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葯物作用的主要類型有哪些
1、興奮型:使機體器官原有功能的提高。抑制(麻痹)使機體器官原有功能降低內。過度興奮轉入衰竭,是另外容一種性質的抑制。
2、抑制型:使興奮性降低,功能減弱,如嗎啡抑制呼吸中樞使呼吸減弱。
3、新陳代謝改變:通過影響新陳代謝而發揮效應,如腎上腺素使血糖升高;胰島素使血糖降低。
4、適應性改變:通過增強或抑制機體對環境變化的適應性而達到防治疾病的目的,如免疫增強葯、抑制葯。
(1)葯物治療作用包括擴展閱讀
葯物的反應:
1、過敏反應又稱變態反應,指極少數具有過敏體質的病人,在服常用量或低於常用量的葯物時,發生的一些特殊反應。
2、過敏反應是人體對葯物一種超出限度的反應,它本質上屬於一類免疫反應。葯物過敏反應屬於葯物不良反應。
3、葯物致人體發生過敏反應,與葯物用量沒有關系,對一般人來說.即使用了中毒量也不會發生過敏反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葯物作用
② 葯物的治療作用和不良反應有哪些類型求答案
該定義排除有意的或意外的過量用葯及用葯不當引起的反應。
葯物不良反應有多種分類方法,通常按其與葯理作用有無關聯而分為兩類:a型和b型。a型葯物不良又稱為劑量相關的不良反應。該反應為葯理作用增強所致,常和劑量有關,可以預測,發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苯二氮zhuo類引起的瞌睡,抗血凝葯所致出血等。b型葯物不良反應,又稱劑量不相關的不良反應。它是一種與正常葯理作用無關的異常反應,一般和劑量無關聯,難於預測,發生率低(據國外數據,占葯物不良反應的20~25%)而死亡率高,如氟烷引致的惡性高熱,青黴素引起的過敏性休克。
在葯物不良反應中,副作用、毒性反應、過度效應屬a型不良反應。首劑效應、撤葯反應、繼發反應等,由於與葯理作用有關也屬a型反應范疇。葯物變態反應和異質反應屬b型反應。
據國外有關文獻報道,葯物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如下:
(1) 住院病人:10%~20%;(2)住院病人因葯物不良反應死亡者:0.24%~2.9%;(3)因葯物不良反應而住院的病人:0.3%~5.0%。
一種葯物常有多種作用,在正常劑量情況下出現與用葯目的無關的反應稱為副作用。一般說來,副作用比較輕微,多為可逆性機能變化,停葯後通常很快消退。副作用隨用葯目的不同而改變,如阿托品作為麻醉前給葯抑制腺體分泌,則術後腸脹氣,尿瀦留為副作用,而當阿托品用於解除膽道痙攣時,心悸、口乾成為副作用。有些人將副作用作為不良反應的同義詞,其實該兩詞的含義不盡相同。
大多數葯物都有或多或少的毒性(toxicity)。毒性反應(toxic reaction , toxic response)是指葯物引起肌體發生生理生化機能異常或組織結構病理變化的反應;該反應可在各個系統、器官或組織出現。葯物的毒性作用(toxic effect)一般是葯理作用的延伸,主要對神經、消化、心血管、泌尿、血液等系統,以及皮膚組織造成損害。各種葯物毒性性質和反應的臨床表現各相同,但反應程度和劑量有關,劑量加大,則毒性反應增強。葯物引致的毒性反應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功能障礙或器質性病變,停葯後恢復較慢,甚至終身不愈。如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鏈黴素、慶大黴素等具有耳毒性(ototoxicity),可引致第八對顱神經損害,造成聽力減退或永久性耳聾。
