0.6*0.6~0.9mRNA合成肝功能損害、過敏反應
鏈黴素S,SM0.75~1.0△0.75~1.0蛋白合成聽力障礙、眩暈、腎功能損害
吡嗪醯胺Z,PZA1.5~2.02~3吡嗪酸抑菌胃腸道不適、肝功能損害、高尿酸血症、關節痛
乙胺丁醇E,EMB0.75~1.0**1.5~2.0RNA合成視神經炎
對氨基水楊酸鈉P,PAS8~12***10~12中間代謝胃腸道不適,過敏反應、肝功能損害
丙硫異煙胺1321Th0.5~0.750.5~1.0蛋白合成胃腸道不適、肝功能損害
卡那黴素K,KM0.75~1.0△0.75~1.0蛋白合成聽力障礙、眩暈、腎功能損害
捲麴黴素Cp,CPM0.75~1.0△0.75~1.0蛋白合成聽力障礙、眩暈、腎功能損害
註:*體重<50kg用0.45,≥50kg用0.6;S、Z、Th用量亦按體重調節;**前2個月25mg/kg,其後減至15mg/kg;* * *每日分2次服用(其它葯均為每日一次);△老年人每次0.75g。
3、督導用葯抗結核用葯至少半年,偶需長達一年半,患者常難以堅持。醫護人員按時督促用葯,加強訪視,取得患者合作尤為必要。強化階段每日一次用葯,即可形成高峰血葯濃度,較每日分次用葯療效尤佳,且方便患者,提高患者堅持用葯率及完成全程。
(三)抗結核葯物
理想的抗結核葯物具有殺菌、滅菌或較強的抑菌作用,毒性低,不良反應減少,價廉、使用方便,葯源充足;經口服或注射後葯物能在血液中達到有效濃度,並能滲入吞噬細胞、腹膜腔或腦脊液內,療效迅速而持久。
1、異煙肼(isoniazid,H)具有殺菌力強、可以口服、不良反應少、價廉等優點。其作用主要是抑制結核菌脫氧核糖核酸(DNA)的合成,並阻礙細菌細胞壁的合成。口服後,吸收快,滲入組織,通過血腦屏障,殺滅細胞內外的代謝活躍或靜止的結核菌。胸水、乾酪樣病灶及腦脊液中的葯物濃度亦相當高。常用劑量為成人每日300mg(或每日4~8mg/kg),一次口服;小兒每日5-10mg/kg(每日不超過300mg)。結核性腦膜炎及急性粟型結核時劑量可適當增加(加大劑量時有可能並發周圍神經炎,可用維生素B6每日300mg預防;但大劑量維生素B6亦可影響異煙肼的療效,故使用一般劑量異煙肼時,無必要加用維生素B6),待急性毒性症狀緩解後可恢復常規劑量。異煙肼在體內通過乙醯化滅活,乙醯化的速度常有個體差異,快速乙醯化者血葯濃度較低,有認為間歇用葯時須增加劑量。
本葯常規劑量很少發生不良反應,偶見周圍神經炎、中樞神經系統中毒(興奮或抑制)、肝臟損害(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等。單用異煙肼3個月,痰菌耐葯率可達70%。
2、利福平(rifampin,R)為利福黴素的半合成衍生物,是廣譜抗生素。其殺滅結核菌的機制在於抑制菌體的RNA聚合酶,阻礙其mRNA合成。利福平對細胞內、外代謝旺盛及偶爾繁殖的結核菌(A、B、C菌群)均有作用,常與異煙肼聯合應用。成人每日1次,空腹口服450~600mg。本葯不良反應輕微,除消化道不適、流感癥候群外,偶有短暫性肝功能損害。長效利福黴素類衍生物如利福噴丁(rifapentine,DL473)在人體內半衰期長,每周口服一次,療效與每日服用利福平相仿。螺旋哌啶利福黴素(ansamycin,LM427,利福布丁)對某些已對其它抗結核葯物失效的菌株(如鳥復合分枝桿菌)的作用較利福平強。
3、鏈黴素(streptomycin,S)為廣譜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對結核菌有殺菌作用,能幹擾結核菌的酶活性,阻礙蛋白合成。對細胞內的結核菌作用較少。劑量:成人每日肌肉注射1g(50歲以上或腎功能減退者可用0.5~0.75g)。間歇療法為每周2次,每次肌注射1g。妊娠婦女慎用。
