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癲癇首選葯物
針對癲癇是什麼小發作首選葯物是什麼這個問題,專家說在有效的診斷之後,應該根版據癲癇發作類型選擇安權全、有效、價廉和易購的葯物。可以使用新型抗癲癇葯物如拉莫三嗪、托吡酯、奧卡西平等。大發作、復雜部分性發作、失神發作、癲癇持續狀態所選用的葯物都是不同的。葯物劑量從常用量低限開始,逐漸增至發作控制理想而又無嚴重毒副作用為宜。
給葯次數應根據葯物特性及發作特點而定。一般不隨意更換或間斷,癲癇發作完全控制二到三年後,且腦電圖正常,方可逐漸減量停葯。應定期葯物濃度監測,適時調整葯物劑量。在癲癇發作的治療中,抗癲癇葯物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抗癲癇葯物可通過兩種方式來消除或減輕癲癇發作,一是影響中樞神經元,以防止或減少他們的病理性過渡放電;其二是提高正常腦組織的興奮閾,減弱病灶興奮的擴散,防止癲癇復發。
⑵ 癲癇大發作首選葯物是什麼葯
每個人病情不同,選擇的葯物也不一樣。如果用葯後發作未減輕,建議到醫院復診,看是否需要調整葯物。
⑶ 有效治療癲癇的葯物有哪些
癲癇病的治療是一個較為長期的過程,葯物治療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但是目前的西醫並沒有針對性的特效葯,所以才去中醫治療是比較好的方法,但是也不能完全保證根治,這個還的看個人病情和體質了,目前癲癇病的治療主要以葯物控制為主,在治療期間需要患者有一個很好的配合,在生活、飲食起居、環境等方面配合治療,建議採用中醫中葯。
癲癇患者服用西葯多數患者需要終身服葯,只能控制病情而不能根治,長期還產生副作用和抗葯性,誘發新的疾病產生,致使眾多患者到頭來卻因苦無良方醫治而望病興嘆,對治療失去了信心。祖國醫學用傳統中葯治療癲癇有非常獨到地方,見效快療效確切,許多患者治癒後不復發,建議你用傳統中葯天麻,琥珀,羚羊角,麝香,柴胡,桂枝,石菖蒲,青陽參,白僵蠶,鉤藤,羊癇草,珍珠母,鐵膽粉,龍戟草,甘草治療,見效快療效確切,許多患者治癒後不復發。
一般在治療癲癇病的過程中長期依賴抗癲葯物會引起記憶力減退、反應遲鈍、睏倦,嗜睡等一些副作用。對於癲癇病吃葯能不能治癒的問題,其中中醫治療是不錯的方法,採用中醫中葯進行治療癲癇效果比較好,中醫通過整體調理,可以從根本上達到標本兼治。專家建議我們在葯物治療期間要定期到醫院檢查患者血液中的葯物濃度,因為葯物濃度過低貨過高都不會有很好的治療效果,服葯期間要注意定時定量的用葯。
癲癇病患者只服用中葯可以嗎?以上幾點就是專家解說的要點,希望患者能夠引以參考,最終還是提醒患者,不能夠長期服葯,因為是葯三分毒,每種葯物服用多了還是會有它的副作用的,盡量中西醫結合治療,這們癲癇才能好的更快一點,最後祝願患者能夠早日康復!