③ 葯物的治療作用分為哪二種
感冒分為兩種:一種是帶涼性的感冒 第二種是帶乾燥性的 不知道你屬於哪種感冒是冷還是熱 還有一種草也可以治感冒
④ 葯物的治療作用包括哪些
葯物的作用機制是抑制腦細胞的興奮性來控制癲癇發作,並不能起到徹底根治癲癇的效果,只能暫時的控制。長期服用,還會造成記憶力下降,智力下降,反應遲鈍,肝腎功能受損,更有甚至,造成智障偏癱。所以不建議患者長期採用葯物治療。
⑤ 葯物的治療目的包括哪四種
止瀉來 常用的有活性炭、鞣酸蛋白自、次碳酸鉍、氫氧化鋁凝膠等,日服3~4次。效較強的復方樟腦酊(3~5ml)和可待因(0.03g),每日2~3次。因久用可成癮,故只短期適用於腹瀉過頻的病倒。復方苯乙哌酊(每片含苯乙哌啶2.5mg和阿托品0.025mg),每次1~2片,2~4/d,此有加強中樞抑制的作用,不宜與巴比妥類、阿片類物合用。氯苯哌醯胺(咯派丁胺,loperamide)的效較復方苯乙哌啶更強且持久,不含阿托品,較少中樞反應。初服4mg,以後調整劑量至大便次數減至1~2次/d,日量不宜超過8mg。培菲康可調節腸道功能。
2.解痙止痛劑 可選用阿托品、普魯本辛、山莨菪鹼、普魯卡因等。
3.鎮靜 可選用安定、利眠寧、苯巴比妥類物。
4.調節腸道植物神經紊亂 可選解郁抗慮膠囊等物。
⑥ 簡述葯物作用的主要類型
葯物作用的類型有以下四種:
1.興奮作用和抑製作用
「興奮作用」是指能夠使人體的生理功能增強的作用,「抑製作用」是指能夠使人體的生理功能減弱的作用,該兩種作用是葯物的基本作用。
2.局部作用和吸收作用
葯物未經吸收進入血液而主要在用葯部位發生作用被稱為「局部作用」,葯物自用葯部位吸收進入血液循環到達各組織或器官所發生的作用被稱為「吸收作用」。
3.選擇作用和普遍細胞作用
許多葯物在適當劑量時僅對機體的某一器官或組織產生明顯的作用,而對其他器官或組織作用輕微或幾乎不產生作用,這種現象就是葯物的「選擇作用」。葯物的選擇作用代表了葯物的主要防治作用,是選擇用葯的主要依據。與選擇作用相反葯物無所選擇地影響機體各組織和器官,稱為「普遍細胞作用」,能對許多組織產生損傷性毒性。
4.葯物作用的兩重性:葯物在具有防治作用的同時也具有不良反應。
(1)防治作用
①預防作用:利用葯物進行疾病的預防。
②治療作用:治療作用是葯物的主要作用。一般分為對症治療與對因治療。
對症治療的目的是改善疾病症狀但並不能消除體內的治病因素。這種治療雖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病因,但能緩解症狀,減輕病人的痛苦;對因治療的目的是消除治病因素。治療疾病時對症治療與對因治療同樣重要,臨床醫師應根據病情合理應用。
(2)不良反應
①副作用:使用正常劑量葯物時,伴隨著治療作用出現的與治療目的無關的作用稱為副作用。屬於葯物固有的效應,在治療中是經常出現的,可以給病人帶來痛苦,但比較輕微。大多數葯物都可能同時兼有幾種葯理作用,而治療目的可能僅需要其中的一部分,這時其他的作用有時就成為副作用:而改變一下用葯目的後,副作用與治療作用有可能相互轉化。出現副作用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葯物的選擇性較差,作用范圍較廣。一個成熟的葯品的副作用應是可預知的,因此有些副作用是可以設法減輕或消除的。
②毒性反應:是指用葯劑量過大或用葯時間過長而引起的反應,一半是在超過劑量時才發生。但有時也可因病人的遺傳缺陷、病理狀態或合並用葯使敏感性增加而在治療量時發生。毒性反應可以立即發生(用葯劑量過大發生急性毒性),也可以長期蓄積後發生(用葯時間過長發生慢性毒性)。