鏈黴素的主要不良反應為第8對顱神經損害,表現為眩暈、耳鳴、耳聾、嚴重者應及時停葯,腎功能嚴重減損者不宜使用。其他過敏反應有皮疹、剝脫性皮炎、葯物熱等,過敏性休克較少見。單獨用葯易產生耐葯性。其他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卡那黴素、捲麴黴素、紫黴素等雖亦有抗結核作用,但效果均不及鏈黴素,不良反應相仿。
4、吡嗪醯胺(pyrazinamide,Z)能殺滅吞噬細胞內,酸性環境中的結核菌。劑量:每日1.5g,分3次口服,偶見高尿酸血症、關節痛、胃腸不適及肝損害等不良反應。
5、乙胺丁醇(ethambutol,E)對結核菌有抑菌作用,與其他抗結核葯物聯用時,可延緩細菌對其他葯物產生耐葯性。劑量:25mg/kg,每日1次口服,8周後改為15mg/kg,不良反應甚少為其優點,偶有胃腸不適。劑量過大時可起球後視神經炎、視力減退、視野縮小、中心盲目點等,一旦停葯多能恢復。
6、對氨基水楊酸內(sodium para-aminosalicylate.P)為抑菌葯,與鏈黴素、異煙肼或其他抗結核葯聯用,可延緩對其他葯物發生耐葯性。其抗菌作用可能在結核菌葉酸的合成過程中與對氨苯甲酸(PABA)競爭,影響結核菌的代謝。劑量:成人每日8~12g,每2~3次口服。不良反應有食慾減退、惡心、嘔吐、腹瀉等。本葯飯後服用可減輕胃腸道反應,亦可每日12g加於5%~10%葡萄糖液500ml中避光靜脈滴注,1個月後仍改為口服。
(四)化療方案
視病情輕重、有無痰菌和細菌耐葯情況,以及經濟狀況、葯源供應等,選擇化療方案。無論選擇何種,必須符合前述化療原則方能奏效。
1、初治方案未經抗結核葯物治療的病例中,有的痰塗片結核菌陽性(塗陽),病情較重,有傳染性;也有的塗片陰性,病變范圍不大,所用化療方案亦有強弱不同。
初治塗陽病例,不論其培養是否為陽性,均可用以異煙肼(H)、利福平(R)及吡嗪醯胺(Z)組合為基礎的6個月短程化療方案。痰菌常很快轉陰,療程短,便於隨訪管理。
(1)前2個月強化期用鏈黴素(或乙胺丁醇)、異煙肼、利福平及吡嗪醯胺,每日1次;後4個月繼續用異煙肼及利福平,每日1次,以2S(E)HRZ/4HR表示。
(2)亦可在鞏固期隔日用葯(即每周用葯3次)以2S(E)HRZ/4H3R3。(右下角數字為每周用葯次數)。
(3)亦可全程間歇用葯,以2S3(E3)H3R3Z3/4H3R3表示。
(4)強化期用異煙肼、鏈黴素及對氨基水楊酸鈉(或乙胺下醇),鞏固期用2種葯10個月,以2HSP(E)/10HP(E)表示。
(5)強化期1個月用異煙肼、鏈黴素,鞏固期11個月每周用葯2次,以1HS/11H2S2表示。
以上(1)、(2)、(3)為短程化療方案,(4)、(5)為「標准方案」。若條件許可,盡量使用短程化療方案。
初治塗陰培陰患者,除粟粒性肺結核或有明顯新社會洞患者可採用初治塗陽的方案外,可用以下化療方案:①2SHRZ/2H2R2;②3H2R2Z2/2H2R2(全程隔日應用);③1SH/11HP(或E)。
對初治患者,國際防癆及肺病聯合會推薦的適用於國家防癆的化學方案(表二),可供製訂治療方案時參考。
表二國家防癆規劃的結核病化療方案
療程化療方案療程化療方案
6個月2RHZ/4RH8個月2SRHZ/6TH或6EH
2ERHZ/4RH或4R2H22SRHZ/6S2H2Z2
2SRHZ/4RH或4R2H2
2、復治方案初治化療不合理,結核菌產生繼發耐葯,痰菌持續陽性,病變遷延反復。復治病例應選擇聯合敏感葯物。葯物敏感試驗有助於選擇用葯,但費時較久、費用較大。臨床上多根據患者以往用葯情況,選擇過去未用過的很少用過的,或曾規則聯合使用過葯物(可能其致病菌仍對之敏感),另訂方案,聯合二種或二種以上敏感葯物。
復治病例,一般可用以下方案:
(1)2S(E)HRZ/4HR,督促化療,保證規律用葯。6個月療程結束時,若痰菌仍未轉陰,鞏固期可延長2個月。如延長治療仍痰菌持續陽性,可採用下列復治方案。
(2)初治規則治療失敗的患者,可用2S3H3Z3E3/6H3R3E3。
(3)慢性排菌者可用敏感的一線葯與二線葯聯用,如卡那毒素(K)、丙硫異煙胺(1321Th)、捲麴黴素(Cp),應嚴密觀察葯物不良反應,療程以6~12個月為宜。氟喹諾酮類有中等度抗結核作用,對常用葯物已產生耐葯的病例,可將其加入聯用方案。若瘺菌陰轉,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均為停葯指征。
(五)病情判斷與療效考核、治療失敗
1、病情與療效考核按病變的活動程度已知前述可分為進展期、吸收好轉期及穩定期。一般吸收好轉期及穩定期為病情好轉,進展期為惡化。其判斷應根據臨床症狀、X線表示及排菌情況綜合分析。
(1)臨床症狀:注意觀察有無午後低熱、夜間盜汗、食慾不振、全身不乏、體重下降等結核惡化症狀及其程序變化。此類症狀減輕或消失提示病情好轉;若症狀顯著或由輕度變重則表明病情惡化。此外,咳嗽、咳痰、咯血等呼吸系統症狀的變化亦可作為參考。
(2)X線檢查:是判斷病情不可缺少的指標,亦是監測病情轉歸的重要依據,對無明顯臨床症狀的患者則主要依靠X線檢查,X線既可確定病灶位置、范圍、性質,又可前後對照觀察動態變化。雲絮狀浸潤性病變吸收、消散、范圍縮小;或轉為密度增高、邊界清楚的增殖性病變如纖維化、鈣化;原有空洞縮小、閉合等均表示病情好轉或痊癒。反之,由增殖性病變轉為滲出性病變,或浸潤性病變范圍擴大,發生支氣管播散或急性、亞急性血行播散,出現乾酪樣壞死病灶、空洞形成等均為病情惡化表現。
(3)痰菌:肺結核患者痰內排菌與否是判斷病情程序及考核療效的重要指標。且痰菌檢查特異性高較少受人為因素干擾。若痰菌持續陽性,則為開放性肺結核,提示病變活動程度高,且為結核病的社會傳染源,對周圍人群構成威脅。經治療後反復檢查,發現結核菌量少或陰性,表明為好轉期;如每月至少查痰1次,連續個月均陰性,則表明進入穩定期。此後若再次出現排菌,為病變惡化的表現。血沉加速提示病變活躍、惡化;但活動性肺結核並非均有血沉增速,而病變好轉,穩定期患者的血沉幾乎均正常。
2、治療失敗療程結束時痰菌未能陰轉,或在療效中轉陽,X線顯示病灶未吸收、穩定,而進一步惡化,均說明治療失敗,形成所謂難治性肺結核。究其產生原因,除感染耐葯結核菌、用葯不規范、間斷用葯或單葯治療外,尚與部分患者對化療葯物過敏,不能使用化療葯物或因化療葯物的嚴重不良反應難以堅持治療、機體免疫力低下(HIV感染者)、體質極差等因素有關。
耐葯結核病(DR-TB)特別是耐多葯結核病(MDR-TB)的流行嚴重,正在使抗結核治療面臨新挑戰。1994年WHO及國際防癆肺病聯合會開始了抗結核葯物耐葯性監測全球規劃,歷時3年的工作結果顯示,代表全世界20%人口的五大洲中35個國家的監測發現雙耐HR的MDR-TB佔2%~14%,大多數屬於單葯、不規則、不合理聯合方案治療等人為因素造成的繼發性多葯耐葯。在結核病控制工作薄弱的國家,原發性多葯耐葯亦呈上升趨勢。一旦發生耐葯結核病後,其所使用的化療葯物價貴、效差、不良反應嚴重,治療費用可為新塗陽肺結核患者的100倍。堅持合理使用化療方案,採取綜合防治措施,提高機體免疫功能等,有助於防止耐葯結核病的發生。
為有效地防止治療失敗,化療方案必須正確制訂,患者應在督導下堅持早期、適量、規律、全程聯用敏感葯物。只有在已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或確已證實細菌已產生耐葯性的情況下,才改換新的化療方案。新方案應包括兩種以上敏感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