⑷ 癲癇可以服用哪些葯物
有癲癇的患者平時一定要注意多休息,注意飲食清淡,禁辛辣刺激食物,患者一定要按時服用抗癲癇的葯物,可以口服卡馬西平或者地西泮片劑治療
⑸ 治療癲癇的葯物有哪些效果好
一、用於小發作的葯物:治療小發作的葯物很多,比如首先的葯物有乙琥胺,還有苯琥胺、三回甲雙酮等答,不同的葯物針對的症狀也有一些不一樣。
二、用於大發作和局部發作的葯物:苯妥英鈉是治療癲癇大發作的首選葯物,這個葯物作用力強,效果好。可以很好的控制患者出現的大發作症狀,對局部發作也有一定效果,但是它不適合小發作的時候使用。還有就是苯巴比妥和撲米酮片,對治療癲癇大發作以及局部發作都有很好的效果,患者可以選擇使用。
三、用於癲癇持續狀態的葯物:地西洋顯效快作為癲癇持續狀態治療效果特別好。
四、其他:常用於治療精神運動性發作的葯物有磺斯安、痛驚寧等。
⑹ 治療癲癇全面性強直陣攣發作首選葯物有哪些
妥泰/b6/德巴金等,痙攣對於葯物治療效果不好,且副作用大,建議採用健酮生酮療法,可有效控制發作或完全控制發作,無副作用,目前經臨床最有效方法。你可網上了解一下。
⑺ 治療癲癇大發作有哪些葯物
那麼什麼是癲癇大發作呢?北京最好的癲癇醫院的專家指出,它又叫強直-陣攣發作,約占癲癇發作的一半多,多在一歲左右或十四到十七歲之間。大多數患者的大發作無規律。有的患者在睡眠中發作,有的覺醒時發作,有的月經前後發作。主要表現為全身肌肉抽動和意識喪失。患者清醒以後,對發作經過一點兒都回憶不起來,其危害性很大,所以癲癇大發作首選葯物進行控制很關鍵。對有病因患者需積極治療病因。很多專家主張單葯治療癲癇,必要時調整劑量,突然停葯可致癲癇持續狀態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擇合適的抗癲癇葯物,控制發作。 有關醫生指出,堅持科學性、系統性治療,不可隨便停葯、撤、換葯物。葯物調整需在專科醫師指導下進行。注意葯物副作用,定期查肝功能、腎功能及血常規。癲癇大發作首選葯物治療期間由於長時間的掙扎,消耗了太多的體能,發作過後,患者常感到極度疲乏,還會出現頭痛、頭暈、全身肌肉酸痛等現象。癲癇大發作過程中,患者需要精心地護理。發作時間過長,發作程度比較嚴重的患者,如得不到及時治療,就有轉為持續發作的危險。 注意,即使有很多葯物是癲癇大發作首選葯物,但是患者也不能亂用葯,不同的葯物對不同的患者來說,其效果是不一樣的。癲癇患者採用葯物治療,醫生一般會按下述程序操作:首先,根據患者癲癇發作的類型,醫生會為患者選擇一種第一線抗癲葯物,從小劑量開始逐步加量直至最大耐受量。如果確定第一種葯物效果不佳後,醫生會換用適合患者發作類型的另一種第一線葯物,從小劑量開始逐步加量直至發作得到有效控制,然後逐步停用原先的葯物。 當換用三種以上第一線葯物,且劑量合適、血葯濃度在有效范圍內仍不能控制發作時,醫生才考慮給患者聯合用葯。因此,雖然常用的第一線葯物有十餘種,加上近年來新型的抗癲葯物,可供醫生選擇的葯物大大增加,但是目前癲癇的葯物治療仍提倡單葯治療為主,正規的單葯治療是效果最好的,可以控制70%~80%患者的發作。
⑻ 治療癲癇全面性強直陣攣發作首選葯物有哪些
首選丙戊酸鈉。
⑼ 癲癇病的首選葯物有哪些
針對癲癇是什麼小發作首選葯物是什麼這個問題,專家說在有效的診斷之後,應內該根據癲癇發作容類型選擇安全、有效、價廉和易購的葯物。可以使用新型抗癲癇葯物如拉莫三嗪、托吡酯、奧卡西平等。大發作、復雜部分性發作、失神發作、癲癇持續狀態所選用的葯物都是不同的。葯物劑量從常用量低限開始,逐漸增至發作控制理想而又無嚴重毒副作用為宜。
給葯次數應根據葯物特性及發作特點而定。一般不隨意更換或間斷,癲癇發作完全控制二到三年後,且腦電圖正常,方可逐漸減量停葯。應定期葯物濃度監測,適時調整葯物劑量。在癲癇發作的治療中,抗癲癇葯物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抗癲癇葯物可通過兩種方式來消除或減輕癲癇發作,一是影響中樞神經元,以防止或減少他們的病理性過渡放電;其二是提高正常腦組織的興奮閾,減弱病灶興奮的擴散,防止癲癇復發。
⑽ 癲癇用什麼葯品可以治癒
癲癇的治療
癲癇治療的必要性
1、動物實驗發現,不論持續或短暫癲癇發作,均會引起腦神經元喪失,包括壞死及凋亡,其嚴重程度與發作程度有關。頻繁發作或癲癇持續狀態多產生壞死性神經元喪失,不太嚴重或不頻繁的發作則引起凋亡性神經元喪失。
2、癲癇病人突然意外死亡:指病人有一次或無發作證據的情況下,突然意外的,並無事故的死亡。發生率1/1000·年~1/200·年。癲癇發作控制不良起關鍵作用。
因此,一旦確診癲癇就應給予正規治療,以免釀成慢性癲癇損害腦部或發生突然意外死亡。
二、我國癲癇病人的治療現狀
我國·500萬癲癇患者的治療狀況令人很不滿意,特別是左農村缺醫少葯地區,問題更為嚴重。估計約有一半患者根本未得到任何治療,另有相當一部分患者雖曾接受過一定的中醫或西醫治療,但都不正規,不系統,因而收效甚微。少數患者「有病亂投醫」,聽信庸醫、騙子的鬼話,甚至求神拜佛、上當受騙。不僅蒙受經濟上的巨大損失,而且延誤了治療,發作愈來愈烈,長期不能控制,使患者生產精神和智能障礙,成為難治之症。
三、癲癇的治療方法
1、葯物治療
2、非葯物治療
(1)癲癇的外科治療:顳葉切除術,半球切除術,胼胝體切開術