③變態反應:是指抗原(葯品或其他致敏原)與抗體結合而形成的一種對機體有損害的病理性免疫反應,也稱過敏反應。變態反應與用葯的劑量無關或關系很小,一般僅見於少數過敏體質病人。不同的葯物可以產生相同的症狀,輕者如尋麻疹、葯熱、哮喘、血管神經性水腫等,嚴重者可出現剝脫性皮炎、造血系統抑制、過敏性休克,如不及時搶救可危及生命。對於抑制變態反應的葯物或過敏體質的病人,用葯前應作過敏實驗,陽性反應者禁用。
④特異質反應:指少數人對葯物反應特別敏感,反應性質也可能與常人不同,但葯理效應基本一致,反應嚴重程度與劑量成比例,葯理拮抗葯救治可能有效。
⑤耐受性:是指機體對某種葯物的敏感性特別低,要加大劑量才出現預期的作用。產生耐受性的原因有先天與後天兩種。先天性耐受性多受遺傳因素影響,在初次用葯時即出現;後天耐受性則因反復使用某種葯使機體的反應性減弱而獲得。
⑥耐葯性:是細菌、病毒和寄生蟲等接觸葯物後,產生了結構、生理、生化的變化,形成抗葯性變異菌株,他們對葯物的敏感性下降甚至消失。
⑦依賴性:一些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的葯物連續應用後可致依賴性。臨床上可分為「精神依賴性」與「軀體依賴性」。「精神依賴性」也稱「心裡依賴」,是一種強烈、迫切地要求服用某種葯品以獲得愉快與滿足感的慾望。「軀體依賴性」也稱「生理性依賴」或成癮性,是指用葯者被迫性的要求連續定期使用某種葯品,已得到欣快感,一旦停葯會產生戒斷反應。
⑧繼發反應和後遺反應:繼發反應是指由葯物的治療作用引發的不良後果。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後遺反應是指血葯濃度已降到有效值以下仍然殘留的葯物效應。
⑨「三致反應」:是指「致畸、致癌、致突變」,屬慢性毒性范疇,是由於葯物影響了細胞的DNA從而在分裂過程中發生遺傳異常,誘發畸胎和癌變。
⑦ 什麼是葯物的防治作用和不良反應
防治作用復
應用適當劑量的葯制物能預防或治療畜禽疾病,這種作用稱為葯物的防治作用。在臨床實際中,可分為對因治療:針對發病原因而進行的治療;對症治療:針對疾病症狀而進行的治療;支持治療:機體能量不足,為加強基礎代謝,注射葡萄糖溶液,提高能量,這種治療為支持療法。
不良反應
葯物作用後,產生與防治作用無關或有害的作用,統稱為不良反應。防治作用在一定條件下可能轉變成不良反應。不良反應有下列幾種表現:
副作用
使用葯物的治療劑量時,伴隨治療作用出現的與治療作用無關的作用,用葯前可以預料。
毒性作用
使用葯物的劑量過大,時間過久,超過了機體的耐受能力而產生的一種對機體有害的作用。
過敏反應
Ⅰ型變態反應,指少數具有特異質的葯物,在應用治療量甚至極小量的某種葯物時所產生的一種與葯物作用性質完全不同的反應,稱為過敏反應。過敏反應與葯物的劑量無關,而且不同葯物可能出現相似的反應。過敏反應難以預知。
⑧ 葯物的作用有哪些
葯物的作用是指人體對葯物發生的反應和葯物對人體發生的影響。前者指葯物回的不良反應答,後者指用葯的目的,即發揮葯物預防與治療疾病的作用,稱葯物的防治作用。
葯物的防治作用,分為預防作用和治療作用。治療作用又分為對因治療作用和對症治療作用。
對因治療作用主要是消除疾病的原因,如鏈黴素、異煙肼、利福平等治療結核病,用甲苯咪唑治療蛔蟲病或鉤蟲病等都是針對病因進行的徹底治療,不僅可以使疾病得到根治,而且可以防止其傳染。所以葯物的對因治療又稱「特效治療」,常把具有對因治療作用的葯物稱「特效葯」。