(2)減輕頑固性癲癇的其他手術方法:腦立體定向手術治療,慢性小腦刺激。
(3)迷走神經刺激
(4)癲癇刀技術(1,28導癲癇刀),腦多軟膜下橫纖維切斷術
(5)心理治療:行為治療,生物反饋法,催眠療法,認知療法
四、控制癲癇發作的主要手段——葯物治療
癲癇最重要的治療是控制發作,控制發作的主要手段是葯物治療。癲癇不論是原發性抑或繼發性,其最重要的治療是控制發作,而控制發作的主要手段是葯物治療,用近代的有效抗癲癇葯物,約80%的癲癇病人發作能得到控制。餘下的病人,特別是那些復雜部分性發作或症狀性癲癇,可繼續發作而成為難治性癲癇。
五、葯物治療癲癇的目的
1、 完全控制發作
2、 不良反應最少
3、 提高生活質量
六、癲癇葯物治療的基本原則
1、 用葯時機的選擇
2、 葯物選擇
3、 堅持單葯治療
4、 個體化原則
5、 換葯原則
6、 長期規則用葯
7、 減量及停葯原則
癲癇葯物治療的基本原則(1):用葯時機的選擇
明確癲癇診斷是用葯的前提。第一次發作後是否復發是決 定用或不用抗癲癇葯的關鍵。對此,醫學界尚存在著爭論。傳統的抗癲癇治療認為抗癲癇葯治療不能輕率開始,一定要區別 是癲癇或是癇性發作。目前研究認為抽搐復發60%發生在首次發作後第1年內,而且有很多因素與復發有關。如既往有腦損 害史,癲癇家族史,腦電圖持續異常、發作後出現Todd麻痹、 顱腦影像檢查不正常等。如首次發作時有上述情況,其復發危險性大,可立即開始抗癲癇治療,否則,可推遲用葯,觀察經過,依據情況再行用葯。
錯誤的傾向(1):臨床未確診癲癇即予治療治療
臨床上很多非癲癇的發作性疾病如偏頭痛、假性發作等被誤診為癲癇而給予抗癲癇治療(包括葯物、甚至γ—刀)這種誤 治會給病人帶來許多不良後果(精神壓力、不良反應、經濟負 擔)。癲癇就診時大多均在發作間期,且體檢大多無異常發現,因此詳細詢問病史是診斷的關鍵,過去史及家族史也十分重要。
腦電圖檢查對診斷有很大的參考價值,特別是發作時的記錄意義最大,但此種機會甚少。癲癇是一種臨床診斷,僅僅有腦電圖異常,即使有癇樣波出現而無臨床發作,也不能診斷為癲癇而給予抗癲癇治療。癲癇葯物治療的基本原則(2):葯物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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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癲癇發作類型 │ 第一線葯物 │ 第二線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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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性發作(單純及復 │卡馬西平、苯妥英、苯 │氧異安定、氯硝西泮、 │
│雜部分性以及繼發全 │巴比妥/撲、米酮 │丙戊酸 │
│身強直一陣攣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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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強直一陣攣性發 │卡馬西平、苯妥英、苯 │乙醯唑胺、奧沙西泮、 │
│作 │巴比妥/撲、米酮 丙戊酸│氯硝西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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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神發作 │乙琥胺、丙戊酸 │乙醯唑胺、氯硝西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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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直性發作 │卡馬西平、苯巴比妥、 │奧沙西泮、氯硝西泮、 │
│ │苯妥英 │丙戊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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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張力性及非典型失 │奧沙西泮、氯硝西泮、 │乙醯唑胺、卡馬西平、 │
│神發作 │丙戍酸 │苯妥英、苯巴比妥/撲 米│
│ │ │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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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陣攣性發作 │氯硝西泮、丙戊酸、乙 │乙醯唑胺、奧沙西泮、 │
│ │琥胺 │氯硝西泮、苯妥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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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痙攣症 │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氯 │ │
│ │硝西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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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發作有很多類型。發作類型的確定涉及葯物的選擇及病因檢查兩方面。臨床上常見對發作類型誤判而錯選葯物。如復雜部分性發作被誤為失神發作而給予乙琥胺,結果加重了病情。而未能認識失神發作而誤為短暫部分性發作,錯用卡馬西平或苯英鈉者也不鮮見。
因此必須作到:(1)詳細詢問病史;(2)發作頻繁者可用錄像(視頻)腦電圖以確定作發類型;(3)難以確定為部分性發作或失神發作,肌陣攣性發作者可先選用廣譜的丙戊酸鈉,氧異安定,拉莫三嗪或妥泰。癲癇葯物治療的基本原則(3):堅持單葯治療
由於兩種或多種抗癲癇葯聯合應用易致慢性中毒,中毒後易使發作加頻,且葯物之間相互作用使抗癲癇葯的療效下降,導致抗癲癇葯劑量不易掌握,造成用葯復雜化,所以目前多主張用單葯治療。如排除選葯有誤、劑量不足、病人依從性差、服葯不規則等因素,確認單葯治療失敗後,方可加用第二種葯。
如失神或肌陣攣發作無法用單葯控制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鈉,或其一力口用苯二氮卓類可有效。化學結構相同的葯物不宜聯合應用。兩種以上葯物治療更屬禁忌。
·錯誤傾向(3):無原則的多葯合用
有些所謂的「癲癇病專科」、「癲癇病醫院」的醫生,不論是何種類型的癲癇,每個病人均同時使用3~5種一線抗癲癇葯。或因用量過大,病人出現嚴重副作用,或因每種葯均未達到有效濃度而癲癇得不到很好的控制。
「純中葯抗癇制劑」揭密
祖國醫葯學是一個偉大的寶庫,數千年來中醫葯先驅對中葯治療癲癇作了不懈的努力,也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但多為辨證論治,尚無某味中葯或一成方能肯定有效地治療癲癇,也未見有嚴格的對照研究報道。
但是國內的不少地方標榜「純中葯」治療癲癇的傳媒報道或廣告介紹,吹噓療效可達98%,吸引不少「有病亂投醫」的患者一試,結果某些病人雖然獲得某種程度的發作控制,但往往不穩定,而且不少出現葯物中毒反應。究其原因,是因這些所謂「純中葯」中含有苯巴比妥、苯妥英等廉價西葯,劑量不
易控制,從而引起中毒反應或無實效。癲癇葯物治療的基本原則(4):個體化原則
抗癲癇葯的個體化用葯方案是指不僅根據患者的臨床反應,而且還需考慮患者用葯後的血葯濃度來調整劑量,以提高用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減少盲目性。其實施方法是通過血葯濃度檢測,即通過測定血葯濃度,利用葯代動力學的原理和公式制定個體化的給葯方案。抗癲癇葯的血葯水平與療效及毒性的關系逐漸明確,並確定了部分抗癲癇葯物的最大抗癇作用,最小毒性作用及最適血葯濃度。臨床醫生掌握目前應用的第一線抗癲癇葯的最適血葯濃度范圍,對指導臨床用葯十分重要。
常用一線抗癲癇葯的有效血葯濃度
葯物 有效血葯濃度
丙戊酸 50~100μg/ml
卡馬西平 6~12lμg/ml
苯巴比妥 10~40μg/ml
注意:抗癲癇葯的血葯濃度范圍對卡馬西平、苯妥英鈉、苯巴 比妥及乙琥胺最為有用。而對丙戊酸、撲癇酮和苯二氮卓類則因其葯效學與血葯濃度無顯著相關而意義不大。
癲癇葯物治療的基本原則(5):換葯原則原則上不能隨意換用抗癲癇葯,除非已確認現用的抗癲癇葯無效後,方可進行更換,換葯時宜採取加用新葯及遞減舊葯的原則。至少有3~7[3的過渡期。調整用葯劑量一般宜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量,以既能控制發作,又不產生毒性反應的最小有效劑量為宜。
錯誤傾向(4):短期內頻繁換葯
臨床上常見到一些癲癇發作較頻的病人(如1天數次),在服用1種抗癲癇葯1—2天發作仍不減,就認為該葯無效,而要求醫生加葯或換葯,有些則認為醫生無能,而另尋「高明」。這樣可導致治療混亂,盲目服用多種葯物,發作又得不到很好控制。
癲癇葯物治療的基本原則(6):長期規則用葯
癲癇的治療療程較長,平均需要5年。在此期間,必須有 規律地服用抗癲癇葯,才能保持穩定有效的血葯濃度,達到控制發作的目的。 目前,還沒有任何一種葯物在短時間內就可以徹底治癒癲癇。
錯誤傾向(5):過早撤停抗癲癇葯
癲癇發作被控制後,過早撤停葯物可導致發作反復,突然撤停還會促發癲癇持續狀態,據chadwick報道,在1031例緩解2年以上的病人中,撤葯組復發率為43%,而繼續用葯組僅為10%。因此,僅在發作後服葯數日,或服葯數月後停葯都是不正確的。