葯物的對症治療作用雖不能消除病因,但可改善症狀、解除病人痛苦、增強機體抵抗力、防止病情惡化等,如用解熱葯、止咳祛痰葯治療肺炎病人的高熱與劇烈咳嗽,這種退熱、止咳看起來不是針對引起肺炎的病毒或細菌,但卻可以減輕病人痛苦和防止病情惡化;化膿腦膜炎常引起危及患兒生命的驚厥,而及時止痙就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總之,對因、對症二者缺一不可,中醫指出:「急則治標(對症),緩則治本(對因),標本兼治」是很有道理的。
⑨ 葯物的基本作用是什麼
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
葯物是用於人體以治療、預防或診斷疾病的化學物質。包括用於計劃生育、殺滅病媒及消毒污物的化學物質。葯物是通過機體而發揮作用的,它干擾或參與機體內在的生理、生化代謝過程而達到用葯目的。各種葯物性質不同,其作用原理也不盡相同。歸納起來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理化條件的改變:此類葯物主要是改變細胞周圍的理化條件,如抗酸葯通過簡單的化學中和反應使胃酸度降低從而達到治療潰瘍病的目的;甘露醇高滲液進入血液中從腎臟排出,可從周圍吸收水分,從而達到抗腦水腫和利尿的作用。
二、補充或干擾代謝物質:人體內各種維生素、激素及鐵、鈣、鈉、鉀等的缺乏均可致病。如能適當補充物質即可治病。某些葯物以其結構與某些物質相類似而以假亂真,達到抑制細胞生長的目的。如磺胺葯與對氨基苯甲酸競爭參與葉酸代謝而抑制細菌生長。
三、對酶的抑制或促進作用:許多葯物通過對酶的抑制而發揮作用,通過促進酶的作用而顯效。如新斯的明抑制膽鹼酯酶,可促進腸蠕動;胰島素激活已糖激酶而促進糖代謝作用。
四、對細胞膜的作用:各種利尿葯就是通過抑制腎小管再吸收水和鈉而發揮利尿作用的。苯妥因鈉通過穩定細胞膜而呈現抗癲癇、抗心律失常作用。青黴素通過抑制細菌細胞膜合成而達到殺菌的目的。
葯作作用在於消除原發致病因子的叫作對因治療,即治本。如抗生素殺滅體內致病微生物、解毒葯促進體內毒物的消除。葯物作用在於改善疾病症狀的叫作對症治療,即治標。對症治療不是根本的治療,但能改善症狀、解除痛楚。如抗休克、抗心衰、抗驚厥、退熱、平喘、解痙等。
⑩ 影響葯物作用的因素有哪些
(1)葯物方面的影響因素
①葯物的理化性質與化學結構
一定的理化性質,就有一定的作用;化學結構相似,會產生相似或頡頏作用。
②葯物的劑型與劑量
對動物機體發生一定反應的葯量稱為劑量;劑量一般指防治疾病的常用量;葯物要有一定的劑量,在動物機體吸收後,達到一定的葯物濃度,才出現葯物作用。如果劑量過小,在體內不能獲得有效濃度,葯物則不能發揮其有效作用。如果劑量過大,超過一定的限度,葯物的作用可出現質的變化,對機體產生毒性作用。要發揮葯物的作用而又要避免其不良反應,就必須掌握葯物的劑量范圍。
(2)機體方面的影響因素
①動物種類
不同的動物種類,其解剖結構、生理機能、生化反應不同,不同動物對葯物的敏感性存在著差異。
②年齡、性別
幼、老齡動物對葯物敏感性高於成年動物,母的高於公的。
③個體差異
同種動物相同體重的不同個體,對葯物的感受性存在差異,稱為個體差異。對葯物敏感性高的為高敏性,對葯物敏感性低的則為耐受性。
④病理狀態
不同的病理狀態,會影響到葯物的作用。如氨基比林對高熱病,解熱效果好;體溫上升不明顯的病例,則其解熱效果差。病毒性疾病使用抗生素、磺胺類葯物則無效果。
(3)給葯方法方面的因素
給葯途徑
內服給葯,如灌服、混飼、混飲,吸收慢且不完全;注射給葯,如皮內、皮下、肌內、靜注,其吸收速度依次增大。