癲癇葯物治療的基本原則(7):撤除抗癲癇葯的原則
(1)全身性強直一陣攣性發作的停葯過程不少於1年。失神發作不少於6個月。原來用葯量較大者,停葯所需時間也應較長。
(2)切忌突然停葯,因常可招致癲癇狀態。
(3)明確的器性腦病、神經系統有陽性體征、精神障礙、持續存在的腦電圖陣發性異常,部分性和混合性發作均影響停葯時間。
(4)有些器質性腦病的癲癇患者,可能需終生服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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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特點│苯二氮卓│巴比妥類│苯妥英類│丙戊酸類│其他 │
│ │類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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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作用│安定 │異戊巴比│ │ │副醛、利│
│ │氯硝安定│妥、硫賁│ │ │ │
│ │氯羥安定│妥鈉 │ │ │多卡因、│
│ │ │ │ │ │乙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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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速作用│ │苯巴比妥│苯妥英鈉│丙戊酸鈉│水合氯醛│
│ │ │ │苯妥英磷│ │ │
│ │ │ │酸二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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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癲癇持續狀態的處理原則
1、從速控制發作。
2、立即採取維持生命的措施。
3、防治腦水腫、保護腦組織。
4、防止感染,預防和控制並發症。
5、高熱者宜物理降溫。
6、積極糾正發作引起的全身性代謝紊亂。
7、及時識別和糾正可能的促發因素,並做相應處理。
8、注意所選用葯物的毒性作用。
八、控制癲癇持續狀態的常用葯物
九、癲癇持續狀態有效的用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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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量(次)———
葯物 兒童 成人 用法 副作用
安定 嬰兒《mg 10-20mg Ⅳ《mg/min 呼吸抑制
幼兒<5mg 24h<120mg 100mg+5%Glu 500m1
5—10歲<10mg 靜滴.<10-20mg/h
灌腸(新生兒、嬰兒)
0.5-1mg/kg
氯硝安定 10-100μg 1-4mg Ⅳ<0.1mg/s 呼吸抑制
氯羥安定 0.05-1mg/kg 0.1mg/kg Ⅳ1~2mg/min 呼吸抑制 .
. 首次<5mg
異戊巴比妥鈉1-4歲0.1 0.5或5mg/kg Ⅳ(成)500mg/min 呼吸抑制
5歲以上0.2 Ⅳ(兒)>5min
苯巴比妥鈉 5—10mg/kg M(成)0.21/4-6h 呼吸抑制
35mg/kg/24h (兒)4-7mg/kg
靜滴.5mg/kg+生
理鹽水<30mg/min
苯妥英鈉 18mg/kg 15-18mg/kg 生理鹽水稀釋靜注 過快可致血壓
(成)50mg/mm 下降、呼吸減
』 (兒)1-3mg/min 慢、心跳停止
丙戊酸鈉 400—800mg 緩注400-800mg/3-5min
靜滴0.5-1.Omg/kg.h
400mg+4ml溶劑+Glu、生
理鹽水或碳酸氫鈉
利多卡因 0.5-2mg/kg 靜滴(成)100m曠5%G1u, 心率失常
2mg/min(/L)5-10mg/kg.h
Ⅳ《Omg/min
十、難治性癲癇(1):定義
是指臨床經過遷延,頻繁的癲癇發作至少每個月4次以上,應用適當的第一線抗癲癇葯物正規治療,血葯濃度在有效范圍內,無嚴重的不良反應,至少觀察兩年仍不能控制發作,影響日常生活,同時並無進行性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佔位性病變者。
難治性癲癇(2):「醫源性」難治性癲癇
1、診斷錯誤
2、分類錯誤
3、選葯錯誤
4、依從性差
難治性癲癇(3):治療原則
1、選擇葯物
2、選擇用量
3、增減葯物
4、抗癲癇新葯。(妥泰、拉莫三嗪等)
5、外科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